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中医病机学说---发病的基本原理

           

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致病因素所引起的各种病理性损害与人体正气抗损害的矛盾斗争,贯穿于疾病发展过程的始终,而正气与邪气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决定着疾病发展的方向和结局。

因此,疾病的过程就是邪正斗争的过程,即机体处于被邪气侵害和正气抗侵害的过程。疾病的发生主要关系到邪气和正气两个方面,邪正相争是疾病发生发展的基本原理。

(一) 正气与邪气的概念

1. 正气的含义 正气在中医学中有两种不同的含义:

 其一,发病学含义。

    正气是人体生理功能的总称,包括机体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抗邪能力和康复能力。正气以人的形体结构和气血精津液为物质基础,它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如脾胃滋养全身的作用,卫气护卫肌表的作用,肾中精气调节全身阴阳的作用,以及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养全身的真气等,均属于正气的范畴。

 其二,运气学含义。

在运气学说中,正气是指四时正常的气候,如春温、夏热、秋凉、冬寒等。

2. 邪气的含义

邪气是各种致病因素的总称,包括存在于外界环境之中和人体内部产生的各种具有致病或损伤正气作用的因素,诸如前述的六淫、疠气、七情、外伤、痰饮、瘀血等外感病因、内伤病因和其他病因等。

(二) 正气与邪气的作用方式

1. 正气的作用方式

正气的作用方式有三:

(1) 自我调节,以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维持阴阳的协调平衡,保持和促进健康。

(2) 抗邪防病,或疾病发生后驱邪外出。

(3) 自我康复,病后或虚弱时自我修复,恢复健康。

2. 邪气的作用方式

 邪气的作用方式为:

(1) 侵入途径:或侵袭肌表,由表里,或直中于里,累及脏腑。

(2) 致病方式:单独为害,或相兼为病,或综合致病。大多数疾病是多种邪气综合作用的结果。

辨证求因,即体现了疾病发生的多因素复杂性的病因理论。

(三) 发病原理

发病原理是指在发病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理论,中医学根据邪气与正气之间的辩证关系,分析邪气与正气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阐明疾病发生的原理,并用'邪正相争”这一命题来概括。

因此,邪正相争是疾病发生的基本原理。

邪正相争,又称邪正相搏,是指邪气伤正与正气抗邪之间的相互斗争。邪胜正则病,正胜邪则不病。

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是在一定条件下邪正相争的结果。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病邪侵害和正气虚弱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中医学既强调“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素问·评热病论》)

“风雨寒热不得虚, 邪不独伤人”(《灵枢·百病始生》),

同时也强调“必有因加而发',告诫人们 “避其毒气”。

邪气与正气的斗争贯穿于疾病过程的始终,两者互相联系又相互斗争,邪气与正气的斗争以及它们之间的力量的对比常常影响着疾病的发展方向和转归。

中医学在重视邪气对疾病发生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更重视正气在疾病发生中的主要作用。

1. 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 

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基础,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人体的正气,可以决定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从疾病的发生来看,人体脏腑功能正常,正气旺盛,气血充盈,腠理固密,病邪就难于侵人,即使邪气侵人,正气亦能驱邪外出,疾病也就无从发生。

从人体受邪之后看,正气不甚衰弱,即使受邪也较轻浅,病情多不深重;正气虚弱,即使轻微受邪,亦可发生疾病或加重病情。

从发病的时间来看,正气不很弱者,不一定立即发病,而只有正气不足时,才能立即发病。

总之,只有在人体正气相对虚弱,卫外不固,抗邪无力的情况下,“邪气方之所凑,其气必虚。”能乘虚侵入,使人体阴阳失调,脏腑经络功能紊乱,而发生疾病。

所以说:“邪气侵人体以后,究竟停留于何处而为病,这取决于人体各部分正气之强弱。一般说来,人体哪一部分正气不足,邪气即易于损伤那一部分而发病。 

如脏气不足,病在脏;腑气不足,病在腑;经气不足,病在经脉。疾病一旦发生, 疾病的表现又和正气强弱有着密切关系。一般地说,正气强盛,邪正斗争剧烈,多表现为实证;正气虚弱,抗邪无力,多表现为虚证或虚实错杂证。

如同为感受风寒之邪而引起的感冒,正气强盛者,则多表现为恶寒发热、头身疼痛、无汗、咳嗽、苔薄白、脉浮紧等风寒束表,卫阳被郁,邪气盛实之象,其证属实。

而体质素虚,阳气不足之人,感受风寒,除见发热恶寒、无汗、头身疼痛等一般表证外,并有形寒肢冷、面白声微、舌淡苔白、脉沉无力等阳虚现象,此为虚实错杂之候。

 正气御邪的作用,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

其一,抵御外邪的侵袭;

其二,影响发病的证候类型;

其三,机体对疾病的自愈能力。

总之,人体正气的强弱,决定疾病的发生与否,并与发病的部位、病变的轻重、发病的缓急及疾病的虚实变化等密切相关。所以,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主要因素和内在基础。

2. 致病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中医重视正气,强调正气在发病中的主导地位,并不排除邪气对疾病发生的重要作用。邪包括存在于外界环境之中和人体内部产生的各种具有致病或损伤正气作用的因素,如六淫、疫疬、七情、外伤及痰饮和瘀血等。

致病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在一定的条件下,甚至起主导作用。如高温、高压电流、化学 毒剂、枪弹杀伤、毒蛇咬伤等,即使正气强盛,机体也难免被伤害而发病。又如,疠气在特殊情况下,常常成为疾病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导致了疾病的大流行。所以,中医学提出了“避其气'的主动预防措施,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邪气对正气的损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导致生理功能异常;

其二,造成机体形质损伤;

