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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析:北魏的镇戍制度的形成到废除经历了什么?

自秦始皇统一,全国开始全面施行郡县制,于是郡县制就成千百年来中央控制地方的主要制度,可是我们并不知道,在北魏时期,除了州、郡、县这些行政区划以外,还有一种军镇的划分,它是以一种军事化制度的形式去管理行政区,是北魏时期极为特殊的 一个存在。

一、北魏军镇的建立

我们都知道北魏皇室是鲜卑族人,而身为鲜卑人在文化习惯和风俗上,和汉人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即使鲜卑人已经占领了中原大地,也建立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政权,但是依旧有很多鲜卑族人不愿意改变自己的习惯追随北魏皇室南下。

由于最初鲜卑族人和汉人的风俗习惯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在东南方的汉人聚居地,仍保留着郡县制;而在鲜卑族祖地和西北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施行镇戍制度进行管理。这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多为国之边境,于是乎这些军镇就主要在边境地区形成,所以也就叫做“镇戍”。

我想这样也是为了方便管理,为日后的民族融合起到一个缓冲带的作用,毕竟大部分鲜卑族开始都很不情愿被“汉化”,这样的制度可以很好的管理两种风俗习惯不同的百姓,持续较长时间后,这种差异也自然而然的消失了。

设镇于边要之地并非北魏独有的制度。

“泰常二年九月,姚泓匈奴镇将姚成都与弟和都举镇来降。”——《魏书·太宗纪》

“居凉州,父坦,乞伏世镇远将军大夏镇将。”——《常爽传》

根据上面两段史料,可以从“匈奴”“大夏”这些字眼中推测证实:在北魏之前也存在着类于军镇的形式,而且这些军镇都是设置在边地。

北魏确切的建立镇戍制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记载,能找到最早北魏施行镇戍制的记载就是:

广阳王深上书谓“昔皇始以移防为重,盛简亲贤,拥麾作镇”——《太武五王传》

“天赐二年为镇。”——《地形志》

皇始、天赐都是北魏道武帝拓跋珪的年号,拓跋珪的年号分别是登国、皇始、天兴、天赐,拓跋珪在历史上的名号也是很响亮的,所以我认为北魏最早建立镇戍制应该是在皇始年间。

二、北魏镇戍制度的形式

北魏年间的镇和现在的镇有很大的区别,现在的镇是一种基础的行政划分,行政级别也不是很高;而在北魏,镇和州是一个级别,镇在北魏时期的设立也是有两种形式,用军镇所在地来区分:

第一种形式:军镇设立在完全没有州郡的地方。

例如北边的六镇和高平、薄骨律、焉耆、鄯善等地。这些都属于战略要地,中原人和胡人混居在此,不适合用郡县制来治理,所以在这些地方单独设立“镇”,起到防御和震慑的作用,不过也有特例:

“广阿泽在定冀相三州之界,土广民稀,多有寇盗,乃置镇以静之。除广阿镇大将,加都督三州诸军事。”——《魏书·韩均传》

韩均是广阿镇的大将,监督定冀相三州的军事,又不归三州管辖,所以这广阿镇设立之处也不是属于州郡的,而这广阿镇既不是军事要地也不是多民族混居之所,在此处设立“镇”是为了荡平草寇,也是属于军事便利。

第二种形式:军镇设置于州郡的管辖地内,简而言之就是州郡和军镇在一处并立。

“高祖初……出为使持节镇东大将军和龙镇都大将营州刺史。”——《魏书·乐陵王思誉传》

高祖时期,乐陵王元思誉出任镇东大将军和龙镇将军并且兼职营州刺史,这就是镇将和刺史合一的一种形式。

我查找了史料发现乐陵王元思誉是死于北魏文成帝拓跋浚和平四年,上面史料有又记载说“高祖初”,这就有很大的问题了。因为“高祖”是北魏孝文帝拓跋宏的庙号,而拓跋浚的庙号是“高宗”。拓跋浚当皇帝比拓跋宏早,而且拓跋浚和拓跋宏中间还隔着一个北魏献文帝拓跋弘,这就说明了两个问题:

第一我认为这里的“高祖”不是拓跋宏而是拓跋浚,准确的来写的话应该是“高宗”。

第二在文成帝拓跋浚统治时期,前面提到的镇戍制的第二种形式在这里得到了证实。

“世祖以长安形胜之地,非范莫可任者,乃拜范都督五州诸军事,……长安镇都大将” ——《乐安王范传》

“太和中,除绛城镇将,带新昌阳平二郡太守。”——《杜洪太传》

“征东安南二府长史带淮阳太守郯城镇将。”——《鹿生传》

这些都是州郡和军镇并立的实例。

第一种形式中的军镇内设立镇将兼理军政事务;而第二种形式中州郡中所包含的军镇镇将治理州郡辖区内的所有军队,刺史管理州郡内的政事,但是后来大都是镇将兼任刺史。所以不管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到了北魏镇戍制度后期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分别了。到了最后由于第一种军镇的形式渐渐消失,完全转化为第二种,如此看来“镇戍制”和“郡县制”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三、镇戍之官

