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以来朝野杂记 [宋]李心传撰 卷17---18乙集 建 炎 以 來 朝 野 雜 記 卷 十 七 乙 集 宋 李 心 傳 撰 兵 馬 沔 州 十 軍 分 正 副 兩 司 事 始沔 州 諸 軍 自 昔 為 天 下 最 蓋 御 前 諸 軍 惟 蜀 中 有 關 陝之 舊 而 武 興 之 眾 至 六 萬 人 分 為 十 軍 其 閒 摧 鋒 蹋 白 二 軍 又 沔 軍 之 最 勁 者 也 自 淳 熙 以 後 不 除 副 都統 制 郭 子 明 為 帥 朝 廷 始 用 王 大 節 曦 至 罷 之 曦 誅 安 觀 文 奏 復 此 官 以 授 李 好 義 命 下 而 好 義 已 死 乃用 王 喜 為 之 蓋 王 喜 專 兵 宣 司 欲 殺 其 權 故 也 始 朝 廷 命 宣 諭 使 吳 德 夫 來 議 分 十 軍 以 屬 兩 將 俄 喜 罷去 宣 司 將 移 司 益 昌 方 以 李 貴 自 ? 乃 奏 副 都 統 制 自 河 池 移 司 利 州 貴 自 中 軍 統 制 官 升 充 副 都 統制 未 行 副 宣 撫 移 知 興 元 府 復 命 貴 為 興 元 都 統 制 而 蘄 州 防 禦 使 諸 邦 寧 代 之 邦 寧 本 楊 巨 源 所 結 約者 明 年 夏 利 州 諸 軍 因 教 罷 忽 出 城 刈 民 麥 彌 ? 三 十 里 殆 無 孑 遺 因 遣 邦 寧 急 出 彈 壓 杖 殺 為 首 者 數人 總 領 官 陳 逢 孺 大 驚 命 大 軍 倉 人 以 官 麥 五 斗 貸 之 眾 乃 定 安 公 聞 之 乃 遣 使 逮 邦 寧 數 其 罪 降 為 沔州 中 軍 統 制 遂 以 知 天 水 軍 張 威 代 之 嘉 定 三 年 五 月 事 也 自是 沔 司 事 權 稍 殺 矣 丘 宗 卿 創 淮 西 武 定 軍始 淮 南 兩 漕 司 招 輯 邊 民 號 鎮 淮 軍 多 至 十 餘 萬 人 日給 錢 米 悉 視 效 用 所 費 甚 廣 既 不 點 涅 漫 無 統 紀 久 之 廩 給 不 繼 公 私 剽 劫 嘉 定 改 元 丘 宗 卿 復 為 江 淮大 使 朝 廷 慮 鎮 淮 或 生 他 變 遣 宗 正 丞 褚 叔 度 奉 使 措 置 且 就 令 商 度 宗 卿 乃 先 隨 雄 淮 所 屯 分 隸 逐 州守 臣 節 制 尋 奏 以 淮 東 人 數 少 領 帥 漕 任 貴 揀 汰 除 願 歸 農 外 僅 存 八 千 餘 人 刺 其 半 充 效 用 以 補 鎮 江大 軍 數 及 武 鋒 軍 闕 額 淮 西 人 頗 眾 合 六 萬 餘 人 乃 委 制 司 屬 官 陳 師 文 同 漕 臣 張 穎 揀 刺 二 萬 六 千 餘人 充 御 前 武 定 軍 分 為 六 軍 各 置 統 制 身 是 月 省 錢 二 十 八 萬 緡 米 三 萬 四 千 餘 石 而 武 定 亦 成 軍 伍 淮西 頗 賴 其 力 焉 黎 雅 嘉 定 土 丁 廩 給成 都 路 南 邊 黎 雅 嘉 定 三 郡 皆 有 土 丁 更 番 上 寨 守 把邊 地 多 者 數 千 人 淳 熙 中 留 丞 相 帥 蜀 議 者 奏 取 黎 雅 二 州 民 兵 依 利 路 義 士 法 措 置 乃 與 總 領 財 賦 馮憲 廷 式 共 議 遣 本 司 幹 辦 公 事 馮 震 武 傅 之 往 二 州 籍 之 州 選 二 千 人 分 上 次 等 上 等 六 百 為 點 集 之 丁依 諸 州 軍 弓 手 例 月 給 錢 三 千 五 百 次 等 一 千 四 百 為 居 守 之 丁 依 龍 州 弓 箭 手 例 月 給 錢 二 千 二 百 皆以 五 十 人 為 一 隊 擇 有 物 力 材 幹 者 為 一 隊 長 月 給 各 倍 之 教 頭 以 下 差 減 每 一 隊 教 頭 一 名 月 增 支千 五 百 隊 司 一 名 急 腳 一 名 月 各 增 支 五 百 備 居守 者 遇 冬 就 鄉 教 閱 五 日 備 點 集 者 月 教 于 鄉 冬 則 從 守 臣 點 集 者 教 閱 毋 過 半 月 官 為 給 賞 上 等 八 斗弓 二 石 五 斗 弩 遇 團 結 仍 給 口 糧 計 月 給 及 教 閱 除 戒 之 費 凡 為 錢 十 萬 引 上 等 月 給 五 萬 四 百 引 次等 月 給 三 萬 六 百 引 教 閱 賞 給 修 治 器 械 等 共 約 一 萬 引 茶 馬 司 出 三 萬 制 置 司 總 領 所 各 二 萬 提 刑 司 轉 運 司 暨 黎 州 各 半 之 奏 可 時 淳 熙 之 九 年 也未 幾 提 刑 梁 總 以 匱 乏 告 遂 損 其 三 之 二 自 淳 熙 十 四 年 以 後 減 作 三 千 引 開 禧 末 高 吟 師 既 判 楊 端 明 為 安 撫 使 復 遣 兵 馬 鈐 轄 劉 忠 亮 權安 撫 司 幹 辦 公 事 李 嘉 木 更 選 雅 州 三 縣 ? 邊 實 居 之 丁 以 遠 近 為 率 分 三 等 每 季 分 給 凡 把 截 將 士 上丁 三 千 三 十 二 中 丁 千 四 百 四 十 三 歲 用 錢 三 萬 六 千 一 百 六 十 四 引 米 四 千 石 五 里 內 把 截 將 十 人 十 里內 二 人 二 十 里 內 一 人 每 人 季 給 米 一 石 錢 三 引 五 里 內 上 丁 一 千 六 百 七 人 每 人 季 給 錢 三 引 中 丁 七百 四 十 五 人 ? 