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政治的基本特征是在藩镇割据的局面下,宦官和外戚轮流专权,导致皇权衰微,而藩镇割据的局面也在削弱,所以晚唐时期是唐王朝由盛转衰的重要时期。
晚唐政治以宦官专权、藩镇割据、党争激烈、藩镇割据为主要特征,其中宦官专权和藩镇割据是晚唐政治最突出的特点。
晚唐时期,宰相由原来的三省长官变成了一省之长,同时,三省长官又变成了尚书、门下和中书三个机构的长官;为了加强对三省的控制,一些宰相又兼任了枢密使。
宰相和枢密使分掌军事和行政大权,军政大权集于一身,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以宰相为首的宦官、外戚、宦官相结合的官僚体系。
晚唐时期,三省长官变成了宰相。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负责决策;门下省长官为侍中,负责审核诏令;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负责执行。
尚书省与门下省的区别:尚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执行机构;尚书省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而门下省则是一个隶属于中书省的行政机构。
中书令、侍中的职权:中书令和侍中都是宰相的副官,不掌实际权力;只有到了开元年间,中书令才开始拥有实际权力。
宰相制度的变化:“三省”长官由原来的尚书令、侍中变成了中书令、尚书左仆射、右仆射;宰相由原来的一人变成了三人。随着三省长官地位的变化,三省的权力分配也发生了变化。
唐初,中央政府由三省组成,即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唐高宗以后,尚书省改称“中书省”,与门下省合称为“二府”;唐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又将“二府”改为“三省”。中唐以后,尚书省逐渐衰落。
到晚唐时期,尚书门下三品以下的官员,由吏部会同中书门下掌选和考课,中书门下六品以上的官员,由皇帝任免。
北宋初年,因枢密使与宰相平起平坐,为了加强对枢密院的控制,中书令、门下侍郎和尚书左仆射的官衔也变成了“同平章事”。
因此,北宋初年的枢密使宰相也成了“同平章事”;宋代的枢密使,官衔为“同平章事”,是与宰相平起平坐的。从“同平章事”,枢密院的权力扩大了。
元朝时期,虽然废去了枢密院,但仍然保留了中书省,中书省长官叫中书令,原为宰相,后也为枢密使,枢密使由皇帝任命,负责主持军事、外交等事务,处理机要事务。
元朝时的中书省长官叫尚书令,地位仅次于宰相,后来尚书令成为一个虚职,逐渐被撤销了。
到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丞相制度,但因政治上的需要,仍然保留了丞相制度。但明初的丞相是一个虚职。
明成祖朱棣在位期间,撤销了中书省和丞相制度,取消了中书省和丞相的官衔,恢复了相权。
枢密院是唐代中央军事机构,最初是作为武官的顾问机构而设立的,后来逐渐成为执掌军政大权的中枢机构;宰相兼任枢密使,就成了宰相和枢密院共同掌握军政大权的制度,但是宰相兼任枢密使,也是晚唐皇权衰落的标志之一。
枢密院设左右二相,左相为枢密使,右相。两相分掌军事和行政大权,但又互相牵制,互不统属。
从权力格局上看,唐后期的枢密使实际掌握着军权,所以宰相兼任枢密使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例如,中宗时的宰相李德裕、唐宪宗时的宰相李吉甫,都是枢密使。
宪宗时的枢密使是裴度,他与当时的宰相李逢吉共同掌握军权,在宪宗朝就发生了“二相同参禁兵”的事件。
后来,宰相们不满意于枢密院的权力太小,于是又在唐后期设立了枢密使,从而形成了“二相同参禁兵”的局面。
由于枢密使掌握了军权,所以就逐渐取代了宰相在朝廷中的地位。;枢密院虽然由两相共同管理,但宰相仍对枢密院有一定影响,所以后来枢密院和中书省都出现了宦官专权的现象。
晚唐时期,宦官专权主要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来实现的:
第一种是宦官参与政务;第二种是宦官参与选举;第三种是宦官操纵司法。宦官参与政务,主要是指中书省和枢密院的官员在处理政务时,都需要宦官参与。
中书省是决策机构,枢密院是执行机构,而宦官则是政务的具体实施者,宦官在政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容易造成宦官专权。
由于唐代宦官常常干预地方选举,所以在晚唐时期,宦官操纵司法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晚唐时期的宦官大多都会干预地方选举,例如,宣宗时的宦官刘克明就曾在地方选举中大肆收受贿赂,“以一介官之身,而厚结有权幸之人”。
晚唐时期的朋党之争主要表现为两大党争:以牛李党争为主的牛李之争和以王仙芝、黄巢为首的黄巢之乱。
唐武宗时,宦官刘克明、李昌符等人用钱买得宦官高元裕的支持,在唐宪宗时,刘克明等人又控制了内侍省,自此宦官掌握了国家的核心权力。
于是,唐武宗下令撤销内侍省,而在尚书省之外另置“内侍省”;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被取消的行政机构,同时也标志着宦官开始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其后,宰相的主要职责之一是侍奉皇帝,而宰相的主要职责之一则是侍奉内侍省;于是,内侍省与尚书省的关系就成了宦官与宰相的关系。
