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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土地价格
宋代土地价格(1) (2011-02-20 21:00:27)转载▼
标签: 文化 
自唐代中期均田制崩溃以来,以往的土地国有制再也不占统治地位,代之以土地私有制。作为不动产的土地,立即成为商品领域流通频繁的、最主要的大宗商品。正如宋人生动表述的那样:“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换一家。”①土地私有化是历史的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活力,在社会生活中,土地的多少直接决定着经济实力。受自然条件限制,土地的肥沃与否,水利设施及地理位置的便利与否,直接决定着其价格高低。同时,当地人口密度、阶级关系等社会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关于宋代地价,学术界已有不少研究,漆侠先生 和朱瑞熙先生,均从不同角度对宋代土地价格做了比较透彻、比较全面的论述。②但学无止境,仍然有研究的余地。在此,笔者以本书的角度和一些新资料,分地区再做补充和概括,对前人所引用过的有关史料,取舍理解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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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罗椅《涧谷遗集》卷1《田蛙歌》,第2页。
② 漆侠《宋代经济史》上册,第382—383页《宋代地价表》;朱瑞熙《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从》2006年2辑。
 
一、       开封府及京西
 
一般来说,城市的地价普遍贵于乡村。正如王禹偁所说的首都开封那样:“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其来旧矣。”①正是所谓的寸土寸金。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曾多年担任河南尹的向拱,“表献西京长夏门北园,诏以银五千两偿之”。②西京洛阳的北园,大约价值5000贯。然而,由于不知道园林的面积,所以意义不大,仅供参考。
天圣元年(1023年),河南府报告说:巩县因建造宋真宗的永定陵,“占故杜彦珪田十八顷,凡估钱七十万”。宋仁宗诏令“特给百万”。③占用民田地18顷,估价钱70万即700贯,每亩平均388文。而宋仁宗为显示对先帝的孝心和皇家的慷慨、恩典,将价格提高到1000贯,即每亩555文,这显然已不是市场价了。嘉祐八年(1063年),京西转运使吴充下令济源修复了唐代温造所建的渠堰,使当地大量土地由旱地变成了水田,重新种植水稻,土地价格随即上涨:“向时亩为钱百余者,今几贰千钱,则厚薄可见。”④原来每亩旱地只值100余文,此后升到了将近2贯,增值约20倍!熙宁五年(1072年),朝廷出卖开封、京西等地的官方淤田,分为2等4级:第一等的赤淤地每亩3贯至2贯500文,第二等的花淤地每亩2贯500文至2贯。⑤淤田是将原来的“咸卤之地”经过灌淤改造的良田,此价可视为当地良田之价。
北宋后期,京西有两条比较含糊的地价资料,一条钱数不具体,一条亩数不具体。
元丰年间,程颐在汝州购置了一笔田产:“以钱数百千,市汝州户绝荒田二十余顷。”⑥这条资料虽价钱含混,但仍很珍贵,不妨算出个大致价钱。若以500贯、25顷计,则每亩200余文。也即无论具体数字是多少,每亩土地不过数百文而已,最多(以900贯计)超不过500文。
河南府永安县城的东边,“有民田数亩,距城百步,平原爽垲,俯视郊畛,南直崧少,东走青垄,有足乐者。”崇宁年间,被人以100贯的价钱买下建筑道观。⑦这块地理位置极佳的负郭之田,可惜的是不详具体亩数。我们再来推算:若以5亩计则是每亩20贯,若以9亩计则是每亩11贯,估计约在20贯左右,无疑是京西路最高的地价。
孟州汜水县有个李诚庄,“方圆十里,河贯其中,尤为膏腴,有佃户百家,岁纳租课,亦皆奧族矣。”宋仁宗时,此庄因事被官府没收,随即予以拍卖:“前已估及一万伍千贯,未有人承买者。”出卖前估价15000贯,因价格贵没有成交,改为1万贯才卖出。⑧这片土地没有具体亩数,但可考出大概。按宋人林勋的说法:“五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顷,顷九为井。井方一里,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一同之地,提封万井,实为九万顷。三分去二,为城郭市井、官府道路、山林川泽,与夫硗确不毛之地。”⑨方圆10里大约是9万亩,除去三分之二,实际可耕地大约是3万亩。考虑到这里仅是一座农庄,没有官府、市井等建筑和公共用地,耕地面积还要再多些。若以4万亩计,合计每亩250文。而原估价钱是每亩约375文。
京西还有租地价格。皇祐年间,地方长官陈襄在孟州河阳推广水稻种植,“出钱十万,僦田二顷以试之”,⑩以100贯租种民间农田2顷,每亩合500文。从这条资料还可以推知,河阳的地价肯定高于每亩500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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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禹偁《小畜集》卷16《李氏园亭记》,第16页。
② 《宋史》卷255《向拱传》,第25册第8910页。
③ 《宋会要辑稿·礼》29之32,37之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100,天圣元年六月戊申(第4册第2324页)载土地数为“四十八顷”。据朱瑞熙先生考证,应以《宋会要辑稿》所载为准(《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2辑)。
④ (清)萧应植《乾隆济源县志》卷6《济水》,熙宁三年《千仓渠水利奏立科条碑记》,第3页。
⑤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0,熙宁五年二月壬子,第9册第5586页。
⑥ 方宙《请给还所夺程颐旧田奏》,《全宋文》第121册第351页。
⑦ 吉观国{西京永安县金星观道院记),《全宋文》第129册第246页。
⑧ 魏泰《东轩笔录》卷8,第92页。原作汜县,按宋代并无汜县,当为汜水县之误。
⑨ 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1《本政书》,第128页。
⑩ 陈襄《古灵集》,附叶祖洽《先生(陈襄)行状》,第1093册第706页。
 