十 里 內 上 丁 五 百 五 人 每 人 季 給 二 引 十 里 內 中 丁 三 百 四 十 人 二 十 里 內 上 丁 九 百 二十 人 每 人 季 給 一 引 二 十 里 內 中 丁 二 百 八 十 四 人 每 人 季 給 一 引 自 黎 雅 土 丁 創 支 月 給 團 結 教 習 往 往 就 緒 而 嘉 定 土 丁 五 千 餘人 則 未 有 以 給 之 也 利 店 之 役 李 季 允 為 提 刑 乃 白 制 置 大 使 司 欲 如 軍 兵 衣 賜 例 給 以 匹 布 計 其 直 為一 萬 二 千 引 大 使 司 命 取 之 帥 漕 府 憲 四 司 自 嘉 定 五 年 為 始 安 撫 提 刑 轉 運 司 嘉 定 府 各 局 歲 認 三千 引 其 後 漕 臣 趙 師 嵒 應 副 一 年 帥 臣 黃 伯 庸 未嘗 應 副 也 會 虛 恨 蠻 入 塞 提 刑 楊 伯 昌 乃 於 犍 為 峨 眉 二 邑 土 丁 中 擇 其 少 壯 者 二 千 人 團 結 教 閱 援 黎雅 末 等 土 丁 例 月 支 食 錢 一 引 歲 為 二 萬 四 千 引 大 使 司 給 其 半 就 以 多 悅 胡 心 井 鹽 息 與 之 又 命 帥 漕憲 三 司 均 給 其 半 舊 提 刑 司 有 備 邊 四 十 萬 開 禧 末 宣 撫 副 使 遣 屬 官 根 括 餘 羨 盡 取 之 其 後 季 允 自 崇慶 改 除 攜 其 羨 緡 及 本 司 所 措 置 積 成 十 萬 安 邊 司 結 局 大 使 司 奏 取 其 四 之 一 以 賞 軍 及 是 所 存 纔 七萬 餘 緡 而 不 得 擅 用 伯 昌 以 為 請 事 下 戶 部 戶 部 乞 下 制 置 司 契 勘 實 在 乃 令 安 撫 等 司 解 撥 應 付 毋 令缺 誤 嘉 定 七 年 六 月 丁 巳 從 之 自 是 三 郡 土 丁 月 廩 始 均 一 矣 凡 嘉 定 土 丁 之 目 峨 眉 縣 七 寨 揀 中 一 干人 中 鎮寨 五 百 五 十 人 東 蠻 溪 口 寨 黃 茆 平 寨 銅 山 寨 每 寨 各 百 人 羅 忽 寨 東 蠻 溪 寨 涇 口 寨 昆 林 寨 五 十 人 犍 為 縣 十 二 堡 寨 揀 中 亦 千 人 平 戎 新 堡 一 百 四 十 五 人平 戎 舊 堡 一 百 人 利 店 榮 丁 賴 因 洙 川 四 寨 各 百 人 威 寧 寨 九 十 人 籠 鳩 堡 六 十 人 籠 蓬 堡 五 十 四 人 永開 堡 白 崖 寨 各 五 十 人 三 賴 研 四 十 六 人 皆 提 刑司 印 給 公 據 分 四 十 隊 每 隊 五 十 人 置 教 頭 旗 頭 隊 司 各 一 人 隊 丁 四 十 七 人 官 給 旗 幟 隊 為 一 號 又 創教 場 二 十 四 在 峨 眉 者 十 一 中 鎮 寨 場 教 八 隊 銅 山 寨 東 蠻 溪 口 寨 教 場 各 二 隊 黃 茆 平 寨 昆 林 寨 東 蠻溪 寨 涇 口 寨 羅 忽 寨 及 中 鎮 寨 之 峰 子 溪 月 峰 山 黃 茆 平 寨 之 堋 村 場 各 教 一 隊 在 犍 為 者 十 三 平 戎 舊 堡 新 堡 榮 丁 賴 因 洙 川 威 寧 寨 場 各 教 二 隊 利 店白 崖 寨 籠 蓬 永 開 籠 鳩 堡 利 店 北 寨 三 賴 研 場 各 教 一 隊 選 官 軍 精 技 藝 者 教 之 從 其 俗 用 木 弓 木 弩 長 鎗 蠻 牌 自 十 月 為 始 日 令 赴 教 場 三 八 日 上 寨合 教 春 秋 大 閱 每 縣 各 摘 數 百 人 上 府 同 官 軍 教 閱 往 來 之 費 官 為 計 日 給 之 提 刑 親 臨 按 試 其 藝 出 眾者 優 加 犒 賞 遷 補 名 目 歲 冬 十 月 人 給 布 袍 一 事 月 給 食 錢 一 干 平 居 各 隸 本 寨 寨 將 如 一 寨 有 警 諸 寨點 集 應 之 所 集 人 丁 臨 時 聽 部 轄 官 節 制 始 伯 昌 團 結 土 丁 或 者 議 其 無 益 及 後 教 成 可 用 者 居 半 焉 黎 州 揀 丁 土 義 勇黎 州 揀 丁 土 義 勇 皆 淳 熙 閒 所 創 揀 丁 者 係 土 丁 之 有籍 者 也 在 乾 道 閒 團 結 至 五 千 一 百 三 十 有 五 人 淳 熙 八 年 守 臣 龔 總 被 旨 措 置 擇 其 上 者 三 千 一 百 二十 人 以 雄 邊 義 勇 為 名 分 東 南 西 南 正 西 三 邊 邊 干 四 十 人 使 之 閱 習 武 藝 守 把 邊 面 九 年 正 月 得 旨 本 年 措 置 未 幾 言 者 乞 黎 雅 二 郡 土 丁 依 利 路 義 士 格 法 措置 詔 二 郡 各 選 二 千 人 留 丞 相 為 制 置 使 乞 於 黎 州 增 八 百 人 雅 州 增 四 百 人 奏 入 不 許 淳 熙 十 二 年 二 月 二 十 六日 自 是 係 籍 之 丁 頓 減 矣 其 始 立 法 也 上 丁 六 百人 月 給 錢 三 千 五 百 次 丁 千 四 百 月 給 錢 一 千 其 後 上 丁 不 及 百 人 而 請 給 亦 不 時 得 嘉 定 三 年 守 臣 何德 彥 既 至 官 乃 核 實 丁 籍 擇 其 少 壯 者 千 四 百 四 十 人 為 揀 丁 正 西 邊 八 百 四 十 人 東 南 邊 六 百 人 每 十 人 為 甲 十 甲 