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門】(68) 乾坤卦的“取象原则”
我们已经知道,“象”是演易的基本质料,周易取象的基本原则是不离卦体和易道,下面我们就结合乾坤卦的卦体和卦辞与爻辞,进一步探讨一下取象的规律。
乾坤卦的文字并不多,但用的“象”却不少,比如“龙”、“田”、“大人”、“君子”、“日”、“夕”、“渊”、“天”、“首”、“牝马”、“主”、“西”、“南”、“东”、“北”、“朋”、“霜”、“冰”、“章”、“王事”、“囊”、“裳”、“野”、“血”等,如果我们把动词、形容词也纳入“象”的范畴,那么乾坤卦中的“象”还应该包括:“元”、“亨”、“利”、“贞”、“潜”、“勿”、“用”、“见”、“在”、“终”、“惕”、“若”、“或”、“跃”、“无”、“飞”、“亢”、“有”、“群”、“攸往”、“先”、“迷”、“后”、“得”、“安”、“履”、“坚”、“至”、“直”、“方”、“大”、“不”、“习”、“含”、“从”、“成”、“括”、“黄”、“战”、“于”、“其”、“玄”、“永”等等。
这些字、词,除了极个别的以外,对今天的中国人来说,可以说不算陌生。问题是这些字、词是根据什么系上去的?它们有什么联系?这才是前人苦苦求索的一个问题。比如说取象的依据,据黄宗羲《易学象数论》,认为取象的依据或方法有七种,这七种分别是“八卦之象”、“六画之象”、“像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对之象”、“方位之象”、“互体之象”。这些取象,虽然大体上还是围绕着六画,但基本上是错误的,错误的根本原因在于不了解卦体是一个球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容不得分割。例如“八卦之象”源于易传,到今天还有极大影响,但从卦体不容分割的观点看,“八卦取象”错就错在它把一个有机的整体分成了两半,好比人体,为了认识,我们可以把人体分为头颅、躯干、四肢等等,但要把一个活生生的人体拦腰斩断,那么这个人还能叫人吗?所谓“积爻成卦”也是错在这里,“积”六个头颅或六个躯干,能够变成一个人体吗?
为了寻求“象”与“象”之间的联系,前人也曾尝试运用各种方法,比如说把“象”分别归入天文、岁时、地理、人道、人品、人事、身体、饮食、衣服、宫室、货财、器用、国典、师田、动物、植物、杂类等等,好像经过这样的归类,就能找出象与象的联系,其实这也是徒劳的,原因是这种分类,一是脱离了卦体,二是好像这样分得很细,可是再细也难以概括或反映万事万物,而卦体是可以模拟万事万物的。
乾坤卦乃至整个周易的取象依据是卦体和易道,如果是联系卦体和易道,那么我们就可以从这些繁纷复杂的易象中找到它们的规律。
易象大体可以按下述方式分类:
一、爻象
1、阴爻与阳爻
2、某爻同其它爻
二、卦象
1、方位象
2、事物象
三、易道象
1、地道象
2、天道象
3、人道象
以上仅仅是一个大体上的分类。之所以说是大体上的分类,是因为:
一、每一类象还可以“细化”。例如爻象中的阴爻与阳爻,还可以依据其所象征的事物分为刚柔、虚实、明暗、云雨、牝牡、男女、婚媾等等。再如天道象还可以分为作为时间单位的天道象、单过程的天道象、全过程的天道象。在全过程的天道象里,还可以分为进与退、往与来、反与复、终与始等。
二、象与象之间并没有一个严格的界限。例如阴爻与阳爻,也可以看成是某爻同其它爻,或者是某爻同其它爻的一种特殊情况。某爻同其它爻的取象,包含着阴爻与阳爻的取象,但不归结为阴爻与阳爻的取象,它还包含着阳爻与阳爻、阴爻与阴爻、一个爻与其它若干爻等。当着象建立在某个爻同众多的爻的关系的基础之上的时候,这样的爻象,事实上也可以看做是卦象。当卦象不仅从静态,也从动态考虑的时候,这样的卦象,事实上也可以看做是易道象。所以我们说这种分类,仅仅是一个大体上的分类。
有分类与没分类是不一样的,没有对经文中的易象分类,那就会面对扑朔迷离的经文,茫然不得其解;有了分类,我们就可以理出脉络,找出卦爻之间的内在的本质上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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