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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以武立国,大批战士身体情况如何保障?得益于完善的医疗体系

军队是维持国家秩序的坚实后盾。

所以保障军队医疗系统的正常运行就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古代军医并不鲜有。

广为人知的莫过于为曹操治疗头风的华佗。

而《晋书》也曾记载过刘曜遭石勒部下射中擒获,石勒“使金疮医李永疗之”。

这里的金疮医,即专职治疗战伤的医生。

《宋书·礼志》对军医也有详细的记载:“殿中太医校尉、都尉,银印青绥,四时朝服武冠”。

只不过,军医虽自古便有。

但真正形成完备体系还是在明朝。

多种多样,明朝军医的构成

众所周知,明代以武立国。

而后,明太祖朱元璋参照隋唐时代的府兵制,创造了一种新型募兵制度——卫所制度。

这种制度相当于现在的部队编制,散布全国各地。

当时,明朝军事力量整体呈现强干弱枝的分布形态。

卫所中的最精锐部分是京军。

其中,最著名的便是三大营。

即,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

稍次于京军的是边防卫所。

其驻扎在两京及其邻城以外的边防地区。

故此,如何保障军队内部的医疗所需便成为了一大棘手之问题。

事实上,明朝军医来源大致可分为四类。

即,太医院、军队培养医官、官方医药机构和民间征聘。

首先是众人最为熟知的太医院。

明朝太医院分为两处,分别设立在南京和北京。

其职责有二。

一是为宫廷及皇室亲缘提供医疗服务。

另一个就是负责医官的任免与派遣。

其中军医的任职调动就隶属于太医院管辖。

而京军的军医往往就是从太医院调遣。

《明太宗实录》曾记载,永乐二十年,明太宗朱棣曾“命太医院增医士于各营”。

万历十二年,朝廷命“太医院差拨医士四名,随带药饵,调治军匠”。

毕竟京军作为明朝军队的中坚力量,保障其医疗健康是重中之重。

因此,朝廷常派太医院的医官前往或随行军队治病。

长此以往,就逐渐形成了轮流去军队“值班”看病的制度。

洪武年间军中就曾统计,三大营中每一万七千余人,就配置有一个医官或者医士。

这里的医官指的是官位较大、正式的医生。

而随行配置的普通医士尚未算在其中。

与此同时,赏罚制度也逐渐明确起来。

干得出色的人还能获得提拔晋升的机会。

《明太宗实录》有载,永乐二十二年,军中“赏医士军伴皂隶乐工等各三锭”。

当然,有赏就有罚。

渎职失职的医官也会受到相应惩戒处置。

永乐年间,朱棣北征时,就曾下令医官等需要经常探望关怀伤兵的情况,渎职者将治罪。

除京军外,边防卫所同样具有军医编制。

明朝大臣金幼孜就曾在其军事实录《北征录中》记载军中有毒马将、医人将,医药将。

由此可见,当时军队已经针对不同类别的医士设置了相应的编制。

不过,比起三大营的太医储备,边防卫所比例就小得多。

《九边图说》中记录到,隆庆三年,边防卫所每八万余名士兵只配有一名医官。

可见,太医院能够直接为边防卫所提供的医疗资源十分有限。

当然,因为明朝医士地位不高,也有部分医士未被记录在列。

但总体而言,比起京军,边防卫所的医疗缺口还是相对比较大的。

为了缓解这一不足,边防卫所想到了对策。

军队内部发展的医疗资源

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太医院人员有限,光靠朝廷派人支援终究治标不治本。

为此,明朝政府给出了几个解决办法。

一是派遣太医驻扎队内一段时间,直接在军中传授基础的医疗技术。

《明英宗实录》就曾提到过,景泰五年,应山西右参政叶盛奉请,“命太医院选派熟谙方脉医士一名,往口外独石等八城,教军士习医术”。

待教授完毕,太医即可返回原岗。

而卫所也拥有了更多的医官、医士兵。

其二则是在边疆卫所成立部分军医学校,专门培养军医。

首先从年轻军士或者军士的后代中挑选合适的人选。

然后令太医院选人前往军医学校授课,学成的医官亦可继续教授下一代。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相对合理适当的资源调控,边卫所缺医的情况才稍微有所缓解。