為 隊 選 有 物 力 才 幹 為 鄉 里 所 推 者 統 之 又 取 其 餘 四 千 二 十 九 人謂 之 衍 丁 東南 邊 二 千 一 百 一 十 一 人 西 南 邊 二 百 五 十 四 人 正 西 邊 一 千 六 百 六 十 四 人 若 有 邊 事 則 揀 丁 任 防 捍 之 責 衍 丁 守 護 鄉 井 而 已 土 義 勇 者 劉丞 相 所 創 也 淳 熙 十 二 年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得 旨 不 加刺 涅 募 土 人 為 之 凡 二 百 人 人 每 月 給 錢 七 引 自 制 置 司 支 降 至 紹 熙 閒 鄱 陽 王 聞 禮 為 守 始 命 涅 臂 如成 都 西 義 勇 之 法 德 彥 至 官 又 增 招 二 百 人 月 增 米 三 斗 錢 通 舊 為 八 引 稍 減 更 戍 之 兵 而 邊 備 亦 飭 矣 瀘 州 長 寧 軍 勝 兵 夷 義 軍瀘 州 長 寧 軍 勝 兵 者 政 和 末 所 創 而 瀘 敘 州 長 寧 軍 邑義 軍 者 元 豐 閒 所 團 結 也 始 自 大 中 祥 符 二 年 秋 嘉 眉 戎 瀘 州 都 巡 檢 使 孫 正 辭 被 命 討 江 安 夷 寇 以 北兵 不 諳 山 川 道 路 因 點 集 鄉 丁 目 曰 白 苕 子 弟 給 兵 器 使 為 鄉 道 事 平 皆 賜 錢 罷 歸 皇 祐 元 年 秋 始 令 子弟 抽 點 隨 軍 者 日 給 糧 米 又 令 主 戶 名 下 差 撥 子 弟 人 數 最 多 者 權 立 主 戶 充 指 揮 使 等 名 目 以 統 之 時三 邑 子 弟 之 籍 總 三 千 三 百 六 十 有 三 人 而 合 江 獨 有 藥 箭 弩 手 百 餘 人 每 軍 行 尤 賴 其 力 三 年 冬 始 立子 弟 賞 格 每 捕 斬 夷 賊 一 人 給 錢 三 緡 五 年 夏 用 知 梓 州 呂 士 龍 奏 又 令 瀘 州 江 安 教 藥 弩 手 各 百 人 自是 三 邑 皆 有 藥 弩 手 至 和 二 年 用 轉 運 司 錢 中 孚 奏 始 令 子 弟 同 官 軍 把 守 諸 邊 寨 五 寨 共 八 百 五 十 人 既 而 又 慮 妨 其 農 業 治 平 元 年 乃 命 權 放 一 半 遇 有 警 則 盡 調 之熙 寧 九 年 夏 有 知 南 谿 縣 史 敏 孫 者 言 瀘 州 疆 界 闊 遠 地 皆 沃 壤 往 年 因 邊 事 民 多 棄 而 不 耕 今 淯 夷 巳平 可 募 人 耕 佃 給 為 永 業 漸 教 武 備 詔 以 付 經 制 夷 事 熊 本 然 未 有 定 說 也 元 豐 二 年 遂 命 依 黔 州 義 軍法 團 結 十 九 姓 夷 人 三 千 八 百 九 十 五 人 為 夷 義 軍 凡 年 十 八 以 上 皆 刺 之 遇 句 集 把 隘 則 日 支 錢 米 五年 令 戎 州 買 馬 配 之 始 時 轉 運 司 言 收 到 夷 人 山 地 一 萬 餘 曲 鼻 地 土 宰 一 萬 八 千 五 百 三 十 畝 除 林箐 外 約 下 種 七 千 五 百 四 十 三 石 合 出 納 課 租 一 萬 六 千 八 百 九 十 九 石 乞 召 人 租 佃 而 瀘 南 沿 邊 安 撫使 王 光 祖 恐 夷 人 生 事 乞 就 給 付 投 降 夷 人 佃 食 許 之 元 豐 五 年 得 旨 六 年 詔 瀘 南 沿 邊 諸 寨 子 弟 兼 丁 之 家 編 入 保 甲 教 閱 仍 不 妨 子 弟 差 使 七 年 又 團 結 新 復 羅始 黨 一 帶 夷 族 一 萬 五 千 六 百 六 十 人 為 夷 義 軍 自 是 戎 瀘 二 州 夷 義 軍 之 籍 至 三 萬 六 百 三 人 歲 於 農隙 按 試 量 行 犒 設 元 祐 二 年 罷 犒 設 政 和 末 趙 遹 為 轉 運 使 既 平 晏 夷 乃 言 得 其 膏 腴 之 地 乞 倣 陝 西 弓箭 手 法 召 募 瀘 戎 州 長 寧 軍 土 丁 子 弟 給 田 刺 手 以 實 邊 防 俾 代 官 軍 守 禦 奏 可 六 年 閏 正 月 也 其 三 月又 用 安 撫 使 孫 羲 叟 奏 分 田 以 授 降 羌 使 與 土 丁 雜 處 遹 始 度 其 地 人 給 百 畝 可 募 兵 三 千 七 百 有 餘 其餘 根 括 並 邊 逃 田 之 隸 于 官 者 止 可 贍 三 千 兵 乃 奏 奪 邊 民 所 市 夷 田 以 益 之 又 奏 所 招 凡 二 千 七 百 人 長 寧 軍樂 共 城 各 五 百 梅 洞 水 蘆 寨 政 和 堡 各 三 百 武 寧 寨 板 橋 梅 嶺 石 筍 堡 各 二 百 其 虛 實 不 可 考 也 七 年 又 調 青 山 史 君 寨 子 弟 往 州 捍 禦 夷 賊失 利 是 歲 更 名 上 丁 子 弟 為 勝 兵 而 子 弟 之 名 廢 矣 宣 和 二 年 又 詔 聯 義 軍 為 保 伍 既 而 瀘 敘 諸 州 皆 以為 不 便 罷 之 淳 熙 八 年 瀘 州 五 城 寨 勝 兵 之 籍 總 七 百 五 十 有 四 人 視 政 和 纔 三 之 一 所 受 水 陸 田 合 千頃 樂 共城 二 百 八 十 頃 政 和 堡 二 百 二 十 五 頃 博 望 寨 一 百 八 十 一 頃 六 十 畝 梅 嶺 堡 一 百 六 十 四 頃 板 橋 一 百五 十 頃 而 水 田 纔 