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应铨,系江苏常熟(一说安徽休宁)人氏,是康熙五十七年( 1718年)戊戌科状元得主。
人们常说古代科举喜欢以貌取人,其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就拿汪应铨同学来说吧,他虽然饱读诗书,才学出众,但长得奇丑无比。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曾这样描述他:“(汪应铨)中状元时,年已四十余。面麻身长,腰腹十围。”
郎才女貌,是古代夫妻的理想搭配。虽说汪应铨中状元时已是四十多的中年人,早已拖家带口了,但由于才名在外,头上又有状元的光环,还是吸引了不少如花似玉的姑娘慕名而来,愿意给他做小妾。其中有位陆姓小姐,态度尤为坚决主动。真个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再者说,饱暖思淫欲乃人之本性,经不住诱惑的汪应铨,乐得顺水推舟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等到进了洞房、揭了盖头,陆小姐伤心地发现,自己对汪应铨这位状元丈夫的丑陋程度,心理准备还是严重不足。特别是大喜之夜的汪状元,心情特别爽,高兴之下就喝醉了酒。酒后的他,种种举动粗俗无比,形象更加丑陋。陆小姐越看越恶心、越想越失望,一时想不开,就在当夜的五更时分寻了短见。可怜汗状元,只做了不足一夜的二度新郎。
因为有才,汪应铨一开始还是比较受康熙赏识的。进翰林院做了修撰之后,不满见习期,他就被破格提拔了一次,成了詹事府庶子。
除了被破格提拔职务,康熙还选拔汪应铨进入了自己的私密重地值班(南书房行走)。由此可见,康熙这位最高领导倒是没有以貌取人。
尽管比较受最高领导赏识,但是汪应铨干了没几年,就待不下去了。于是,他就回了江南老家。至于原因,有关史料这样说:“性格外露,锋芒太盛,忤权贵,罢归。”也就是说,他是因为不小心得罪了大人物,而被弹劾罢官的。至于得罪的是什么人、弹劾他的理由又是什么,在下没有查到出处,不好乱说。他这样性格的人,得罪人是不可避免的。得罪了人,再让人家抓住把柄,事情就不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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