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韩非子提出“儒以文乱法”之后,中国历朝统治者都实施过“文字狱”,但都没有明清严重,尤其是清朝前期更是登峰造极。清朝道光年间,龚自珍写过“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的诗句,揭示了“文字狱”的恐怖。当时,一本书,一篇文章,一首诗,一句话,一个词,甚至因为学习文字都可能被治罪。现在有些事看来固然可笑,但当时是确实存在的。
康熙初年,江南庄家是当地有名的富户,也就是《鹿鼎记》中双儿呆过的那个庄家。庄延珑这老儿家里有钱,吃喝不愁,便想着在史书上也留个名,编了部《明史》,写了一些清军入关的事实。书出版不久,庄老头就死了。后来被有心人告发,子孙全都被杀,连庄老儿也被从坟中扒出来戳尸。因这本书受牵连的人,前后加起来死了70多人。
雍正年间,查嗣庭担任江西主考。大家都知道清朝科考八股文,他用《诗经》中“维民所止”一句作为考题,这本没什么大错。但有人诬告他为“雍正去头”引怒龙颜罪获戮尸,满门抄斩,家族被株连者达几十人。
某文人,一日正在窗前读书,一阵微风吹过,将书吹翻过几页,这位文人诗兴大发,随口
出两句诗:“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谁知被人告知官府,官府以蔑视清王朝罪将其斩首。
话说到了乾隆时期,这位比他爷爷和老爹更会“玩”。乾隆在位60年,又做了四年太上皇,活的时间长,造成的文字冤狱也最多。试举几个例子。
军机大臣鄂尔泰的学生胡宗藻诗中有一句“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知道后,说他故意把“浊”字加于清朝国号之上,罪不容诛。结果胡中藻被抄家判凌迟,连他老师鄂尔泰的灵牌也撤出了贤良祠。
江苏生员韦玉振行文中僭用了一个“赦”字,被仗刑三百,服役三年。湖北生员程明湮给人写寿文,用了“创大业”三字,被凌迟处死,亲属也受到牵连。安徽贡生方芬的诗集中有“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一句,被刨坟戮尸,祸延子孙。
最奇葩是一个英国东印度公司来中国做生意的外国人叫洪仁辉,因不满地方官员勒索告御状,乾隆气得直哆嗦。于是,洪仁辉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罪名竟是:擅自学习汉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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