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社会中,究竟是哪些因素,能让平民百姓甘心放弃安居乐业的生活,宁可成为在社会上游荡的游民份子,也不愿意从事生产的工作。天然灾害是个重要的因素。
因为,这些天然灾害所带来的后遗症很多,对宋代社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而且,天灾时也会产生巨大的破坏力,迫使平民百姓抛弃家园,成为流动人口。
最后,流动人口中的部份成员,又会因为种种的原因,转变成为四处游荡的游民份子,甚至是盗贼。故天然灾害因素,是值得加以重视与探讨的游民形成原因之一。
地震
一、天灾与统计
一般而言,所谓天然灾害,就是指“水、旱、虫、蝗、冰雹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农业歉收和随之而来的饥馑死亡。”。但天灾种类尚有:地震、风灾、霜雪灾、疫灾等类型,它们出现的频率并不算低,不该被忽略。天然灾害发生所带来的后遗症,多数就是人民难以为生的困境,这是相当符合天灾现象时人民生活状态的论述。
古代瘟疫
这些天然灾害一旦发生,都足已造成中国社会极大的伤害,导致人民无以维生流离失所,进而形成一批批的难民,也就是所谓的“流民”。天然灾害对于每个朝代都有很大的影响,流民也是它的后遗症之一。
天灾是历史上很普遍的现象,它不独厚于太平盛世,也非衰乱末世的特产。它可以反映人民的抗灾蓄藏力,也可以考验政府的应变能力。这也是在数千年历史中不变的规则与定律。
据统计,中国历史上:水、旱、蝗、雹、风、疫、地震、霜、雪等灾害,自公历纪元前1766(商汤18年)至纪元后1937年止,计3703年间,共达5258次,平均约每六个月强即罹灾一次。另据统计,自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起至明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止,这1850年之间重灾年份竟有1242年之多。不难发现,天然灾害与中国历史十分密切,已经达到了一种频繁与难以分割的特殊关系。
流民图
那么,究竟宋代的天然灾害次数有多少?和各朝的天然灾害状态相比较有何差异?仁宗朝时,官员对于宋代天灾的数量描述可供参考。相关记载如下:
在庆历和嘉祐年间,都有官员因为天灾频繁而上书仁宗。上书内容除了说明天灾过于频繁外,还希望仁宗皇帝能重视天意,降生皇子安民心,对于朝廷的人事和政策做出调整,尽快让天灾消失,百姓恢复平静的生活。
由仁宗朝官员的上书内容可证,宋代天灾次数相当频繁,对社会的稳定已产生极大的影响。
气象统计显示,北宋的心脏开封几乎也是年年气象有异状。北宋年间的都城开封,共有干旱162次、雨涝81次、寒冷也有45次之多。开封是北宋的心脏,是北宋的京城。它的气象状态,当然是历史上的大事,更是在探讨宋代天然灾害时,值得重视与参考的指标。
只是,这些异常的开封气象,是否每次都酿成灾害,还是必须透过相关史料的记载才能判读。本文无意于都城开封确切灾害次数的考证,目的仅在突显,北宋京城开封气象异常次数的频繁。
蝗灾
北宋期间年年有天然灾害发生,其中又以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年)这年的灾害最多,多达28次。其中,水灾14次最高、虫灾5次次之。另外,北宋、南宋期间较大的自然灾害有874次。其中水灾193次,旱灾183次,雨雹灾101次,风灾93次,蝗灾90次,歉饥87次,地震77次,疫灾32次,霜雪灾18次。
两宋灾害频度之密与唐代相若,但强度与广度则更有过之。两宋灾荒较之前代呈增加趋势,实际多达2000次以上。此外,比较唐代与北宋的气象灾害,北宋时期,雨涝有105次之多、干旱35次、冻害23次,灾害出现频率都超过了唐代。灾害频繁的爆发,对宋代的经济发展速度与社会秩序稳定产生影响。
北宋的自然灾害多于前朝,是因为这一时期正处在自然对人类进行报复性反馈的一个高峰期,是前人和宋人对自然进行无序开发的结果。另外,宋代保存下来的史料较之前代更加丰富,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二、灾害的影响与处理