然而,培育人才需要时间成本,但军队的人数却年年在涨。

加之边防战事本就紧张,光靠培育医士解不了燃眉之急。

明朝官方医药机构和民间征聘

由于部分边防卫所离两京太远,纵然是想派太医院前往救治也常常因为路途遥远耗时过久而有心无力。

但明朝边境长期与蒙古、后金等发生战争,边防卫所死伤非常频繁。

如何保障边防医疗成为了当时明朝政府十分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

基于此种情境,明朝官方药局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明朝官方药局分为惠民药局和地方医学机构。

惠民药局起源于宋朝,在元朝、明朝得到了延续。

其主要是为当地贫困百姓提供药物,也为军士提供医药。

《滁阳志》中记载:“凡军民贫病者俱于此请药”。

由于边境卫所军士众多,故常出现“军民混医”的情况。

有些地方的惠民药局干脆改成了惠军药局。

在军士集中的地方,惠民药局重点为官军服务。

天顺年间,英宗下令“徐、淮、临、德、济宁、通州等处药局,官给药饵,有司点检医者,俱在年终送彼,遇攒运官军患病,随即调治”。

这些地方都处于运河沿线,大量运军在此负责漕运,由惠民药局为官军治病施药。

此外,地方医学机构亦是明朝的官办地方医药机构之一。

其设立晚于惠民药局。

洪武十七年,朱元璋令在全国府、州、县设立地方医学。

虽然在建文帝执政期间曾一度被废止。

但朱棣执政后,又重新启用这一制度。

除开展医学教育外,地方医学还肩负诊疗疾病的职责,“医学所以疗疾全生,不为不重”。

南安府医学便是由医官带领医生,“习读医书,修合药饵,医治官吏及一应军民、狱囚人等疾病”。

当然,部分地方医学偶尔会出现资源挤兑,药物短缺的情况。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医官便可以前往其他地方医学寻求支援,或者附近州县医学借用医者。

宣德年间,四川总兵方政奏请“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未立医学,军民有疾,则往茂州医学请药”。

成化帝在位期间,榆林军士患病,朝廷下令可到周围的医学机构借调医生和药物。

由此可见州县医疗力量在诊疗军士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明中期以来,朝廷多次于边卫建设地方医学。

弘治元年一直到嘉靖十八年,统共在西宁、宁夏、辽东、广宁等地设置了二十余处地方医学。

《四川总志》记载 “各卫俱设”地方医学。

而且惠民药局与地方医学为军士诊断治疗的费用一般由明朝政府承担,或是朝廷拨发军队银两,或者地方军官主动申请。

如正德年间,总制陕西右都御史杨一清奏请“官银动支一二百两,置买药饵,选取医生,以备医疗”。

万历年间,四川巡抚张时彻令成都府“支官银收买药饵,责拨医生前来随军医治”。

这也相当程度上减少了军士因没有银两而看不起病的情况发生,维系了一方的稳定。

也足见明朝政府对边防卫所军士医疗保障的重视程度。

边防卫所医学的设立,使得边防军士能够获得救助。

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军士的生命健康,为存续明朝军队的战斗力立下不小的功劳。

而且除了官方设置或派遣的医疗资源以外,也有部分民间医生被征聘。

景泰年间,医者陆麒因功被授予医官之职,随行军队看病。

常山人张荣精通医术,嘉靖年间倭寇入侵如皋,他被征调为军医。

后军中暴发疫情,“赖荣治得起者无算”。

而据史料记载,郑和下西洋的队伍中也有不少军医是从民间征聘的。

大多是在行军途中在地方慢慢纳入军队里的。

一直在前行加之死伤过多,仅仅依靠朝廷或地方派遣医生恐怕有些捉襟见肘。

从民间补充军医,缓解了这些需要远征和战争频繁的军队的医疗需求。

结语

军队作为国家稳定的坚实力量,如果伤兵得不到及时诊断治疗,会极大程度地挫伤士气,造成军队的不稳定。

而明朝作为以武立国的朝代,重视军医,不仅是其爱护军士的体现,更是其稳固朝纲,开辟盛世的基石。

一个国家的强盛往往见于细微之处,重人本乃是要中之要。

参考书目:

《明太宗实录》

《大明汇典》

《晋书》

《宋书》

《滁阳志》

《北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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