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平淮书》记载,朝廷严令禁止出售私盐,一经发现,就会割掉商人的左脚趾。晋代,私自煮盐也要坐四年大牢。随着时间的发展,中原王朝的禁盐令越来越重,因为贩盐被判处死刑的人不在少数。说到这里问题来了,既然卖私盐犯法,为何古代还有那么多咸鱼贩子?制作咸鱼难道不需要用盐吗?
中国人具有悠久的吃鱼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吴国人就已经会制作鲜美的鳓鱼。夫差执政时,吴国军队普遍将鳓鱼干当做军粮,当时制作咸鱼还没用盐,只是放在阳光下暴晒,海水中的盐自然附着在鱼体之上。后来人们发现,如果只是将海鱼晒成鱼干的话,根本无法长期保存。试想,鱼贩子刚做好的咸鱼还没卖完,就已经发臭,精明的商人肯定是不愿意的。在这个背景下,中国人想到了用盐腌制。
用盐制作的咸鱼不仅可以保存很长时间,也没有味道。历史上靠着贩卖私盐起家的人真不在少数,王仙芝,程咬金,黄巢,钱穆,张士诚,一抓一大把。早在唐朝时期,贩卖私盐超过一斤就直接掉脑袋。所以腌制咸鱼肯定不能用私盐,使用私盐一来风险大,二来成本高。那总不能不让人卖咸鱼吧?对于这个问题,统治阶级显然也考虑到了。
宋朝经济繁荣,汴京城内闲鱼贩子数不胜数,这就和朝廷制定的政策有关了。买卖咸鱼这行一般只有渔家会干,他们每次出海打完鱼都可以从官府那里领取一定数量的食盐。当然,工作人员会根据渔家网中鱼的条数分配,多一点都不行,不光是盐,连咸鱼也不能私吞,一经发现,必定重刑。换而言之,别看小小的咸鱼不起眼,它的生产成本高的吓人,因此在古代,能吃上咸鱼的都是大户人家。
不光咸鱼,如今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腌肉,咸菜,这些有盐参与加工制作的食物在古代市场都很贵。从捕捞,购官盐,腌制,再到运输,售卖,一环环往下扣,咸鱼的价格只高不降。普通老百姓穷的连盐都吃不起,更别提咸鱼这种高档食物了。到了近现代,咸鱼咸菜这种东西不再成为主流,属于他们的辉煌历史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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