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劳动消耗定额
3.2.1 概念
正常工作条件下,单位合格产品生产的时间或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产品数量)。
其有两种表现形式:
1.时间定额
单位:时间(工日)/单位合格产品
2.产量定额
单位:单位合格产品(
、㎡ m、根、块......)/单位时间(工日)
例如:挖1
二类土(装土,修理底边)需0.192“工日”,
时间定额为0.192工日/
产量定额为5.21
/工日
二者关系:时间定额=1/产量定额
3.2.2 制定劳动定额方法 1、技术测定法
是根据先进合理的技术条件和组织条件,对施工过程各工序工作时间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工作日写实、观察测得。分别测定每一工序的工时消耗,然后通过测定的资料进行分析计算并参考以往数据确定。
这是一种典型的调查工作方法,比较准确科学,但比较费时费力费钱。
2、比较类推法
是根据同类型项目和相似项目的定额进行对此分析类推而制定。
例:已知挖一类土,地槽在1.5m以内,槽深,槽宽在0.8m以内,时间定额为0.167,三类土与一类土工时消耗比例为2.5。则三类土的时间定额
=2.5×0.167=0.417(工日/
)
3、统计分析法
根据一定时期内实际生产中工作时间消耗和产品完成数量的统计(如施工任务单,考勤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统计资料)和原始记录,经过整理,结合当前的组织技术和生产条件,分析对比来制定。
此法简便易行,但准确性较差,有不合理因素影响。要尽量选择有代表性的一般水平的施工队组资料统计分析。
4、经验估计法
一般是根据老工人、施工技术人员和定额的实践经验,并参照有关的技术资料,通过座谈、讨论分析和综合计算确定。
此法简便易行,但有一定的局限性,应根据同类的现行定额工时消耗做一些必要的综合分析比较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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