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是否存在奴隶社会,曾经作为一个议题,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一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的农耕社会,而且是自耕农和独立的手工业为主,即使有奴隶,也没有大量的使用空间,只是在小范围内使用,所以中国不存在奴隶社会。
无论如何,作为一个文明社会,它的形成无一例外,都是暴力的和野蛮的,在战国以前——夏朝、西周、商朝都有奴隶的痕迹,这些奴隶有一个名称叫“战俘”。
这些平民在战争中被活捉,成为敌方的奴隶,有两种分配方式,一部分归官有,一部分是贵族的私有物品,可以随意处置。
汉朝虽然并非奴隶制社会,但照样对奴隶的拥有者赋予权力,对他们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汉朝土地兼并严重,平民手里根本没土地,要想活命就必须投靠大地主,成为他们的私人物品。
这些没有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平民,没有任何话语权,包括生而为人的一切——包括自由和尊严,即使法律不给他们赋予一个名字叫“奴隶”,他们实际上也在经历着和奴隶一样的苦难与伤痛,在地位上、待遇上并无任何差别。
无论任何社会,财富即是话语权,一个没生存依靠的人,是没有话语权的。
在战国以前奴隶十分悲惨,不仅没有话语权,随时都能用来祭祀、殉葬,奴隶在奴隶主眼里是“会说话的牲口”,主人在让他们从事繁重劳动的同时,还能随意打骂,甚至买卖。
春秋时期,弱小的国家经常会对强大的国家进行“献俘”,可见俘虏也是国家的财富,各国在争夺土地的同时也在争夺着奴隶。
年轻的女奴隶经常会被作为战利品,送给王公贵族把玩,至于生下奴隶主的孩子,当然会有,但是奴隶主并不会承认,而且不会与其他的孩子一视同仁,因为他们出身太低贱,而奴隶主对女奴只是玩弄的态度。
每一场战争下来,俘获的战俘的数目都是很大的,那么一个国家,对战俘是如何处理的呢?赏赐给有战功的王公贵族。当时周王的赏赐常常见于记录,最高的记录是晋景公,他将一千家狄人奴隶赏给了,他一个新立战功的大夫荀林父。
当时的王公贵族拥有的奴隶数目是巨大的,一个王公贵族,拥有的奴隶数目能达到几千或者几万,奴隶越多,身份越贵重。
奴隶的用途非常广泛,从谷米到丝帛,车舆、兵器、养马、战车,采桑养蚕,都是奴隶的事,此外还有樵、苏、渔、牧和煮盐。
女奴一般干比较轻松的活,比如养蚕和女工,前者叫蚕妾,后者叫工妾,她们地位低下,即使立功,也有可能被杀,即使被奴隶主看上宠幸,也有生命危险。
而古代奴隶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世袭罔替的,女奴生下孩子也是奴隶,父亲是谁,并不能改变孩子的身份。
但也有奴隶跨越阶层的案例——
历史上的百里奚,是一个牛人,很有才华,曾经因为打仗被俘虏而作了奴隶,后来把他用作秦穆公夫人从嫁奴隶,他逃跑到楚国,被楚国人抓住,秦穆公才知道这个人可堪大用,所以用五张黑羊皮把他赎回来。
将奴隶赎回也是大国常干的事,不过花费很大,所以他们只赎回有才能的男子,至于女奴,那就任由她自生自灭了。
最惨的女奴是古罗马时期的女奴,其实她们经常会被在市场上卖出高价——品相好的价格更高,美貌的女奴会成为主人发泄的工具,而不幸生下的孩子一样是奴隶,要做苦力,主人并不将他看作自己的儿子——这就是为什么古罗马有很多儿子杀死父亲的剧情。有一些具有反抗意识的女奴还会被关进笼子里,受尽非人的待遇。
古罗马大约百分之20的是奴隶,奴隶主将奴隶分为三类,一类是会说话的农具(奴隶);一类是只能发声的农具(牲畜);第三类是无声的农具。可见奴隶的地位。
古罗马时期主人可以合法杀死奴隶,一直到公元2世纪,才诞生了保护奴隶的法律,而逃跑的奴隶依然会被残忍地处死。
正是因为奴隶制的存在,才使后来的奴隶不断反抗,才让人们意识到人类真正的幸福是自由和平等,而自由和平等是天赋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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