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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观景说史
北宋与南宋之交是一个灾难十分深重的时代。一方面,很多志士仁人慷慨赴国难,国而忘家,国而忘身,表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献身精神;而另一方面,在财政拮据,军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统治阶级中的很多人,却依然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官场中腐败的风气并未稍减,军纪败坏的状况依然非常严重。
军政腐败,军纪放纵,是古代军队的通病。即使在皇朝初兴之际,要维持仁义的外貌,也极其不易。北宋覆亡时,在兵败如山倒的情势下,军队的供应极端困窘。
《会编》卷57《河东逢虏记》记载:“河东的战士,每日支米二升半,止得一升八合,青菜钱七十文,铜、铁相半。是时,官中已不使铁钱,但以此充数耳。或攒聚数日阙乏,止支钱会子,一纸钱会子,止得三、四百。”
《会编》卷69记载了北宋末至南宋初论功赏罚的黑暗,大致内容如下:“军中临时差去的使臣和效用,率多权贵亲戚、门生、故吏,又有朝廷缘权贵、内侍请求而至者,身未尝到,而请给论功,倍于将士。或遇出战第功,亲随使臣并在优等,受上赏,用命当先者未必收录。至于伤重军兵,有轻伤而得重赏,伤重而得轻赏者,有战死而作逃亡自死者。其弊不胜言。”
在开封围城中,很多战士“以单寒之身,暴露在风雪中”,不少人冻死。然而许多宋朝官员却依然醉生梦死。守南城的文臣李擢,在城楼上修建临时住处,犹如晏格宾馆,整日与幕僚饮酒烹茶,或弹琴宴笑,或日醒醉,坐视金军“填塞南壁护龙河”,最后终于招致开封城被攻破。
《宗忠简公集》卷7《遗事》记载,在开封被围困时,河北各路军马按康王命令,到北京大名府集中,宗泽“尽提所募兵,进渡漳水,宿邺镇。军马履冰渡河,时天大雪,公披坚乘马,道逢郡守,往往卧毡车,赍庖具自随。公与士卒同甘苦,故人乐为用。”
当时的宋朝国势到了如此地步,而各地官员的铺张和享受仍不可少,能与“与士卒同甘苦”的宗泽,在当时实属凤毛麟角。南宋立国之初,宰相李纲提出:“谓军政久废,士气怯惰,宜一新纪律,信赏必罚,以作其气”。宋廷《颁军制二十一条》在李纲的主持下颁布,其中有重申的旧法,也有另订的新法。然而李纲任宰相仅七十五日,他被宋高宗罢免后,“所规画军民之政,一切废罢”。
李纲被罢相后,唯有东京留守宗泽勉强支撑危局,他律己甚严,自奉甚薄,食不重味,衣弊不易,治军有方,信赏必罚,深得军心和民心。只可惜他在李纲罢相的次年去世,南宋的国势一时如大河决堤,横溃千里。
绍兴初年,南宋逐渐形成了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吴玠和岳飞统率的五支屯驻大军,与金国相峙的局面。但北宋末年的各种腐败的政风,却仍然相沿成习,有的甚至还花样翻新。比较五大将的立身和治军,无疑有三种类型,刘光世和张俊为一类型,韩世忠和吴玠为一类型,而岳飞为一类型。当时在以租佃制为主的农业社会里,固然有各种财富,而土地是一项最基本的财富,当时南宋初期的大将都大量兼并土地。
在建炎年间,宗泽统率的东京留守司军,是当时一支最有战斗力的抗金中坚。岳飞继承了宗泽的传统,自从在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独立成军后,十三年间,岳家军一直以严明的军纪享誉于朝野。
《金佗稡编》卷9《遗事》记载:“诸将远戍,则使妻至其家,问劳其妻妾,遗之金帛,申殷勤之欢,人感其诚,各勉君子以忠报。其有死事者,哭之尽哀,辍食数日。育其孤,或以子婚其女。士卒有疾,辄亲造抚视,问所欲,至手为调药。”
岳飞特别重视军队不得骚扰百姓。《金佗续编》卷28《吴拯编鄂王事》:“御士尤严,每屯数万众,而市不见一卒,惟阅试振旅,则人始幸观之”。岳飞治军虽严,却是严而不酷,仁严相济,恩威并施。
《慈湖遗书》卷16《论兵》:“岳飞用兵,有胜而无败。闻其欲有所举也,必尽召诸统制官,环做饮食之,而与之谋。先谋夫敌之所败我者,至于六、七,备谋,详虑,竭智,共攻而终于无败也,乃行,故飞每战无败。”
作战勇敢和武艺精湛,当然是优秀军人必须具备的素质。岳飞十分注重平时的军训,“止兵休舍,辄课其艺,暇日尤详,至过门不入”。他专注于训练军队,即使是在平日,也甚至是过家门而不入。岳雲在训练时,从马背上摔下来,而受到父亲的严责。如军士临阵,他的要求是“战阵既交,手执得枪住,口有唾得咽,则已是勇也”。
在恶浊的社会环境中,岳飞虽然用极大的努力治军,却仍然不能保证岳家军弊绝风清,军中贪污舞弊的事件还时有发生。如后来出面诬告张宪和岳飞的前军副统制王俊。总的说来,岳家军中的贪污腐败行为往往能得到及时制裁,而没有任其发展和泛滥。
资料参考:《会编》、《要录》、《历代名臣奏议》、《金佗续编》、《金佗稡编》、《宋史》、《宋会要》、《慈湖遗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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