四 之 一 焉 至 開 禧 閒 勝 兵 所 受之 田 又 止 為 九 百 四 十 四 頃 而 牛 之 係 于 籍 者 三 百 而 贏 馬 之 係 于 籍 者 五 十 而 弱 皆 莫 知 其 虛 實 也 李 伯 和 放 散 忠 義 民 兵自 開 禧 用 師 而 淮 襄 之 閒 忠 義 民 兵 有 名 籍 於 官 者 甚眾 合 錢 米 計 之 歲 用 約 有 六 十 緡 而 養 一 兵 其 視 正 軍 之 費 無 幾 矣 嘉 定 再 和 首 議 汰 遣 北 宗 卿 為 江 淮制 置 大 使 先 已 汰 雄 淮 軍 五 六 萬 然 民 兵 未 盡 去 也 何 自 然 繼 之 次 第 散 遣 二 年 四 月 戊 辰 自 然 言 本 司近 放 散 廬 濠 州 忠 義 二 萬 五 百 八 十 六 人 各 令 歸 業 雖 所 費 為 錢 三 十 二 萬 七 千 餘 緡 米 六 千 餘 石 而 每歲 卻 省 錢 二 百 十 三 萬 餘 緡 米 一 十 一 萬 三 千 餘 石 人 人 望 闕 謝 恩 歡 呼 而 去 有 田 之 人 預 於 江 南 經 營牛 種 其 無 田 者 多 入 城 市 開 張 店 業 此 乃 本 司 幹 辦 公 事 徐 翦 體 國 任 事 之 力 望 賜 推 賞 詔 翦 特 遷 一 官權 知 濠 州 事 其 年 六 月 辛 卯 荊 湖 制 置 大 使 李 伯 和 亦 言 昨 有 創 招 軍 額 團 結 忠 義 自 休 兵 之 後 依 舊 支請 縻 費 廩 給 已 經 分 委 官 屬 前 往 放 散 開 落 共 計 二 萬 六 千 二 百 一 十 三 人 詔 獎 諭 之 未 幾 沿 淮 賊 盜 剽劫 滋 起 言 者 乃 謂 此 皆 前 日 放 散 之 人 則 所 謂 歡 呼 而 去 者 殆 樂 去 而 為 盜 耳 請 罷 翦 攝 郡 追 所 遷 官 七月 癸 巳 從 之 是 時 所 在 揀 汰 民 兵 既 無 所 歸 後 多 散 而 為 盜 伯 和 命 每 郡 擇 其 豪 首 一 人 授 以 兵 官 使 之彈 壓 由 是 其 黨 帖 然 江 淮 川 蜀 諸 司 所 措 置 皆 莫 之 及 也 王德 和 郭 杲 爭 軍 中 闕 額 人 請 給 德 和 減 馬 料 附 四 川 大 軍 獨 武 興 為 多 自 乾 道 休 兵 之 後 而 將 佐 多 闕員 計 司 因 其 闕 員 遂 不 復 放 行 請 給 至 紹 熙 中 吳 武 穆 挺 為 帥 楊 嗣 勳 總 計 吳 挺 屢 以 為 言 嗣 勳 但 以 俟商 量 答 之 及 再 請 則 以 本 所 乏 用 必 更 俟 措 畫 為 詞 每 一 書 往 返 則 閱 數 月 久 之 乃 遣 屬 官 一 員 往 軍 中面 議 自 始 差 至 還 司 時 又 已 半 歲 戎 司 亦 遣 其 官 屬 來 報 聘 卒 不 得 要 領 而 歸 相 持 久 之 遂 已 及 王 德 和總 賦 遂 移 文 詰 難 欲 除 其 額 數 郭 太 尉 杲 言 於 朝 德 和 卒 坐 此 罷 先 是 關 外 諸 軍 廩 賜 既 薄 惟 馬 軍 所 請馬 料 每 石 估 值 七 千 而 麥 每 石 止 直 四 千 而 已 於 是 軍 士 反 資 馬 料 之 贏 以 自 給 故 軍 中 有 馬 養 人 之 論德 和 曰 馬 所 食 者 料 耳 未 嘗 食 錢 也 吾 詎 知 其 他 耶 命 以 正 色 給 之 由 是 戍 卒 莫 能 給 俱 相 率 叛 去 未 幾陳 日 華 代 德 和 軍 士 悉 復 其 故 云 關 外 諸 軍 多 私 役關 外 諸 軍 多 為 諸 將 私 役 者 其 閒 軍 士 有 因 食 貧 而 為手 技 者 則 又 拘 而 使 之 否 則 計 日 而 責 其 工 直 以 故 士 日 益 貧 宋 子 欽 知 金 州 子 欽 眉 山 人 嘉 定 二 年 以通 直 郎 知 金 州 遇 歲 杪 有 軍 士 夜 揭 民 居 之 楮 鏹者 蜀 人遇 歲 除 則 以 紙 鏹 ? 貼 于 門 扉 之 上 謂 之 門 戶 錢 為廂 巡 所 縛 子 欽 怪 而 問 之 曰 某 麤 能 鈔 紙 本 將 日 責 鈔 紙 若 干 張 未 嘗 給 其 直 也 計 無 所 從 出 故 至 是 耳子 欽 憐 而 釋 之 金 州 惟 西 門 一 軍 頗 富 蓋 其 壁 壘 在 崇 岡 之 上 家 有 荒 田 始 鋤 之 以 植 菜 久 而 知 其 利 也則 更 之 以 粟 麥 歷 年 既 久 墾 植 益 勤 遂 以 足 食 乃 知 屯 田 為 大 利 之 事 然 要 在 使 其 樂 為 之 耳 都 統 制 劾 制 置 使 擅 興四 川 關 外 三 大 軍 自 宣 撫 司 廢 後 得 旨 聽 制 置 司 節 制由 紹 興 丁 卯 至 於 淳 熙 庚 子 凡 四 十 有 四 年 矣 會 黎 邊 有 警 胡 長 文 為 制 置 使 乃 調 梓 大 軍 二 千 合 內郡 禁 軍 為 四 千 五 百 付 成 延 光 並 高 晃 討 之 二 人 因 輕 出 而 敗 長 文 又 調 劍 閬 利 州 大 軍 三 千 往 援 之 吳挺 為 興 州 都 統 制 大 怒 密 劾 制 司 調 兵 非 計 乞 正 延 光 高 晃 之 罪 長 文 竟 罷 制 置 使 其 年 九 月 也 議 者 謂長 文 措 置 失 當 誠 可 加 罪 但 非 吳 挺 所 當 劾 耳 及 紹 熙 壬 