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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6月3日,早报君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南宁市住房局)了解到,此前,一直被市民诟病的60元查档费调整为30元,无房证明免收档案查询服务费。买卖二手房、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据悉,该项调整将于6月8日起执行。
调整后:需要出具查档结果的收费为30元/档/次,不需要出具查档结果的收费为20元/档/次,以单次房屋登记形成的档案为一档。
调整后:在查询个人(家庭)房屋登记信息业务中,如果档案查询为“无房屋档案记录”,那么,将免收该次档案查询服务费。
调整后:取消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的前置房屋状况查询流程,在受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时,不再向申请人收取《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改由受理、审核环节的工作人员自行核查。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李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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