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签约服务
六部委联合发布重磅文件
社会办医还可以朝什么方向发展?国家政策指明新道路了!
3月15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其中明确:
1、扩大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签约服务。
2、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签约服务费、医保报销、服务项目、转诊绿色通道等方面做好政策引导支持,为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创造条件,满足居民个性化、多元化健康需求。
3、各地应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予以支持。
此外,文件还提到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明确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按人头付费;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
这或许意味着未来医疗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会完善结余留用等激励政策,得到更加切实的医保保障,而社会办医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审批道路也会变得更加通畅。
点击划线部分,直接查看《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原文
社会办医参与家庭医师签约
有喜也有忧
一般来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的是以全科医生为核心,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支撑,通过签约的方式,为签约家庭及个人提供安全、方便、有效、连续、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
其优势在于,能让签约家庭足不出户解决日常健康问题和保健需求,及时得到护理和治疗。
早在2016年,国家七部委就曾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将“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视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2018年《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首次被写入国家纲领性文件,预示着“社会办医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大门的正式打开。
根据国家政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这10大重点人群。
如今,随着人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无论是老年病治疗需求、慢性病管理需求,还是家庭保健需求都在增加。此外,随着国家“分级诊疗”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轻病、慢病治疗任务,注定会从大医院转交给基层,全科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会拥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民营院长俱乐部”认为,社会办医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优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有非官网数据显示,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有90.7万个,其中社会办医占了绝大部分,占比高达90%以上,这或许代表着社会办医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着压倒性的数量基础。
2、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更贴近社区,了解社区居民经济状况,也有较丰富的服务经验。相较公立医院而言,民营机构可以设计灵更加活多样的服务套餐,满足签约对象的差异化需要,打造自己的竞争力。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立足社区、重视服务质量的家庭医生业务,正是民营医院提升口碑、拓展经营面的重要赛道。
3、今年的新意见强调,专科医生可直接参与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和专科医生的协作,促进基层医防融合,增强签约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综合性。比如签约的家庭有糖尿病患者或高血压患者,那么内分泌或心血管方面的医生就可直接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专科诊疗。
而“大专科,小综合”是大多数基层民营医院选择的发展道路,通过家庭医生,民营医院也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专科特长。
不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管是民营医院还是公立医院,都存在一些困难。
首先,家庭医生签约,还是以签约全科医生为主的。全科医生少,“签而难约”问题显著。希望新政“完善结算办法,确保参保人获得高质量医疗服务,加强绩效评价,完善结余留用”的激励方式,在未来能吸引到更多人才加入全科医疗。
其次, 我国的家庭医生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普遍面临着“居民不了解家庭医生的只能与工作”,以及“居民认为生病了才需要看医生,不看重保健指导”的两大类矛盾,存在“未签未约”、或是“签而未约”的问题。
再者,和网约护士一样,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需要综合考虑医生上门看病的安全问题,需要尽可能地减少医患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