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从租庸调制和府兵制的衰废,来看两税法的改革对唐朝及后世的影响

隋朝自文帝建立,到炀帝覆亡,短短38年。

这不仅由于炀帝“东西行幸,舆驾不息,征讨四夷,兵车屡动”导致国库空虚,还因为他大兴土木,大纵奢靡之风,最终平民百姓受尽苦难,不得不揭竿而起。

于是,隋朝便在“数年之间,公私罄竭,财力既殚,国遂亡矣”。公元618年,李渊建立唐朝,次年隋朝覆亡。

新兴的唐朝并未全盘否定隋朝的制度,反而承接了它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种种成就,并不断完善。诸如科举制、三省六部制、监察制等,均在唐代君臣的共同努力下,趋于完善。这也为“盛唐气象”奠定了制度基础。

唐朝的版图疆域

在历经五代李氏君王的励精图治下,唐帝国于玄宗李隆基之时,达到了鼎盛,史称“开元盛世”。据《通典·食货》记载,在唐玄宗天宝十三年,唐朝的全国户数达到了900万多户。而百姓家中的储粮可以供食数年。

但是,与盛唐气象极为不相符的是唐朝的财政制度。由于唐朝之初是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租庸调制和府兵制——这是一种基于人口数量的财政制度。因此,唐朝在历经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庄园制便接连起兴,而落后的财政制度早已不能维持庞大帝国的开支,甚至一度成为帝国的负担,新的税法制度呼之欲出,这个新税法,就是两税制。

为什么租庸调制和府兵制会日渐衰废?而新的税法制度,又为唐朝甚至后世做出了哪些贡献?

今天,我将会从租庸调制和府兵制讲起,分析“两税法”的诞生及后世之功。

一、战时制度:租庸调制和府兵制为何日益成为唐朝帝国的财政“痛点”

在理解租庸调制和府兵制之前,我们必须先要了解唐朝实行的均田制因为这是租庸调制和府兵制实行的前提。

据《旧唐书·食货志》中记载,

武德七年,始定律令。以度田之制: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承户者便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

也就是说,唐高祖即位后,宣布诏令,以五尺为一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一百亩为一顷。成年男子会得到100亩田地,有病或者残废的百姓会得到四十亩,寡妇妻妾等人会得到三十亩。这些田地中,十分之二为永业田,可以传之于子孙,十分之八为口分田,最终在身死之后要还给政府。

那么理解了均田制的基本内容,租庸调制和府兵制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 第一,所谓租庸调制,本质上属于一种按人口缴纳一定比例的赋税和服一定时间徭役的制度。

根据《旧唐书·食货志》记载:

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也就是说,所谓“租”,就是每年每名成年男性缴纳二石粮食;所谓“庸”,就是不愿意服从徭役的男丁,每天按照三尺的绢、四分之一尺的布来换取;所谓“调”,就是每年每户缴纳二丈的绫、绢、絁,三两棉,或者缴纳二丈的布,三斤麻。

  • 第二,所谓府兵制,就是兵农合一。在非战时,士兵就是农民,在田地耕作,为国屯粮,同时在农闲时节接受军事锻炼。而在战时,则成为士兵,从事征防。

从租庸调制和府兵制的实行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唐初实行的税法,本质上是以“人口”为支撑的财政制度。无论是均田制,还是租庸调制和府兵制,都高度依赖人口的数量。更进一步说,唐朝将全国土地收归所有,按照一定的比例向百姓或士兵发放,同时,再向百姓征收一定额度的赋税和征用一定时间的徭役。这就是在均田法下,实行租庸调制和府兵制的财政意义。

事实证明,在唐初实行均田法,通过租庸调制和府兵制来获取税收和减低内部财政压力是取得了一定成功的。比如,在唐太宗时期,唐朝财力雄厚、国富而民强,公元630年灭亡了突厥,公元644年灭亡了薛延陀,一系列的对外战争让唐朝版图有了进一步的扩张。但是,这三种制度的核心在于中央政府对地方人口有着极其明显的管控管控能力。

或者说,租庸调制和府兵制是一种战时的财政制度,随着帝国版图扩张速度的减缓和国内人口的增加,在长期的和平统一的帝国之下,均田制势必会遭到破坏,而与其互为表里的租庸调制和府兵制也会缺乏人口支撑而逐渐走向没落。

