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回收所针对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上游”和“下游”两类: “上游”是指电池生产企业。上游回收解决的是电池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不良品、次品、报废品、召回品等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问题;上游回收以商业模式为基础。
“下游”是指电池的消费者。下游回收解决的是居民在生活中使用报废之后或淘汰之后的废旧电池回收处理问题;下游回收以公益模式为基础,以社会公德、责任心为依归,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背景(条件):上游体系指的是针对电池制造商的商业体系,因此其回收主要是以废料对接原料的模式进行。
概念:上游,即源头,电池生产制造企业即为源头。
实质:商业买卖。
内容:以回收废旧电池交换电池原料为主要焦点。
背景(条件):下游体系指的是针对消费者的公益体系,因此其回收主要是以公益传导性回收的模式进行。
概念:下游,即终端,万千消费者即为终端。
实质:公益回收。
内容:以回收废旧电池传播公益环保理念为主要焦点。
相同点:
(1) 都是在解决电池回收的基础上建立。
(2) 都通过一系列回收方式确立的基本原则,建立新的国家级体系;
(3) 都是资源节约和环保的体现,其内容体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
不同点:
(1)上游是商业回收。
(2)下游是公益回收。
(3)上游为下游补贴。
(4)下游是体系的重点。
(5)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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