“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魏书·官氏志》

北魏旧制中在边境地区多设置军镇,也就是说在边境实行的并非郡县制而是镇戍制,都大将掌管军事,和刺史的职能相同。城隍可不是我们认为的冥府地方官,城隍中的城是“城,以盛民也”,隍是“隍,城池也”,实际意思就是守备城池,也就是说城池的防卫工作和军粮财物等都是由镇将管理。

镇和戍是两种行政区划,镇相当于州郡,戍就相当于县。

“三等诸镇置镇将,副将,长史,录事参军,仓曹中兵长流城局等参军事,铠曹行参军,市长,仓督等员。三等戍主副,掾,队主副等员。”——《隋书·百官志》

这里说的制度虽然是隋的制度,但是隋的制度大多都是沿袭北魏的制度而来,所以也能作为参考。

镇戍制所设置的官职,镇有都大将、都将、大将、将、都副将、副将、监军、长史、司马、录事、参军。戍有戍主、戍副。

镇将大部分都是监察多个州郡和多个镇的军事事务,这样看的话“镇将”的职能似乎和“都督”的职能一样,而有的镇将还兼任他所在的军镇所在的州的刺史一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得出镇将职能也是很大的。而还有戍主、戍副主要管理的是所在州郡的行政事务,他们的职能就相当于原先说的太守。

北魏边境之地的居住民多为部落氏族,因此北魏皇室对此处重视不是民政而是军事,所以在北边施行政策时主要考虑以镇戍制。

“北镇边藩,事异诸夏。往日置官,全不差别。沃野一镇自将以下八百余人,黎庶怨嗟。……请主帅吏佐五分减二。”——《魏书·源怀传》

镇戍制的官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北魏边境少数民族聚居的管理问题,同时也可以保障边境的安稳,但长此以往下来也暴露出很多弊病,那就是——冗官、冗兵。像边境地区最初是地广人稀,经过北魏历代皇帝的努力,将中原地区的一些人家迁徙过去,再加上发配流放的罪犯,使得边镇地区的人口也大大增加,同时边镇士兵也增长飞快,镇将只有一人而兵士却有数万,这就造成了冗兵,兵多粮少,也增加了边境地区的不稳定因素,所以在我看来此时的镇戍制已经不适合北魏继续施行下去了,这也是后来北魏彻底废除“镇戍制”的一个原因。

四、北魏镇戍制的结束

北魏最初设立镇戍制是为了巩固南北边境,有的是为了巩固新占领的土地,设立“镇”有的是为了守住要塞,震慑四方,有的防卫盗寇,所以北魏镇戍遍布四处,主要以北方、西北方、南方为主。

北魏镇戍制结束的原因:

(1)前面也提到过,北魏道武帝时期找到了北魏最早“镇戍制”的记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镇戍制渐渐失去了它的优势,造成了一种“冗兵”“冗官”的局面,这是导致“镇戍制”退出北魏的一个重要原因。

(2)镇戍制在北魏主要盛行于太武帝到孝文帝时期,我们也可以分析出为何在孝文帝时期,“镇戍制”渐渐退出北魏历史舞台,最早“镇戍制”的形成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民族的差异性。北魏孝文帝时期是历史上民族大融合大代表,鲜卑汉化最显著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大批的军镇被撤销,镇改制为州或者郡,戍改为县。

“径六壁城南,魏朝旧置六壁〔镇〕于其下,防离石诸胡,因为大镇。太和中罢镇。”——《水经·文水注》

“苻姚置杏城镇,后魏孝文帝废镇,改为东秦州。”——《元和志》

“恒州天兴中置司州,治代都平城;太和中改,孝昌中陷。”——《地形志》

太和就是孝文帝的年号之一,所以在各个时期都有军镇撤销的实例。

(3)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外在原因,就是在南朝。南朝的整体实力远不如北魏,虽然北魏对南朝也有提防,但绝不至于将南朝视为大敌,在一步步蚕食南朝的过程中,也渐渐撤销了一些军镇继续沿用“郡县制”。

镇戍制很有效的促进了北魏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族融合,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北魏领土在一步步扩大的过程中,政权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加快了北魏边境地区由部落化向封建化的转变,但随着北魏政权的巩固,镇戍制也渐渐的废除了。镇戍制一开始就是在一些非常地区所采取的一种非常统治手段,它的职能就是以军事管理政事,一旦政权的到了巩固,由军事向民事的转变也就是必然。我们可以理解为在北魏的不稳定时期,实行“镇戍制”,一旦时局稳定全国依旧还是实行“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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