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直采用1987年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制定的弱视诊断标准,即眼科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9即可被确诊,需接受一系列治疗。但眼科专家们在此中发现一个悖论:儿童年龄越小,弱视的发病率越高,治愈率越高;而随着年龄增大,弱视发病率越低,其治愈率也越低。西安市北方医院眼科李建波
现行的弱视诊断标准“扩大化”,导致很多儿童被冤枉扣上了“弱视”的帽子。
国内大量多中心研究还发现,儿童年龄与视力存在着密切相关性。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就此重新定义弱视:即3岁以下儿童为低于0.5;4—5岁低于0.6;6—7岁低于0.7;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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