二、          河东
 
河东路是山区,农田资源较少,所以地价比京西贵,一般每亩数贯。
河东路太原地价,有两例珍贵的考古资料,均为宋墓中发现的买地券所显示的购买墓地价格。天圣十年(1032年),有人在曲阳县即今太原西郊5公里处的西山脚下小井峪村,“买到地一亩二分,置围两座,各长十一步,各阔九步,准作价钱九贯文”。①1亩地合7贯500文。明道二年(1033年),有人在同一地点,卖“刘家地贰亩,准作价钱壹拾贰贯伍佰文市陌”。②1亩合6贯250文。由于不详所言“市陌”是多少,所以此数不很确切。绛州正平县的南董村,“田亩旧直三两千,所收穀五七斗。白灌淤后其直三倍,所收至三两石”。③每亩地价原值2至3贯,亩产粮食5至7斗。经过熙宁时的灌淤改良,亩产2至3石,增产4倍多,地价也一跃增长了3倍,每亩达到6至9贯。
绍兴年间,殿帅杨沂中派人潜回老家代州,为其当兵时的老战友卫校尉置买了“膏腴千亩”,地契上表明“厥直万缗”。④合计每亩10贯,是目前知道的河东地价确切数字中的最高价。此时此地虽属于金国,然距北宋不过二三十年,足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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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解希恭《太原小井峪宋、明墓第一次发掘记》,《考古》1963年5期。
② 代尊德《太原小井峪宋墓第二次发掘记》,《考古》1963年5期。
③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7,熙宁九年八月庚戌,第11册第6779页;《宋会要辑稿·食货》7之30,6l之102。
④ 洪迈《夷坚志·三志壬》卷6《卫校尉见杨王》,第1512页。
 
