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民诉法》电子证据列为证据的一种,2015年《民诉解释》进一步解释为电子证据包括网上聊天记录。可见网上聊天记录作为法定证据已经是法定明确的,那么如何利用好网上的聊天记录呢?欢迎关注微法官欢迎关注微法官欢迎关注微法官注微法官
一、明确两个方面问题欢迎关注微法官欢迎关注微法官欢迎关注微法
一个是主体问题,即要证明聊天记录中的当事人就是案件的当事人,二是内容问题,证明内容是完整且真实的。欢迎关注微法官欢迎关注微法官欢迎关注微法关注微法
二、确认身份的方法
首先看对方抗辩情况,假如对方承认那无需举证了。假如对方不承认,这时候需要全方位综合的认定,比如:关联手机号情况,朋友圈查询,其他证人、或者聊天记录中透露的信息进行推断判断等。假如还是无法认定主体身份,这时候需要软件供应商进行协助了。
三、判断聊天内容完整、真实情况
主要采用对比双方当事人聊天信息来确定有无删减和更改,条件允许还可以利用公证的方法显著提高证据的证明效力。
TIPS:假如有预感需要聊天记录来做证据时,聊天过程要明确提及对方身份信息,采用插科打浑的方法也可以。另外有条件更可以采用视频的方法将对方的聊天记录录下来,采用视频固定是一个好方法!
TIPS:假如有预感需要聊天记录来做证据时,聊天过程要明确提及对方身份信息,采用插科打浑的方法也可以。另外有条件更可以采用视频的方法将对方的聊天记录录下来,采用视频固定是一个好方法!来源:法治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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