子 瀘 卒 張 信 作 亂 殺 其 安 撫 使 時 京 仲 遠 帥 蜀調 潼 川 所 屯 御 前 軍 數 百 往 討 之 而 興 元 都 統 制 復 劾 仲 遠 擅 發 兵 樞 密 院 葛 楚 輔 陳 叔 進 胡 子 遠 進 呈得 旨 令 制 司 具 析 命 下 而 仲 遠 已 去 丘 宗 卿 入 蜀 即 奏 以 為 三 屯 遠 在 西 北 兵 權 節 制 必 寄 之 于 制 司 朝廷 事 計 當 然 今 軍 帥 狃 于 陵 夷 反 謂 制 司 擅 興 違 戾 至 此 豈 不 大 失 本 意 乞 下 戎 司 具 析 仍 責 令 遵 守 舊制 三 屯 頗 嚴 憚 焉 宗 卿 所 謂 狃 于 陵 夷 蓋 專 擇 挺 也 諸 軍 升 差 審 擇 沿 革初 葛 楚 輔 在 樞 院 奏 請 江 上 諸 軍 升 差 總 制 官 至 準 備將 者 自 主 帥 解 三 人 赴 總 領 官 選 擇 一 人 申 樞 密 院 事 既 行 諸 將 皆 不 以 為 便 慶 元 初 有 旨 自 今 升 差 並委 主 帥 選 擇 令 總 領 或 屯 駐 守 臣 審 覈 保 明 申 樞 密 院 紹 熙 指 揮 勿 行 元 旨 在 於 紹 熙 四 年 正 月乙 酉 後 旨 在 於 慶 元 三 年 二 月 之 戊 午 也 安 子 文 一 軍 政金 亮 之 求 釁 也 楊 元 老 乞 以 四 川 制 置 使 王 剛 中 或 興州 都 統 制 吳 璘 為 大 帥 於 是 除 璘 宣 撫 使 命 剛 中 移 司 利 州 同 措 置 軍 前 事 務 然 軍 事 進 止 皆 決 于 璘 時亨 拱 手 而 已 及 開 禧 用 兵 程 松 為 制 置 使 吳 曦 為 興 州 都 統 制 松 前 執 政 乃 命 為 宣 撫 使 而 曦 副 之 松 移司 興 元 東 軍 三 萬 屬 焉 曦 進 屯 河 池 西 軍 六 萬 屬 焉 西 軍 出 入 曦 得 自 專 松 無 所 關 與 及 安 子 文 為 宣 撫副 使 欲 鑒 前 弊 進 退 大 將 如 呼 小 兒 自 是 都 統 制 不 得 自 專 而 軍 政 始 一 矣 論 者 韙 之 建 炎 以 來 朝 野 雜 記 卷 十 八 乙 集 宋 李 心 傳 撰 邊 防 一 丙寅 淮 漢 蜀 口 用 兵 事 目 吳 曦 之 變 附 自 隆 興 甲 申 朝 廷 與 金 人 再 和 逮 開 禧 丙 寅 凡 四 十 三年 矣 其 年 夏 五 月 六 日 丙 戌 內 批 北 虜 世 讎 久 稽 報 復 爰 遵 先 志 決 策 討 除 宜 頒 詔 音 明 示 海 內 先 是 韓 冑 用 事 又 有 勸 其 立 蓋 世 功 名 以 自 固 者 冑 然 之 嘉 泰 元 年 秋 八 月 二 日 已 卯 以 殿 前 都 指 揮 使 吳曦 為 興 州 都 統 制 規 陝 之 意 自 此 起 矣 三 年 冬 知 安 豐 厲 仲 方 言 淮 北 流 民 有 願 過 淮 者 軍 帥 臣 以 聞 會辛 殿 撰 棄 疾 除 紹 興 府 過 闕 入 見 言 夷 狄 必 亂 必 亡 願 付 之 元 老 大 臣 務 為 倉 猝 可 以 應 變 之 計 冑 大喜 時 四 年 正 月 也 既 而 盱 眙 臣 施 宿 正 旦 副 使 林 伯 成 皆 言 北 方 事 其 夏 議 遣 許 知 院 及 之 守 金 陵 為 出師 之 計 不 行 而 罷 自 是 襄 帥 鄭 挺 淮 漕 鄧 友 龍 皆 進 用 兵 之 策 執 政 張 伯 子 費 戒 甫 心 知 其 難 而 未 敢 顯諫 皆 出 之 潼 守 楊 嗣 勛 湖 廣 總 領 傅 景 初 移 書 言 其 不 可 相 繼 抵 罪 至 開 禧 改 元 策 士 有 論 宜 乘 機 以 定中 原 者 冑 大 喜 用 兵 之 意 遂 決 虜 人 頗 伺 知 之 五 月 遣 其 平 章 事 僕 散 揆 為 宣 撫 使 駐 開 封 是 月 二 十七 日 甲 申 鎮 江 都 統 戚 拱 遣 忠 義 人 朱 裕 結 連 水 縣 弓 手 李 全 焚 漣 水 縣 李 全 即 李 鐵 槍 六 月 五 日 辛 卯 詔 內 外 諸 軍 密 為 行 軍 之 計 十 四 日 庚 子 程 資 政松 為 四 川 制 置 使 李 伯 珍 諫 議 以 論 止 開 邊 同 日 補 外 七 月 二 十 六 日 壬 辰 宰 執 陳 自 強 等 四 人 援 國 朝故 事 乞 命 冑 兼 領 平 章 事 臺 諫 鄧 友 龍 等 繼 亦 有 請 七 月 四 月 己 未 自 強 等 再 奏 五 日 庚 申 冑 除 平章 軍 國 事 十 月 己 丑 樞 密 都 承 旨 蘇 師 旦 除 安 遠 軍 節 度 使 在 京 宮 觀 是 月 李 季 章 為 生 辰 使 乞 斬 朱 裕梟 首 境 上 從 之 八 月 十 九 日 甲 辰 趙 從 善 罷 戶 部 尚 書 以 其 有 異 論 也 二 十 日 乙 亥 殿 前 副 都 指 揮 使 郭倪 為 鎮 江 都 統 制 十 月 李 季 章 使 還 言 兵 不 可 輕 動 不 聽 明 年 正 月 二 十 一 日 癸 卯 先 命 戶 部 ? 