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对于一个野生动物园而言,管理方已经做到了目前法律制度规定中所有的一切,如果再让动物园担责,恐怕就是在公然违反和挑战法治精神。
强调人的价值、强调人的生命的重要性,永远没有错,强调“人是万物的尺度”也没有错,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在强调人文主义的同时,不能把之前的契约、协议完全撕毁。法治社会里,人文主义精神需要在规则和契约的保护下发扬。当事人违背契约,出现了严重的后果,首先是自己不尊重规则、违背契约精神的表现。
动物园,较之于罹难的家庭,自然并不弱势。但动物园也不能凭空去承担一些责任。同时,我们每一个旁观者,不能因为通过表达出泛人文主义的观点而去表明自己的正确。此案中,当事人违反与自己性命攸关的契约,却还要让别的机构去承担一些过失责任,显然有悖于现代文明。
在事故面前,是按规则办事,还是按人情味办事,将是一个长久化的社会命题。但是,法治社会、文明社会之中,制度、法律与契约,是文明的构架与支柱,是必须要尊重的东西,否则,文明就会坍塌,秩序就会混乱,公平就会成为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