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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利忘“疫”必将严惩不贷

近日,上海静安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的相关线索,破获一起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

经查,4月10日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男,42岁)并非法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原料,并大幅抬高价格对外进行销售,累计销售175余万元,非法获利15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上海市公安局微博)

时下,为了早日打赢疫情歼灭战,全国上下精诚团结,甘于奉献,不计名利,不计个人得失,以各种方式全力以赴地支持战“疫”,全世界的爱国人士、爱心企业等也慷慨解囊。难也要支援前线、再苦也要援助上海等地,他们是中国企业的良心,他们是中国经济的脊梁。但也有些“歪心”商家却不讲诚信守法,见利忘义,企图浑水摸鱼,发“苟且”之财。这般行径,民意不容、律法难逃。日前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六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发“疫情财”加大了疫情防控的成本,严重干扰疫情防控,令人痛恨。虽然在商言商无可厚非,但更需注重社会责任。趁着疫情漫天要价,扰乱防疫期间市场秩序,造成消费者的恐慌情绪,危害极大。

在此,希望广大商家严守防控规定,依法经营,明码标价,诚信服务,确保进货渠道正规,质量安全有保证,坚决不取“趁火打劫”的昧心钱。

市场监管等部门应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那些囤积居奇、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惩治,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大家安心居家防控,早日取得抗疫胜利。

《撰稿:张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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