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基层医疗设新岗位,要求...
☞关注 华医网 2022-06-13 05:38 发表于北京
基层卫生队伍大变样,开始向“高”、“精”、“尖”发展。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即十名社区卫生首席专家、百名社区健康管理专家、千名社区卫生业务骨干。
北京市旨在通过建立由社区卫生首席专家、社区健康管理专家和社区卫生业务骨干组成的结构合理、层次鲜明的社区卫生优秀人才梯队,树立社区卫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引领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创新与发展。
《办法》提到的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包括:十名社区卫生首席专家,百名社区健康管理专家,千名社区卫生业务骨干。
专科学历即可参与,选拔涵盖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市和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机构,在医疗、护理、公卫、康复、中医等岗位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
根据《办法》内容显示,不难发现,新增岗位对于人才要求、培养和职能定位上有了全新的分工。
在人才要求方面,新增岗位真正做到破除唯学历论,把“热爱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工作踏实,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积极开展社区卫生各项工作。”以及“熟悉国内外社区卫生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全市社区卫生政策和服务开展情况“等实际能力问题放在了首位。
同时,针对不同的岗位《办法》也明确了包括影响力、工作年限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通过更细化的标准,真正找到能力与职位相匹配的又能力的专业型人才。
相关媒体注意到,《办法》中将部分职位的年龄限制放宽到50岁及以下,大大降低了因年龄受限造成的人才流失。
同时,将部分职位的数量在2016版《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扩容。具体为:
1.社区卫生首席专家的选拔;将距退休年龄在3年以上调整为距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
2.社区卫生业务骨干放宽年龄限制,将年龄在45岁以下调整为50岁以下。
3.在推荐名额方面,2016版提出,人才选拔规模依据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一定比例确定。新版《办法》则提出以人员数量为基数分档确定,并要求适当向远郊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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