唐文宗时期,文宗还曾令宦官李训等人参与处理政事,李训等人表面上是为皇帝草拟诏书,实际上他们主要负责从皇帝处骗取文书而已;此时,他们又开始干预朝政。唐文宗曾试图利用宦官来打击政敌,但遭到了失败。
此后,唐武宗又恢复了内侍省;然而,随着宦官权力的不断膨胀,他们逐渐形成了一个以宦官为核心的官僚集团;宦官不仅对尚书省施加影响,还开始直接干预中枢决策,甚至干预中央财政。
唐宣宗时,宦官魏元忠、王守澄等人控制了中书省和门下省,唐宣宗认为他们是“国之大贼”,所以下令将他们全部处死;魏元忠被杀后,王守澄和韩泰、陈谏、崔群等人仍不安分,还试图恢复内侍省。
王守澄是宪宗时的宦官领袖,他在任内侍省总管期间,与宰相李训、郑注等人合谋陷害韩约。
三司,原为唐朝三省机构之一,后增设大理寺、刑部和户部等部门,三省长官分别称为尚书、门下和中书,另外,唐后期还增设了度支司和盐铁司等部门;其中,度支司主管国家财政收支,盐铁司主管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国家的财政支出。
三司长官称为三司副使、判官、判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命,所以说,三司副使相当于宰相。
在这些副使中,以右司使地位最高,左司使一般是由宰相兼任,右司使一般是由翰林学士兼任;右司使一般负责审核或签署文件;右司使的官阶相当于现在的副厅级干部。
为了加强对三省的控制,晚唐时期又增设了一些监察机构。其中最重要的是御史台和监察院;御史台是中央监察机构,前身为御史台府,后改名为御史台,属于中书省下属的一个部门,御史台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同时也负责审查中央百官的违法行为。
御史台下设三院,分别为台院、殿院和察院;台院设御史大夫一人,为最高监察官;殿院设殿中侍御史一人;察院设左右都察使副使。
御史台是“监察百官,纠察不法”的部门,监察范围很广,涉及所有中央和地方的机构和官员。
另外,御史台还有一个重要职能是负责审理案件,御史台官员在审理案件时要经过两次审讯才能结案,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官员有违法行为的话,还要移送刑部进行审理。
中书省是决策和执行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中书省的长官为中书令,下设左右仆射(一说三司使),副长官为左右拾遗(一说知谏院);中书省的职掌是负责起草诏令、整理文牍、审核奏章、校勘书籍和负责起草皇帝诏书。
中书省下设六部,即吏部、刑部和工部,其中吏部掌管地方官吏的任免和考课,户部掌管国家财政,礼部掌管国家典礼,刑部掌管刑法,工部掌管国家工程。
六个部门都有一位尚书令(或尚书右丞)主持工作。
门下省的长官为侍中(或侍中),副长官为侍中(或中书侍郎);侍中是皇帝的顾问之官,主要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日常事务,侍中与中书令一样是由宰相兼任的,因此他们并不完全属于宰相,但又是宰相的亲信和助手。
唐代中后期,宰相权力日益下降,但是宦官势力逐渐增强。到晚唐时期,宰相几乎不能干预政治,宰相只能当一个顾问、一个参谋。
由于宦官权力不断增长,逐渐取代了宰相的地位,在此情况下,宦官以中书门下为活动中心,掌握着枢密院的最高长官,从而形成了一个宦官专权的局面,唐宪宗时期,宰相王涯因党争和皇帝不和,被贬为苏州刺史。
唐穆宗即位后,王涯再次被启用为宰相。但是他并没有改变自己的政治态度,依旧与宦官狼狈为奸,对唐宪宗进行阿谀奉承,这使得唐宪宗十分厌恶王涯,从而产生了不信任他的想法。
穆宗死后,唐敬宗即位,敬宗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便重用宦官李训、郑注等人;李训等人善于迎合唐敬宗的心思,先后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唐文宗时,宰相李吉甫因为与宦官争位而被贬为崖州司马,唐武宗登基后不久,便对宦官采取了打击措施。
晚唐时期,宦官、外戚和宦官轮流专权,导致皇权衰微,而藩镇割据的局面也在削弱;在中央方面,随着宦官势力的膨胀,皇帝逐渐失去了对中央机构的控制,宰相由原来的三省长官变成了一省之长。
宰相在行使职权时受到宦官势力的掣肘,导致宰相制度出现了“以官摄政”和“以宦摄政”两种情况,在地方方面,藩镇割据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军事实力,最终导致唐王朝走向衰亡。
晚唐政治和官僚体系中,宦官势力膨胀导致皇权衰微,藩镇割据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军事实力,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晚唐时期是由盛转衰的重要时期,这一点也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旧唐书》,姚思廉,中华书局,1999年版。
2.《新唐书》,沈从文著,中华书局,1999年版。
3.《资治通鉴》(司马光著),陈寅恪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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