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有位村翁,其子外出经商,只有儿媳在家。儿媳素来贤惠,一直以织布卖钱补贴家用,村翁则无所事事,坐享其成,总是与村里人赌博,输了便养成找儿媳要钱弥补囊空的习惯。时间一长,儿媳并不与之计较。
一天,儿媳因病没有织布,无奈对村翁说道:“以我手力织布所得收入实在有限,用来奉养您仅仅够用,供您赌博则一点不剩(以资菽水则仅可,以供博负则无余),以后您能否稍加节制自己呢?”村翁闻言默然无语。那日天气微雨,吃过早饭后,村翁即携伞负气外出,直到晚上也没有还家。
儿媳见此不禁疑虑,如此三天过后还没看到村翁人影,心中更加顾虑不安,于是向左右邻里诉说原委,嘱托帮忙寻找。正逢连日阴雨不断,河流暴涨,有邻居前来知会儿媳:“听闻河里有一具浮尸,旁有破伞,你何不去验看一番?”
儿媳万分忐忑,急忙赶去察看,原来淹死的是一位六十岁左右的老人,虽已分辨不清面容,但随身衣物与村翁并无差别。儿媳悲痛欲绝,围观百姓见此无不可怜她,有人便代为打捞尸体,帮忙收殓下葬。
恰巧乡里有一位监生,平日就是一个凶残狡诈的人,知道村翁家虽穷,但儿媳娘家颇为富有,因此想借此讹诈。于是他当众反问:“这事不报官怎么能了结呢?”可周围却无人赞同此议,监生向来熟练捉刀代笔的勾当,便以儿媳怨言逼致村翁投水溺毙这事告到官府。知县据此拘捕儿媳严刑审讯,可怜儿媳受刑不过,不得不屈打成招,案子就此定下。
儿媳弃市斩决之日,村翁才带着雨伞从外归家,中途闻听儿媳即将被处决,急忙飞奔法场,却已来不及。村翁悲痛之下到衙门陈述原委,县令凭此检举,以监生杀头抵罪,而县令自己不久也因此案遭到撤职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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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译自《清稗类钞》中【讼师陷贤妇案】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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