三、          陕西等西北地区
 
与河东路相比,陕西地价相当便宜。
治平末年,陕西“上田亩不过二千”。①上等良田的价格,每亩不超过2贯。同州沙苑拥有朝廷牧地9000顷,其中良田约6000顷。大观元年(1107年),“以今陕西土田中价计之,每顷可值五百余贯。”②合每亩5贯余,比治平年间的地价大大提高。
至于偏远地区,土旷人稀,地价十分低廉。如宋神宗时陕西庆州的沿边土地,“向来只用二千贯买地,一顷才十贯余,宜其不好”。③每亩仅值100余文。边防地区除了地理位置不佳、安全没有保障或土质贫瘠等因素外,还应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生产方式不同。陕西沿边土地多为少数民族所有,然而“蕃部贱土贵货”,④并不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李復也有诗句,讲述了同样道理:“蕃兵人市争卖田,汉人要田蕃无钱。有田卖尽走蕃去,却引生羌来寇边。”⑤地价低贱,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可与内陆相提并论。
敦煌文书留下一份太平兴国九年(984年)的卖舍契约,上写:“政教坊巷东壁上舍壹院,内西房壹口,东西并基贰丈伍尺,南北并基壹丈贰尺三寸……断作舍价每尺贰斗。”⑥这座敦煌城内的带院西屋,大约两间的面积,是按尺卖成粮食的,总数当为7石4斗6升。
以上北方地区,缺京东、河北的土地价格资料。以下南方地区的情况由于时间跨度长,加以南宋多使用纸币,地价隋况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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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6,元符二年闰九月甲戌注,第20册第12269页。
② 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27,大观元年三月乙卯,第913页;《宋史》卷198《兵志》12,第14册第4945页。
③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2,熙宁五年四月末,第9册第5636页。
④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3,熙宁五年五月辛卯,第9册第5655页。
⑤ 李復《潏水集》卷16《予往来秦熙汧陇间……以补秦之乐府云》,第1121册第154页。
⑤ 张传玺《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40页。
 
四、两浙
 
两浙路地价资料比较丰富,具体到可以分州郡考察。
1。杭州(临安府)。天圣年间,刘太后赐给杭州灵隐山景德灵隐寺“直百万,市田二十五亩以施之。”①即以钱1000贯买田25亩以施之,每亩高达40贯。此价显然过大,已有多家用新资料考证推论其不实。漆侠先生认为田数应是15顷,所以平均每亩为666文;朱瑞熙先生认为田数应是25顷,所以平均每亩为400文。②如果宋仁宗朝初期杭州土地(太后所赐,当是良田)不过500文左右的话,那么,数十年后的价格就大不一样了。元祐六年(1091年),据知杭州苏轼言:“体问民田之良者,不过亩二千。”③良田亩值达到了2贯。
南宋时期持续上升。乾道八年(1172年),马军司长官李显忠“乞兑换民田充都教场。有司申明(民?)间不愿,欲每亩支钱五贯文收买。”④每亩价值5贯,应该属于优惠的高价。绍定元年(1228年),右丞相史弥远给临安府灵芝崇福寺捐款“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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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夏竦《文庄集》卷2l《赐杭州灵隐山景德灵隐寺常住田记》,第1087册第225页。
② 详见朱瑞熙《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2辑。
③ 苏轼《苏轼文集》卷32《乞相度开石门河状》,第908页。
④ 《宋史全文》卷25下,乾道八年三月己巳,第1751~1752页;佚名《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1,第1907页。
 