侍 郎 叔似 為 京 西 湖 北 宣 諭 使 於 是 左 司 諫 易 祓 大 理 少 卿 陳 景 俊 太 學 博 士 錢 廷 玉 上 恢 擴 大 計 三 月 十 二 日癸 巳 命 程 松 為 四 川 宣 撫 使 吳 曦 副 之 十 三 日 甲 午 鄧 給 事 友 龍 為 兩 淮 宣 諭 使 二 十 四 日 乙 已 錢 伯 同罷 參 知 政 事 行 諫 疏 也 後 二 日 又 降 兩 官 送 信 州 居 住 二 十 六 日 丁 未 松 始 受 命 二 十 七 日 戊 申 曦 受 命會 徐 文 子 自 處 州 召 歸 入 見 言 莫 若 因 建 儲 而 弭 兵 二 十 八 日 已 酉 降 其 二 官 用 殿 中 侍 御 史 徐 疏 也四 月 十 三 日 甲 子 兩 宣 諭 並 升 宣 撫 使 十 七 日 戊 辰 吳 曦 兼 陝 西 河 東 路 招 撫 使 十 九 日 庚 午 特 追 秦 檜王 爵 仍 改 諡 以 李 季 章 有 請 也 詔 郭 倪 兼 山 東 京 東 招 撫 使 荊 鄂 都 統 制 趙 淳 兼 京 西 招 撫 使 副 都 統 皇甫 斌 副 之 是 日 程 松 發 成 都 二 十 六 日 丁 丑 吳 曦 遣 其 客 姚 淮 源 詣 虜 廷 獻 關 外 四 州 之 地 求 封 為 蜀 王是 日 鎮 江 武 鋒 軍 統 制 陳 孝 廣 復 泗 州 江 州 左 軍 統 制 許 進 復 新 息 縣 二 十 七 日 戊 寅 光 州 忠 義 人 孫 成復? 信 縣 二 十 八 日 已 卯 泗 州 總 領 所 以 進 義 副 尉 楊 巨 源 監 興 州 合江 倉 五 月 辛 巳 朔 陳 孝 廣 復 虹 縣 冑 聞 已 得 泗 州 乃 議 降 詔 七 日 丁 亥 詔 下 十 二 日 壬 辰 楊 嗣 勛 移 知成 都 府 十 四 日 癸 巳 程 松 至 漢 中 是 日 皇 甫 斌 大 敗 於 唐 州 興 元 都 統 秦 世 輔 出 師 至 城 固 軍 亂 池 州 副都 統 郭 倬 主 管 馬 軍 行 司 公 事 李 汝 翼 亦 敗 於 宿 州 城 下 二 十 四 日 癸 卯 倬 等 還 至 蘄 縣 虜 追 甚 急 乃 執其 馬 司 後 軍 統 制 田 俊 邁 以 遺 虜 人 乃 得 免 二 十 九 日 戊 申 安 子 文 以 陝 西 河 東 招 撫 司 隨 軍 轉 運 置 司河 池 六 月 四 日 甲 寅 鄧 文 龍 罷 丘 宗 卿 代 為 宣 撫 使 七 日 丁 巳 官 軍 復 ? 信 縣 十 八 日 丁 卯 曲 赦 海 州 是 日 建 康 副 都 統 田 琳 復 壽 春 府 二 十 八 日 戊 寅 蘇 師 旦 在 外 宮觀 以 冑 奏 劾 也 尋 謫 柳 州 移 韶 州 先 是 馬 司 及 建 康 池 州 諸 軍 渡 淮 者 七 萬 至 是 招 收 僅 得 四 萬 丘 宗卿 親 往 揚 州 部 分 諸 將 悉 三 衙 江 上 軍 民 之 兵 合 十 六 萬 一 千 四 百 三 十 一 人 分 守 沿 淮 要 害 是 月 金 州副 都 統 彭 輅 進 屯 上 津 金 人 封 吳 曦 蜀 王 錫 金 印 七 月 二 日 辛 巳 梁 洋 義 士 統 制 母 丘 思 襲 取 和 尚 原 權都 統 制 范 仲 壬 出 師 寶 雞 小 捷 二 十 四 日 癸 卯 李 季 章 參 知 政 事 八 月 二 十 四 日 丁 卯 斬 郭 倬 於 京 口 諸將 李 汝 翼 王 大 節 李 爽 皆 流 嶺 南 楊 嗣 勛 遺 冑 書 言 蜀 兵 驕 糧 乏 國 計 已 匱 暫 休 息 以 規 後 圖 未 為 失計 九 月 四 日 壬 子 虜 復 取 和 尚 原 十 月 二 十 九 日 丙 子 虜 自 清 河 口 渡 淮 守 將 郭 趙 失 利 虜 圍 楚 州 十 一月 四 日 辛 巳 虜 犯 棗 陽 有 北 來 韓 元 靚 者 至 真 州 微 露 和 意 自 言 安 陽 人 魏 公 五 世 孫 也 丘 宗 卿 遣 人 護送 北 還 令 問 端 的 七 日 甲 申 宗 卿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督 視 江 淮 軍 馬 是 日 虜 犯 神 馬 坡 荊 鄂 副 都 統 魏 友 諒突 圍 趨 襄 陽 八 日 乙 酉 趙 淳 焚 樊 城 九 日 丙 戌 忠 勇 軍 統 制 呂 渭 孫 欲 圖 統 制 友 諒 格 殺 之 十 一 日 戊 子以 虜 渡 淮 奏 告 天 地 宗 廟 社 稷 是 日 虜 犯 廬 州 副 都 統 制 田 琳 拒 之 十 八 日 乙 未 陳 益 之 除 京 湖 宣 撫 副使 自 湖廣 總 領 除 虜 游 騎 渡 漢 十 九 日 丙 甲 冑 獻 家 財二 十 萬 以 贍 軍 優 詔 ? 納 是 日 廬 州 圍 解 丘 宗 卿 所 遣 送 韓 元 靚 之 人 還 得 幅 紙 乃 行 省文 字 宗 卿 聞 於 朝 二 十 日 丁 酉 虜 犯 舊 岷 州 蹋 白 軍 統 制 王 喜 引 兵 遁 二 十 一 日 戊 戌 虜 圍 和 州 守 將 周虎 拒 之 是 日 信 陽 軍 失 守 二 十 四 日 辛 丑 襄 陽 圍 合 趙 淳 憂 悸 成 疾 將 士 奉 之 以 守 蜀 漢 路 斷 虜 圍 皁 郊不 下 移 屯 天 水 縣 二 十 五 日 壬 寅 虜 攻 隨 州 守 臣 遁 去 州 人 具 香 花 迎 拜 虜 斂 兵 不 殺 遂 至 德 安 二 十 七日 甲 辰 虜 犯 真 州 士 民 奔 迸 渡 江 者 十 餘 萬 鎮 江 守 臣 宇 文 挺 臣 亟 具 舟 以 濟 又 廩 食 之 於 是 濠 梁 安 豐及 並 邊 諸 戍 皆 沒 於 虜 二 十 八 