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三公制,是指丞相(行政)、太尉(军事)、御史大夫(副丞相,监察),丞相是外朝百官之首,权力大,其他两个则是辅佐丞相的,也就是说,汉朝丞相是独议制,虽然丞相决定事情后,仍须与君王讨论,但主导权通常在丞相。西汉成帝时改职位,大司马(太尉)、丞相(哀帝时改大司徒)、大司空(御史大夫),本来大司马与大司空是辅佐大司徒的,但是君王顾忌宰相权利过大,就把权力一分为三,遂使宰相之权不再独占,君权也渐凌驾相权之上。
唐朝的三省制,是指中书省-拟定诏书、门下省-封驳、尚书省-奉命执行,也是等同于宰相,不过中书、门下权力较大,尚书仅限于执行诏令,所以唐朝丞相是合议制。不过同样这三个机构设立,也是君王顾忌宰相权力过大,而接连设立的,如果说最大的不同,就是三公算是国家的官吏,属于外朝官员,而三省原本是天子的近侍,属内朝官员,是后来天子赋予权力,逐渐转变成外朝官员,不再属于天子私用。
东汉时,三公的权力渐丧失,原因是天子想把权力收归己有,也怕丞相权力过大,于是宠信近侍尚书,而使权力变大,取代三公的地位,而后在曹魏时改秘书为中书,两个职位便渐趋平等。
两晋时,中书发展至巅峰,尚书听命于中书的局面产生。东晋时,天子逐渐信任侍中,也就是门下,北朝时,宰相必居门下,方可参与奏事,正式成为宰相之一。
隋朝时,三公更只是个表尊贵之虚名,中书、门下、尚书三个平等的局面,再无法改变。到了唐朝,便是直接将三省固定下来,等同于宰相。 演变之原因,首先在于君王害怕其权力变小,甚至丧失掉;再者,则是顾忌相权过大,窃取王位,因此君王才提拔内朝的近侍,去取代外朝的国家官员,以满足君王的独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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