万,易沃壤为亩二十有五”。①每亩良田价值80贯,增长10余倍(可能是会子价)。淳祐十年(1250年),临安府拨出纸币55000余贯给报恩光孝观,购买仁和、德清间的闲田50余亩:“得楮五万五千有奇,买仁和、德清闲田五十余亩,岁收粟五十余石。”②每亩纸币1100余贯,是为已知宋代最高的土地价格。景定年间,朝廷实行公田法时,“浙西田亩有值千缗者”,每亩达1000贯(会子价),但贾似道“均以四十缗买之”,③近似于掠夺。
2.苏州(平江府)。苏州没有北宋的地价史料,所见全是南宋价格。汉代人多言关中良田亩值一金,南宋人王楙对此考证道:“按汉金一斤为钱十千,是知汉田每亩十千,与今大率相似。”无意中透露出当时的地价是每亩10贯。王楙是苏州长洲人,终身居家著作,此话写于宋宁宗庆元元年(1195年)至嘉泰二年(1200年)间,所以此地价属当时苏州的地价。他还记述了地价变迁及原因:“仆观三十年前,有司留意征理,所在多为良田,大家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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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79《灵芝崇福寺》、第4册第4073页。
② 姚勉《雪坡集》卷33《重修报恩光孝观记》,第1184册第217页。
③ 《宋史》卷474《贾似道传》,第39册第13782页。朱瑞熙先生对此有不同看法,他引用了清代学者俞正燮的辨析:“《(贾)似道传》言亩值千缗者,亦给四十缗。案,不当有千缗之田,《食货志》亦不载此数。盖凡相攻击者,君子、小人各务构虚以相诬。此所以不足取信于人,而是非终于无定也。”认为“所谓每亩值一千缗的田是反对者捏造出来的”。然如本段前引姚勉《雪坡集》卷33《重修报恩光孝观记》所言,购买仁和、德清间的闲田即是每亩纸币1100余贯,可以证明有“千缗之田”。但由于是纸币,所以实际价值并不值1000贯。当时比价,17界会I贯值50余文,18界会1贯值250文。即使按18界会计,为250贯铜钱。
 
至倍其直。而迩年以来,有司狃于姑息,所在习顽为风,举向来膏腴之土,损半直以求售,往往莫敢乡迩。世态为之一变,甚可叹也。”①所言30年前,指的是宋孝宗乾道年间,由于官府注重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等,土地质量提高,大户人家争相置买地产,促使一些地价上涨了1倍。至宋宁宗时,情况发生逆转,土地减半价也往往难以出售。这个价格,大约就是亩值10贯,推算至宋孝宗乾道年间,一般地价大约是亩值15贯至20贯。庆元年间,苏州福源寺的僧人在外地化缘时,有人“与钱三十万归。今之掌事慧通,戮力营置田二十一亩有奇”。②每亩14贯200余文。
嘉泰四年(1204年),州学陆续购置了一批土地,面积及价格如下:
嘉泰四年七月内,用钱壹阡玖伯单捌贯伍伯伍拾文,九十九陌,买到……长洲县……苗田共壹拾柒段,计壹伯叁拾陆亩叁角壹拾肆步。
嘉泰四年七月内,用钱壹阡陆拾叁贯叁伯柒拾伍文,九十九陌,买到……长洲县……苗田计捌拾陆亩伍拾陆步捌分肆厘。
嘉泰四年七月初三日,用钱玖伯柒拾伍贯贰伯肆拾文,九十九陌,买到……长洲县……田地计壹伯贰拾叁亩壹角壹拾肆步陆分壹厘。
嘉泰四年七月内,用钱壹伯壹拾玖贯文,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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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楙《野客丛书》卷10《汉田亩价》,第148页。
②王公振《福源寺田记》,《全宋文》第317册第2页。
 
陌,买到……长洲县……苗田贰段,计有柒亩壹角。
这4宗土地,平均每亩的价格分别是约l4贯足、约12贯余足、约7贯余足、约将近17贯足。①开禧元年(1205年)至二年,平江府学又买到4宗土地。据碑刻记载如下:
(开禧元年六月)节次买到……长洲县叁契田地壹伯贰拾柒亩贰角陆步,计交易钱壹阡陆伯陆拾玖贯陆伯柒拾文,九十九陌。
七月内,用钱捌伯陆拾伍贯陆伯伍拾文,九十九陌,买到……长洲县……苗田共伍拾陆亩肆拾捌步伍分,……共上租米陆拾硕壹斗。
九月内,用钱叁伯叁拾肆贯叁伯贰拾文,九十九陌,买到……长洲县……苗田及陆地壹拾叁段,计叁拾肆亩壹角肆拾伍步陆分,……共上租米贰拾柒硕捌斗陆升。
开禧二年五月内,用钱叁拾壹贯贰伯文,九十九陌,置到……吴县……苗田捌亩贰角叁拾壹步。②
以上土地,每亩平均买卖价格分别为约13贯足、约15贯足、约9贯余足,3贯700余文足。总的来看,当时长洲地价在3贯700余文足到17贯足之间。
开禧年间,平江府上方寺僧人“顷囊尚得千缗,属其徒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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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缪荃孙编《江苏金石志》卷l4《吴学续置田记》1,第6、8、9—10、13页。
② 同上书2,第25、20、23、30页。
 
