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制冷机房事故通风系统与平时通风系统合并设置时,系统设计风量按以下要求确定:
1、采用封闭或半封闭式压缩制冷机,或采用大型水冷却电机的制冷设备时,按事故通风量确定。
2、采用开式制冷机时,应按消除设备余热计算的风量与事故通风量的大值选取;其中设备发热最应包括制冷机、水泵等电机的发热量以及其他管道、设备的散热量;设计通风量以夏季计算为依据,其室内温度按照 35°C计算。
3、氯利昂制冷机发热量的数据不全时,可采用换气次数法确定风量,一般取 4~6h-1。
4、事故通风晕应根据制冷机冷媒特性和生产厂商的技术要求确定。当资料不全时,事故通风盘按下式计算,但不应小于按换气次数12h-1计算得到的风量;
5、事故排风口上沿距室内陆坪的距离不应大于1.2m 。
举例说明:
以一个体积为3200m³的制冷机房内设置了3台,最大单合冷量为 2500RT 水冷离心制冷机组为例:
①、事故通风量
其制冷剂总充注量为1632kg,按照上式计算的事故通风量为10010m³/h;按照12h-1换气次数计算的事故通风量为 38400m³/h 。
②、平时通风量
单机环境散热量为 8.313kW, 室外温度为 30°C, 排风溢度为 35°C, 经计算得到单合设备排风量为 5000m³/h, 3 台设备合计的通风量为 15000m³/h(暂不考虑水泵及管道的余热排除);按 6h-1换气次数计算的平时通风量为 19200m³/h 。
因此该机房的通风设计参数为:平时通风量 19200m³/h, 事故通风量 38400m³/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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