日 乙 巳 虜 陷 西 和 州 十 二 月 二 日 戊 申 虜 兵 二 萬 人 圍 德 安 府 守 將 李 師尹 拒 之 是 日 虜 兵 二 萬 攻 襄 陽 東 南 西 門 不 克 四 日 庚 戌 虜 陷 成 州 守 臣 辛 槱 之 遁 去 是 晚 吳 曦 焚 河 池縣 退 歸 青 野 原 七 日 癸 丑 曦 自 殺 金 平 退 歸 魚 關 是 日 和 州 圍 解 八 日 甲 寅 虜 攻 六 合 縣 郭 倪 遣 前 軍 統制 郭 僎 救 之 遇 於 湑 浦 橋 官 軍 大 敗 倪 棄 揚 州 走 瓜 洲 先 是 督 府 募 得 盱 眙 小 吏 王 文 持 書 幣 往 虜 帳 大略 謂 用 兵 乃 蘇 師 旦 鄧 友 龍 皇 甫 斌 所 為 非 朝 廷 意 文 等 還 虜 人 答 書 悖 慢 多 所 要 索 且 謂 冑 無 意 於用 兵 則 師 旦 等 豈 敢 擅 專 又 言 奉 命 征 討 不 敢 自 專 進 止 豈 敢 冒 罪 申 奏 督 府 再 遺 書 許 以 刷 還 淮 北 元流 移 人 及 今 年 歲 幣 虜 有 許 意 朝 廷 乃 以 報 書 授 督 府 督 府 遣 正 從 郎 招 撫 司 幹 辦 公 事 陳 璧 假 工 部 員外 郎 與 國 信 所 掌 儀 葛 宗 裔 充 小 使 持 第 三 書 以 往 會 六 合 交 兵 郭 僎 喪 敗 而 第 三 書 適 亦 犯 虜 之 廟 諱虜 遂 以 用 兵 詰 責 小 使 卻 其 書 而 還 十 一 日 丁 巳 虜 陷 大 散 關 都 統 制 毌 丘 思 不 知 所 在 十 二 日 戊 午 思單 騎 至 興 元 程 松 黜 之 以 總 管 孫 忠 銳 權 總 制 十 七 日 癸 亥 夜 魏 友 諒 之 軍 又 潰 於 花 泉 友 諒 走 江 陵 二十 日 丙 寅 虜 遣 吳 瑞 持 詔 印 授 吳 曦 於 宜 口 二 十 一 日 丁 卯 虜 犯 七 方 關 興 州 中 軍 正 將 李 好 義 拒 之 二十 二 日 戊 辰 曦 自 宜 口 歸 興 州 是 日 以 後 淮 南 虜 騎 漸 退 獨 濠 州 尚 為 虜 據 使 一 統 軍 守 之 二 十 三 日 己巳 郭 倪 罷 招 撫 使 以 丘 宗 卿 奏 劾 也 二 十 四 日 庚 午 ? 象 先 陳 益 之 罷 宣 撫 使 副 吳 德 夫 為 京 湖 副 使 仍知 江 陵 府 二 十 六 日 壬 申 興 州 天 赤 如 血 照 地 如 晝 自 月 初 起 有 兩 日 相 摩 於 初 晴 之 時 至 是 復 有 此 異二 十 七 日 癸 酉 曦 始 稱 蜀 王 二 十 八 日 甲 戌 鎮 江 副 都 統 畢 再 遇 升 都 統 制 權 招 撫 司 公 事 二 十 九 日 乙亥 程 松 自 米 倉 山 出 閬 州 順 流 以 歸 三 年 正 月 丁 丑 朔 丘 宗 卿 罷 初 小 使 既 卻 還 宗 卿 復 乞 朝 廷 移 書 虜帳 以 續 前 議 又 謂 虜 指 太 師 平 章 為 元 謀 若 移 書 乞 暫 免 繫 銜 冑 大 怒 故 宗 卿 遽 罷 宗 卿 道 遇 所 遣 使臣 皇 甫 恭 自 汴 京 回 言 行 省 完 顏 右 副 元帥 紇 石 烈 子 寧 皆 有 和 意 三 日 已 卯 吳 曦 下 白 榜 於 四 路 偽 四 川 都 轉 運 使 徐 景 望 入 利 州 為 總 領 官 劉智 夫 所 逐 已 卯 張 知 院 巖 督 視 江 淮 軍 馬 開 府 揚 州 六 日 辛 巳 吳 曦 遣 摧 鋒 軍 統 制 祿 禧 以 兵 千 五 戍 萬州 七 日 癸 未 虜 入 階 州 十 五 日 辛 卯 權 大 安 軍 楊 震 仲 革 父 不 受 偽 命 飲 藥 死 十 八 日 甲 午 曦 僭 位 於 興州 以 安 子 文 為 丞 相 長 史 權 行 都 省 事 子 文 稱 疾 不 出 曦 又 下 黃 榜 於 四 路 二 十 二 日 戊 戌 利 州 轉 運 判官 陳 咸 逢 孺 不 受 偽 命 削 髮 於 利 州 之 石 金 敖 二 十 四 日 庚 子 彭 輅 以 帳 下 百 餘 人 奔 襄 陽 二 十 五 日辛 丑 李 好 義 與 其 徒 謀 舉 義 二 十 七 日 癸 卯 嚴 進 引 兵 入 成 都 二 月 二 日 戊 申 楊 嗣 勛 下 令 稱 提 錢 引 大書 開 禧 年 號 以 揭 之 木 榜 凡 數 千 計 十 一 日 丁 巳 祿 祁 自 重 慶 引 兵 入 夔 州 祁 即 禧 也 避 曦 名 嫌 改 之 十 三 日 已 未 曦 反 書 聞 程 松 罷 蠟 書 拜 楊 嗣 勛 為制 置 使 冑 與 曦 書 許 以 茅 土 之 封 書 與 御 札 同 發 十 六 日 壬 戌 楊 巨 源 至 興 州 見 安 子 文 謀 舉 義 子 文喜 十 七 日 癸 亥 始 出 視 事 十 八 日 甲 子 曦 之 客 鄱 陽 董 鎮 以 偽 命 至 成 都 二 十 四 日 庚 午 襄 陽 圍 解 二 十五 日 辛 未 鳳 州 進 士 楊 君 玉 引 楊 巨 源 以 見 李 好 義 二 十 六 日 壬 申 巨 源 介 好 義 以 謁 子 文 議 遂 定 君 玉退 與 其 鄉 人 白 子 申 共 草 密 詔 而 子 文 潤 色 之 二 十 八 目 甲 戌 巨 源 書 密 詔 以 納 子 文 二 十 九 日 乙 亥 未明 好 義 以 所 結 官 軍 殺 曦 於 偽 宮 