任者曰元素,纠坛立局,置晦仅二百,人租斛倍之”。①用1000贯置买了将近200亩地,每亩平均5贯有余。绍定五年(1232年),平江府“以二百万钱俾邑(指昆山县)士陈九皋经理其事,得积善等乡良田六十九亩二角十四步,岁租八十九石有奇。”②每亩良田28贯余。
绍定六年(1233年),平江府常熟县增置学田3宗:
一项,用官会叁伯伍拾贯文,买金鹅乡田捌亩伍拾伍步叁分,每年上还租米柒硕。
一项,用官会玖伯贯玖伯文,买……彭华乡等田贰拾玖亩叁角,并地叁角,每年上还租米贰拾捌硕。
一项,用官会柒伯玖拾叁贯伍伯文,买积善等乡田叁拾叁亩壹角壹拾贰步,每年上还租米贰拾陆硕伍斗。③
金鹅乡的土地每亩约官会41贯,彭华乡的土地每亩约官会30贯,积善等乡的土地每亩约官会23贯。数年后的嘉熙元年(1237年),有人“得缗钱八千五百,买田以亩计者五百有二十,岁收米以斛计者三百有八十。”④以铜钱8500贯,买田520亩,每亩合l6贯300余文。同年,常熟县“拨到官钱共二万二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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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释元肇《上方寺置田畴记》,《全宋文》第343册第358页。
②     郑準《昆山县学记租田记》,《全宋文》第319册第192页。
③ 缪荃孙编《江苏金石志》卷16《平江府增置常熟县学新田记》,第6页。
④ 缪荃孙编《江苏金石志》卷16《常熟县教育言子诸孙记》,第47页。孙应时《琴川志》卷l2《教育言氏子孙记》(第2册第1265页)作:“缗钱六千三百,买田以亩计者四百有五十。”
 
百贯文官会,约可买田八百余亩。”①每亩约官会27贯。还是这一年,有人捐赠田产给安吉州(湖州)的南林报国寺:“施财捌佰伍拾贯文,置到吴江县界田贰拾亩,递年收租。”②则是苏州吴江县的土地,每亩42贯500文。
苏州还有典田的价格。北宋时期如吕恵卿言:“苏州臣等皆有田庄在彼,一贯钱典得一亩”,③每亩1贯。到了南宋,与土地价格大增一样,典田价格约增长10倍左右。如开禧二年(1206年),平江府学“用钱贰伯肆拾贯玖伯贰拾文,九十九陌,典到……吴县……苗田贰拾贰亩壹角壹拾玖步半,共上租米叁拾柒硕壹升”,④每亩约10贯足。
3.镇江府。镇江府地价史料很少,仅见一条。嘉定年间,在金坛县,民众以260贯买地300余亩为义役庄:“有田于此,晦盈三百……钱二百六十缗以酬”。此地“耕凿不能周,山倍于田,樵牧不能御,官有常赋,秋而来冬而去,高下捃摭,仅足以输官。”⑤由于土地质量不佳,每亩价值约800余文。
4.明州(庆元府)。宋仁宗时,王安石记载了鄞县的地价:“百亩之直,为钱百千,其尤良田,乃直二百千而已”。⑥每亩1至2贯。南宋孝宗时,定海县大部分地区的地价,每亩约20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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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孙应时《琴川志》卷6《义役省札》,第2册第1216页。
② (清)阮元《两浙金石志》卷11《宋南林报国寺碑》,第39页。
③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7,熙宁八年八月戊午,第11册第6557页。
④ 缪荃孙编《江苏金石志》卷14《吴学续置田记》2,第27页。
⑤ 刘宰《漫塘集》卷21《游仙乡二十一都义役庄记》,第1170册第577页。
⑥ 王安石《王安石全集》卷3《上运使孙司谏书》,第32页。
 