若是数灾相寻而至,灾区范围广大,不仅人民的生活旋即发生困难,整个社会也都受到影响,其所并发的流民后遗症,更是难以收拾。历代的社会中经常有天然灾害的发生,只是次数、强度、政府应灾措施有所差异罢了。
灾害后果及其影响可分为:
1.人员伤亡。
2.巨大财产损失。
3.粮食大量减产乃至绝收。
4.社会经济发展遭破坏,区域经济格局的改变。
5.生态环境恶化,次灾害加剧。
6.社会稳定受到威胁,甚至引发社会动乱或农民起义,社会变革加速到来。
7.政治决策、政治格局、战争进程深受影响。
8.民族精神、民族传统及思想文化所受的深远影响。
天灾在古代社会中的后果与影响,就是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流民、游民等社会不稳定问题的恶化,自然亦是包括其中。
《宋会要辑稿》有段关于太宗时期,因为天灾造成田无人耕作、流民众多的描述。相关记载如下: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时,天灾严重造成流民甚多的问题,这也考验着宋廷的危机处理能力。太宗及官员们也努力安抚流民,并透过各种有利的政策与措施,希望能让流民们尽快返乡耕种,回归正常生活。而当流民增加时,游民的来源就会变得更多、更复杂。
富弼知青州时,也曾有因河朔大水对流民加以救济的事迹记载,富弼到青州任职后,遇上河朔大水,产生了许多流民和游民。他除了救济流民外,还招募人数不少的游民为兵。由此可知,天然灾害出现时,除了流民产生外,还会伴随着许多游民份子形成的现象。
这次的天灾发生时,富弼能妥善加以处置,避免让天然灾害的后遗症扩大。因为富弼明白,若无法安抚这群不安的流民和游荡的游民份子,他们将对北宋社会的稳定造成极大的冲击。而这也是富弼等国家重臣所不乐于见到的情况。
北宋时期,亦有段李昭述救活大水饥民的事迹,重大天然灾害发生时,平民百姓是难以应付的,他们会成为饥民、流民、游民等。若没有宋廷及官员的安抚与协助,他们将会成为社会中动荡不安的因子。
北宋仁宗时,亦有水灾的事迹与相关后遗症描述。
嘉祐二年,诸路江河决溢,平民百姓逃难流亡,他们成了社会动荡不安的份子。这段天然灾害后续记载不全,但相信宋廷应已做了适切的安抚和有效处置,没有让后遗症持续扩大。最后,这些流民还是会回乡耕种,恢复平静的生活。
徽宗宣和年间,亦有大雨成灾的现象与后遗症描述。
水灾
宣和元年大雨成灾,状况危急,幸北宋政府处置得宜,让水灾后迅速归于平静。宣和四年,来自京东、京西的流民不少,他们成了社会动荡不安的份子,所幸救济得宜,让流动人口问题趋缓,避免造成更大的骚动。宣和六年,久雨成灾,流民数量又大量增加。就这几年而言,天灾出现的次数确实是十分频繁。
可见,天然灾害对流动人口有着强大的影响力。北宋政府若能处理得宜,流民就能回归平静与投入耕种。但也不能排除每次的人口流动后,总有些流民转变成游民份子和盗匪的情况发生。
宋神宗时也有相关旱灾、蝗灾的描述与安抚措施。京东蝗灾的结果,是造成大量流民的迁移流浪,需要宋廷妥善加以处置。否则社会将持续动荡,平民百姓则更是难以辛勤耕作,对社会安定做出贡献。
旱灾
元丰元年(1078年),神宗要求三州给予流民粮食。神宗下诏要求三州给予流民粮食,便是意在安抚这些受灾的流民,以免流民问题扩大影响社会的秩序。神宗时政局还算稳定,多数的流民若是得以温饱后便会返乡,这个政策也可避免为游民份子制造游荡的机会与空间。
观察神宗朝努力安抚流民的措施,就可明白临灾的救助系统与措施是非常重要的。措施包括:报勘灾情、赈济、蠲免减征、缓征、移民、借贷,抚卹安辑等。
每回救灾时,政府和官员的态度也是一大指标,这将直接影响天灾的后遗症与复原速度。如果安抚得宜,流民很快就能重回田地耕作,不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太大的影响。
但相反地,若安抚措施失当或不够周延,则流民或流动人口转化为游民、盗匪、参与变乱的状况,在宋代社会中便无法避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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