軍 士 李 貴 斬 曦 首 巨 源 尋 以 義 士 至 君 玉 宣 密 詔 子 文 權 宣 撫 使 巨 源參 贊 軍 事 三 月 二 日 丁 丑 冑 手 書 至 興 州 是 日 斬 徐 景 望 四 月 已 卯 利 州 帥 臣 劉 師 文 帛 書 至 行 在 復賜 帛 書 令 從 長 處 置 六 日 辛 巳 董 鎮 至 廣 都 為 費 戒 甫 所 殺 新 知 潼 川 未 上 十 一 日 丙 戌 賜 安 子 文 帛 書 諭 以 能 殺 曦 報 國 當 不 次 推 賞 雖 二府 之 崇 亦 不 吝 十 二 日 丁 亥 新 潼 川 府 觀 察 推 官 趙 彥 吶 斬 祿 禧 於 夔 州 十 四 日 己 丑 瀘 帥 李 君 亮 所 遣閒 使 至 行 在 就 賜 費 戒 甫 帛 書 令 協 心 經 理 十 七 日 壬 辰 興 州 蹋 白 軍 統 領 劉 昌 國 引 所 部 至 階 州 虜 引去 十 八 日 癸 巳 興 州 中 軍 統 制 李 好 義 復 西 和 州 二 十 一 日 丙 申 命 吳 德 夫 兼 總 西 事 二 十 二 日 丁 酉 虜去 成 州 二 十 四 日 已 亥 興 州 都 統 制 王 喜 至 河 池 而 虜 已 遁 去 二 十 五 日 庚 子 露 布 至 行 在 朝 廷 大 喜 即日 拜 安 子 文 端 明 殿 學 士 知 興 州 兼 四 川 宣 撫 副 使 而 楊 嗣 勛 為 四 川 宣 撫 制 置 使 兼 知 成 都 府 許 成 子為 四 川 宣 諭 使 以 起 居 舍 人 充 程 松 落 大 學 士 降 六 官筠 州 居 住 是 日 忠 義 統 領 張 翼 復 鳳 州 二 十 六 日 辛 丑 曲 赦 四 川 二 十 七 日 壬 寅 程 松 再 責 順 昌 軍 節 度副 使 澧 州 安 置 三 十 日 乙 巳 改 命 吳 德 夫 兼 四 川 宣 諭 使 是 日 忠 義 人 劉 信 復 黃 牛 堡 四 月 八 日 癸 丑 忠義 人 復 大 散 關 十 五 日 庚 申 宇 文 挺 臣 權 京 湖 宣 撫 使 自 兵 部 尚 書 除 二 十 二 日 丁 卯 吳 曦 首 級 至 行 在 詔 付 都 堂 審 驗 詔 楊 嗣 勛 赴 闕 吳 德 夫 代 為 制 置 使 二 十 三日 戊 辰 獻 曦 首 於 廟 社 梟 三 日 錢 伯 同 復 除 參 知 政 事 二 十 八 日 癸 酉 虜 復 取 大 散 關 五 月 八 日 癸 未 楊巨 源 殺 孫 忠 銳 於 鳳 州 十 六 日 辛 卯 巨 源 與 虜 戰 於 長 橋 敗 績 二 十 三 日 戊 戌 楊 嗣 勛 依 舊 四 川 制 置 使吳 德 夫 撫 諭 喝 犒 畢 赴 行 在 二 十 六 日 辛 丑 興 州 副 都 統 制 李 好 義 襲 秦 州 不 克 敗 歸 六 月 十 五 日 已 未好 義 遇 毒 死 十 九 日 癸 亥 大 府 寺 丞 林 拱 宸 為 金 國 通 謝 使 以 書 通 問 時 方 信 孺 自 軍 前 歸 言 虜 有 和 意也 二 十 八 日 壬 申 安 子 文 執 楊 巨 源 以 屬 吏 二 十 九 日 癸 酉 夜 將 官 樊 世 顯 殺 巨 源 於 大 安 舟 中 七 月 二日 已 亥 通 謝 使 發 行 在 八 月 十 九 日 壬 戌 密 劄 除 劉 師 文 四 川 宣 撫 使 隨 所 在 置 司 事 訖 奏 九 月 四 日 丁丑 詔 以 和 議 未 可 就 令 諸 大 帥 申 警 邊 備 時 方 信 孺 自 濠 州 歸 言 虜 欲 責 正 隆 以 前 禮 賂 且 以 侵 疆 為 界又 索 犒 軍 銀 共 數 千 萬 又 欲 縳 送 首 議 用 兵 賊 臣 信 孺 至 都 堂 不 敢 遽 白 冑 欲 窮 其 說 乃 微 及 之 冑大 怒 復 有 用 兵 意 六 日 己 卯 辛 幼 安 除 樞 密 都 承 旨 疾 速 赴 行 在 會 幼 安 疾 卒 乃 已 八 日 辛 巳 詔 督 視 張知 院 日 下 前 來 奏 事 以 久 無 功 也 九 日 壬 午 信 孺 坐 以 私 覿 物 作 大 臣 送 遺 有 失 事 體 奪 三 官 臨 江 軍 居住 十 三 日 丙 戊 詔 通 問 使 還 行 在 命 淮 西 漕 臣 張 潁 措 置 雄 淮 軍 十 八 日 辛 卯 新 除 殿 前 副 都 指 揮 使 趙淳 為 江 淮 制 置 使 二 十 一 日 甲 午 張 知 院 罷 二 十 八 日 辛 丑 監 登 聞 鼓 院 王 持 書 赴 虜 都 副 元 帥 府 倫 孫 自 主 管 臨 安 府 城 南 左 廂 公 事 差 十 月 七 日 已 未 詔 諭 軍 民 以 和 議 未 成 虜 多 要 索 之 故 詔 詞 略 曰第 惟 敵 人 陰 誘 曦 賊 計 其 納 叛 之 日 乃 在 交 鋒 之 前 是 則 造 端 豈 專 在 我 又 曰 是 雖 過 舉 蓋 由 係 於 綱 常理 貴 反 求 況 已 形 於 悔 乂 反 我 和 戰 視 敵 從 違 自 用 兵 以 來 蜀 口 淮 漢 之 民 死 於 兵 火 者 不 可 勝 數 公 私之 力 為 之 大 屈 而 冑 歸 罪 虜 人 加 兵 之 意 未 已 國 人 憂 之 遂 有 去 凶 之 議 焉 去 凶 和 敵 事 體 尤 大 語 在朝 事 中 可 互 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