在岑仲勉先生所著《隋唐史》中,对唐朝实行的均田法有过这样的表述:

口分之田,已多有名无实,其他永业、职分等田,更无论矣。

在唐朝中期,人口大量增加,庄园制逐渐兴起,政府掌握的实际公田数量减少,均田法实际授田数远远不足规定之数目,同时在历经安史之乱,唐朝土地兼并严重,大量百姓流离失所、远走他乡,成年男子在面对高额的赋税和较少的所授农田的情况下往往会加入庄园之中,这进一步导致政府掌握的人口减少。据记载,到了唐代宗广德二年,唐朝政府掌握的人口仅占天宝十三年人口的三分之一。

在《新唐书·食货志》中,欧阳修对此有着更为精辟的描述:

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口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其后国家侈费无节,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

也就是说,租庸调制和府兵制变得形同虚设,并逐渐走向没落,同时帝国需要新的税法制度来以执行。

二、两税法改革:为何新的税法制度,更成为后世之典范

在租庸调制和府兵制衰废的情况下,新的税法制度横空出世,这就是两税法。

据《旧唐书·食货志》记载:

建中元年二月,遣黜陟使分行天下,其诏略曰:"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行商者,在郡县税三十之一。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各有不便者,三之。余征赋悉罢,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数为准。征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违者进退长吏。

也就是说,新的税法制度是以田亩为单位确定地税的,以贫富为标准确定户税,以货币替代谷米和绢帛进行缴纳,每年不晚于六月和十一月征收,其他的苛捐杂税全免。这就是“两税法”。

事实上,自唐朝德宗开始,中央的财政制度便从曾经的“税人”逐渐走向了“税地”

关于贫富征收户税的标准,同样在《旧唐书·食货志》中得到了清晰的记载,同时它也对夏税和秋税征收额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大历四年正月十八日,敕有司:"定天下百姓及王公已下每年税钱,分为九等:上上户四千文,上中户三千五百文,上下户三千文。中上户二千五百文,中中户二千文,中下户一千五百文。下上户一千文,下中户七百文,下下户五百文。

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亩税四升。秋税,上田亩税五升,下田亩税三升。荒田开佃者,亩率二升。

从这里可以看出,两税法的征收不再简单依靠国家实际掌握的“人口”,而是依靠“不动产”——农户的资产和土地开始分两次征收。

唐朝德宗时期的宰相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中说:

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

而促使这次财政制度改革的杨炎更是对两税法有着高度评价:

天下便之,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诫而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由此可见,两税法不再以人口为基础,而是着眼于实际的亩数和家庭资产。这种征收赋税的方式,使得帝国财政和相应的负担能力转为一致,并为巩固帝国根基找到了新的基础。

唐朝中后期的元和中兴、会昌中兴、大中之治,便是在新的税法制度的支撑之下,唐朝国势复振的表现。

同时,由于两税法“量出制入”的原则,也就是把中央每年所需的支出数额,按照人口、土地的多少分配到各个地方的方式,突破了以往“量入为出”的传统。这种新的做法,不但影响到了唐朝,而且还一直影响到后续朝代,成为财政转型的一种历史渊源。

三、总结

在中国古代的历朝历代中,唐朝无疑是世人最喜爱的朝代之一。这不仅因为唐朝君主所开创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成为了后世朝代君臣孜孜以求的美好向往,还因为唐朝是中华历史上第一个走向世界的帝国。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充盈的国库支撑和强大的财政制度,是支持唐朝不断拓展疆土、引万国来朝的基础。早期的租庸调制和府兵制,因为唐朝人口日益增加、土地紧缺而出现“水土不服”,从而不适用于长期统一和平的唐帝国,反而成为了拖累它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因此,在经过艰难抉择之后,租庸调制和府兵制退出历史舞台,两税法应运而生。

虽然,两税法是唐朝为了扩充财政来源、不得不向地方妥协的产物,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执行力度不强、难以贯彻的种种问题,但是,这种新的做法却偶然造就了新的财政制度,从而被运用到后续朝代的财政实践中,从这个层面来看,不得不说是唐之大幸。

参考资料:

《旧唐书·食货志》

《新唐书·食货志》

《隋唐史》

《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旧唐书·杨炎传》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总结
每日一解:两税法
唐朝财政制度的演变
高中历史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练习题(含解析)
大唐为何要改府兵制为募兵制?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唐朝赋税制度的变迁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