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我们说到了北宋的田税,也就是秋夏二税,我们说一下其他税种。
纳税
③官庄租赋
官庄田地招佃客耕种,由官府收地租,称为“公田之赋”。官田无人交二税,往往又把二税加到官庄佃客头上,即所谓“重复取赋“。佃客遭到双重的残酷剥削。
④杂变
五代十国时期,各割据国巧立名目,敲剥财物,设置各种苛捐杂税。宋朝统一后,全部承袭下来,统称之为“杂变”,又叫“沿纳”。杂变比五代时的杂税,更加苛刻。如南唐时,许人私下造酒,交醴钱,又以官盐折价换取百姓的绸绢、粮米。
古代造酒
宋朝禁止私造酒,不再支散官盐,但原来交醴钱、绸、绢和粮米的人还要照旧额交纳。杂变包括蚕盐钱、牛皮钱、蒿钱、农器钱、鞋钱等多种名目。杂变以外,宋朝还以“进奉”“土贡”(贡土特产)等等名义,随时勒索多种财物,强迫农民贡纳。
⑤和籴(di 笛)、和买
和籴是官府强制收购民间粮米,和买是官府强制收购民间布帛。名为籴买,甚至并不给钱,等于强征。和籴、和买实际上市夏秋二税外的又一笔变相二税。按法令规定,和买限于四等以上户,和籴限于上等户。但实际上,下户也往往不免。
田庄
在种类繁多的税目中,杂变随二税征交,和籴也以二税额为依据。宋太宗时一年的岁赋收入,总计七千八百九万三千(宋朝规制:岁赋谷以石计,钱以贯计,帛以匹计,金银丝绵以两计,其他以数计。)
二、职役和夫役
唐初,实行府兵制,农民对国家服兵役。唐中期以后,改为募兵制。宋代沿袭募兵法,组成禁军和厢军,不再有农民服兵役的制度。北宋的役法有职役和夫役,职役是地主和自耕农被国家征调担任州县和乡村基层的任职,夫役是农民被国家调发服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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