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奇事?就是那些不符合常理、不符合人情、不符合逻辑但又确实发生或者存在的事情。春秋时代,有二桃杀三士的典故。这个,从典故的内容来看,奇倒也是奇,不过也还能够理解。而在春秋末期发生的一件事,一个公主因为半条鱼就拔剑自杀了,当真不能理解了!
事情是这样的。春秋末期,吴王(姬光)阖闾有一个宝贝女儿,史料上称之为滕玉公主。也作胜玉公主。有一天,吴王阖闾因为要征伐楚国的事情,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出席的还有阖闾的夫人以及他的女儿胜玉公主。阖闾边吃边谈征伐楚国之事,希望听一听家人的看法。
宴席上,有一道蒸鱼。鱼是刚刚打捞上来的鲜鱼,味道非常鲜美。吴王阖闾吃了几口后,感觉非常好。就将剩下的半条鱼夹给女儿。滕玉公主瞧着面前的半条鱼,不仅不感谢她老爸,反而阴沉这一张脸。忽然之间,滕玉公主拍案而起,冲着阖闾吼道:王食鱼辱我,不愿久生!
瞧着女儿这架势,阖闾当时都懵了。滕玉公主下一个动作,更让她惊诧不已。滕玉公主吼完,说到做到,当着阖闾的面竟立马自杀而死。
就这样,半条鱼杀公主的故事到此结束!可能大家都笑了:你开玩笑吧,好好一个公主,为了半条鱼就自杀了?确实是这样的,这个故事出自东汉赵晔编撰的《吴越春秋》,原文如后:吴王有女滕玉,因谋伐楚,与夫人及女会蒸鱼,王前尝半与女。女怒曰:王食鱼辱我,不愿久生!乃自杀。阖闾痛之。葬于国西阊门。
不仅大家懵,笔者也懵,另外古往今来读到过这个故事人,没有一个不懵的。为什么懵呢?因为没法解释!从史料上的记载来看,“女怒曰:王食鱼辱我,不愿久生!乃自杀”,显然胜玉公主自杀没有别的其他原因,就因为“王食鱼辱我”。那么,阖闾究竟怎么辱到她了呢?
后人根据这句话,就展开了想象。没办法,解释不通,只能想象。有人说,半条鱼也就是剩鱼,和胜玉公主的“胜玉”二字谐音。阖闾夹了吃剩的半条鱼给胜玉公主,在胜玉公主看来,就是嫌弃她是多余的意思,又或者是嫌弃她老大不小了嫁不出去的意思!为此胜玉公主感受到了来自父王阖闾的羞辱,这才一股火上来,自杀而死!
这个解释,有没有道理?有,似乎也说得通。但史实究竟如何,就没人能够知道了。半鱼杀公主,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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