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单价清单表:
标号单价 | C10 | C15 | C20 | C25 | C30 | C35 | C40 | C45 | C50 | C55 |
非泵送 | | | | | | | | | | |
泵送 | | | | | | | | | | |
说明:柴油泵送在泵送的基础上增加10元/m3,车泵不足70方一次2000元起,超过70方在非泵送的基础上增加30元/m³。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验收确认
1. 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混凝土数量、质量等事项进行验收,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每车混凝土量应允许2%的误差。协调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2. 结算方式:以乙方提供的发货单结算。砼的表观密度设定为2400kg/m³,甲方可以随机抽查。
第五条 争议、违约与索赔
1. 甲乙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调,协调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甲乙双方违反协议所规定的行为,应承当5%工程款的违约金并算利息。
第六条 协议与补充条款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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