30贯,唯有清泉乡大不相同:“地佳者两千,次一千,又其次举以予人,唾去不受也。”①所谓的良田不过亩值2贯,差一些的土地1贯,再差的居然白送也没有人要。嘉定七年(1214年),同样是鄞县,“合置田一千亩,每亩常熟价直三十二贯官会,计钱三万二千贯,每岁得谷二千四百余石”。②亩产2石4斗的农田,每亩价值32贯(会子)。同年的鄞县,有程姓提刑官“捐缗钱千有二百,置田四十亩。”用于维护水利设施的人工费。③以1200贯买农田40亩,每亩合30贯。开庆元年(1259年),当地有以下两宗地产交易额:“内一契,何津之买赵念一省元地一片,计二十三亩二角四十九步,价钱六十贯足;内一契,林千十一娘男何津买葛子升户下千十地八亩二角三十七步,价钱三十贯文,九十八陌,钱会各半。共细计一千三百四十贯四百五十五文。”④一宗为23亩2角49步,价钱60贯足,每亩约2贯600余文;一宗为8亩2角37步,价钱30贯(98陌,钱会各半),每亩约3贯700余文。嘉熙三年(1239年),庆元府为修它山水利买进一些土地,其中有水田29亩3角25步,“元契直钱计六百三十一贯七百文,九十八陌,每年上租米共二十一石一斗”。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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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陈造《江湖长翁集》卷24《与诸司乞减清泉两乡苗税书》,第1166册第298页。
② 罗浚《宝庆四明志》卷12《东钱湖》,第5册第5151页。
③ 罗浚《宝庆四明志》卷4《水》,第5册第5035页;卷12《东钱湖》,第5册第5151页。
④ 梅应发、刘锡《开庆四明续志》卷3《洪水湾》,第6册第5953页。
⑤ 魏岘《四明它山水利备览》卷上《赵都承淘沙米田牒魏都大》,第576册第28页。
 
每亩21贯余足。
5.秀州。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年),秀州松阳泾有块719亩余的土地,因争讼连年不决,官府决定没收,以600贯的价格卖给湖州州学,①每亩合834文。此地“当沃壤,旧无嘆潦之患。以二年之人偿贷钱,然后率为学粮,岁可以食百员”。②看来是一块质量不错的良田。
6.绍兴府。绍兴十二年(1142年),朝廷为昭慈圣献皇后(隆祐太后)购买攒宫禁地,“先支还价钱,每亩三贯五伯文足,”③民间的土地每亩3贯500余文足。同年,据李心传记载:“权攒徽宗皇帝、显肃皇后于会稽之永固陵。懿节皇后拊陵,在昭慈圣献皇后攒宫西北五十步,周地二百二十亩,并林木为钱三千八百缗有奇。”④如此看来平均每亩17贯余,但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另一条史料记载的比较具体:宋徽宗显肃皇后(郑皇后)攒宫禁地所占民间山地共219亩57步,在昭慈圣献皇后(隆祐太后)攒宫禁地基础上加两倍价钱支付,“每亩计作一十贯五百文足”。其中一块地原有大小树木1578棵,估价钱为1122贯100文足;另一块地中有大小树木1175棵,估价钱为702贯475文足。⑤平均每棵树木662文余。按李心传的记载,3800贯的地价包括林木,而所有林木价格是1824贯575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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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谈钥《嘉泰吴兴志》卷11《学校》,第5册第4732页。
②     吕祖谦编《宋文鉴》卷83,顾临《湖学田记》,第5页。
③ 《宋会要辑稿·礼》37之22。
④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7,绍兴十二年十月丙寅,第2360页。
⑤ 《宋会要辑稿·礼》37之22。
 
外,原隆祐太后攒宫禁地的57亩3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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