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民周先生在家中找到一封祖辈在民国时期使用的信封。这是1948年9月(民国37年9月)从溧阳发往上海的一封信,这封信虽然已经过去了整整70年,但信封保存完好,字迹、邮戳、邮票、信封格式十分清晰。信是由当年溧阳县政府电台的周先生寄到上海天潼路727弄周其雄先生处,寄出的邮戳时间为民国三十七年九月十三日,比保存完好更难得的是这还是一封纸质为牛皮纸的双挂号信。信封上端的“溧阳县政府公文函”套红铅字清晰可见。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写信人周先生非常严谨,在落款处还加盖了自己的私人印章。
我们也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信封上面黏贴的5张邮票原面值只有10元20元等,可是加盖上去的印戳却直接把面值提升到了15000甚至更高。我们咨询了周先生他说:民国邮资标准在使用阶段中,因受法币不断贬值的影响在做不断的同步调整。因此前后不同年代发行的邮票面值也不具有等值比价的概念。为了解决前后不等值的问题,民国邮政部门采用了票面改值的方法来实现邮资的等同收取。
也就是说,图片中的三种邮票是前后三个时间段发行的邮票。
1、壹角邮票发行的最早,也最值钱。在民国37年时它等值为15000元(法币)。
2、贰元邮票应该是中期发行的,实际价值不如早期的邮票值钱,在民国37年时它等值为5000元(法币)。
3、贰十元邮票应该是最晚发行的,它在这三种邮票中最不值钱,在民国37年时它等值为10000元(法币)。
1948年9月,这时法币刚刚开始改为金圆券。应该是法币与金圆券共同流通的使用阶段,这时的邮资计价应该还是使用的是法币计价。
听了周先生的解释,小编也豁然开朗,真是长见识了呢。我们问了周先生打算如何处理这封信封,他说虽然有些价值,但并不打算出售,他想一直保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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