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使用国家税务局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系统(链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或按照发票真伪鉴定指南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2.同一张发票,每天最多可查询5次。本系统所提供的发票信息查验结果,不作为发票真伪鉴定的法律依据。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按照发票鉴定指南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举报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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