其三,改变个体的体质特征。

邪气与发病的关系至为密切,感邪的性质、轻重,以及邪气作用的部位,直接关系疾病的发生和病理变化。

 疾病与病邪性质的关系:

一般来说,感受阳邪,易致阳偏盛而出现实热证;

 感受阴邪,易致阴偏盛而出现实寒证。如火为阳邪,心火炽盛,则现面赤舌疮、 心烦失眠、小便短赤等实热之证。而寒为阴邪,寒邪直中,伤及脾胃,则现吐泻清稀、脘腹冷痛、小便清长等阴寒之候。

疾病与感邪轻重的关系:疾病的轻重,除体质因素外,决定于感邪的轻重, 轻则病轻,邪重则病重。例如,同一风邪袭人,因感邪轻重不一,其病则有伤寒和伤风之异,邪甚而深者为伤寒,邪轻而浅者为伤风。

 疾病与病邪所中部位的关系:病邪侵犯人体的部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尽一致。如寒客肌表经脉,则头身四肢疼痛;寒邪犯肺,则咳嗽喘促,痰液稀白等。

(四) 邪正胜负与发病

 邪正相争是疾病发生的基本原理,邪正相争的结果,表现为邪与正的孰胜孰负,邪正胜负决定疾病的发生与发展。

1. 正能胜邪则不发病

邪气侵袭人体时,正气奋起抗邪,若正气强盛,抗邪有力,则病邪难于侵人,或侵人后即被正气及时消除,不产生病理反应而不发病。如自然界中经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致病因素,但并不是所有接触这些因素的人都会发病,此即正能胜邪的结果。

2. 邪胜正负则发病

在正邪斗争过程中,若邪气偏胜,正气相对不足,邪胜正负,从而使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气机逆乱,便可导致疾病的发生。发病以后,由于正气强弱的差异、病邪性质的不同和感邪的轻重,以及所在部位的浅深,从而产生不同的病证。

中医学坚持“邪正相搏”的发病观点,提出了“正气内虚”和“因加而发”之说。认为人体受邪之后,邪留体内,当时可不出现任何症状,由于某种因素,如饮食起居失调,或情志变动等,造成人体气血运行失常,抗病力衰退,病邪乘机而起与正气相搏而发病。

故临床上常见某些疾患,随着正气的时衰时盛,而出现时发时愈,或愈而复发的情况。所以,病邪虽可致病,但多是在正气虚衰的条件下,才能为害成病。由此可见,正气和邪气是相互对抗、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正气与邪气不断地进行斗争,疾病的发生决定于正气和邪气双方斗争的结果。

中医学就从这两个方面的辩证关系出发,建立了发病学的基本观点,既强调了人体正气在发病上的决定作用,又不排除邪气的致病条件,这是中医发病学的基本特点。

(五) 影响发病的因素

正气和邪气是决定疾病能否发生的基本因素,邪正斗争决定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正气和邪气以及邪正斗争是受机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的,机体的外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主要与邪气的性质和量有关,机体的内环境包括体质因素、精神状态和遗传因素等,与人体正气相关。

1. 外环境与发病

人是生存在一定的环境之中的,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工作条件环境各不相同,不同的环境能对人体造成不同的影响,因而其发病情况也有差异。一般地说,人长期生活于某一较为稳定的环境中,便会获得对此种环境的适应性,因此不易生病;

若环境突然发生了变化,人在短时间内不能适应这种变化,就会感受外邪而发病。

自然环境与发病:

自然环境包括季节气候、地理特点及生活工作环境等。人与自然息息相关,自然环境因素对疾病的发生有着一定的影响,既可成为直接引发疾病的条件,又可成为影响疾病发生的因素。

季节气候与发病:

自然界气候的变化,不仅是六淫、疫气产生的条件,而且又能影响机体的调节和适应能力,影响着正气的盛衰。天人相应,人随着季节气候的演变而产生相应的生理变化。

脏腑、经络之气,在不同的时令又各有旺衰,人对不同气候的适应能力也有所差异。因此,不同的季节,就有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如春易伤风、夏易中暑、秋易伤燥、冬易病寒等,所谓“四 时之气,更伤五脏。”(《素问·生气通天论》)

疫疬的暴发或流行,也与自然气 候的变化密切相关。反常的气候,一方面使正气的调和能力不及而处于易病状态,另一方面又促成了某些疫疬病邪的滋生与传播,从而易于发生“时行疫气”。

地理特点与发病:地域不同,其气候特点、水土性质、物产及人们生活习俗的差异,对疾病的发生有着重要影响,甚则形成地域性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一般说来,西北之域,地势高峻,居处干燥,气候寒凉而多风,水土刚强,人之腠理常闭而少开,故多风寒中伤或燥气为病;

东南之方,地势低下,居处卑湿,气候温暖或炎热潮湿,水土薄弱,人之腠理常开而少闭,故多湿邪或湿热为病。

 现代流行病学和地质学研究表明,地壳表面元素分布的不均一性(包括水质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世界各地区人类乃至所有生物的生长发育和生理、病理,使得一些疾病带着强烈的地区性和地方性。

例如,中国东南沿海及长江流域多血吸虫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之流行,东北、西北两地则多有克山病及大骨节病的发生。

鼻咽癌以广东为高发,食道癌则以华北、西北一些地 方及习食酸菜的地区为多发,肝癌的高发地区是江苏省启东县等。

瘿病则以水土作物中缺碘之地好发,脚气病则以常食精白米为主粮的地区易发。

此外,易地而居,或异域旅行,也可因地域环境骤然变化一时难以适应,而促使疾病发生或加重,此即一般称作的“水土不服”。

工作生活环境与发病:生活居处与劳作环境的不同,亦可成为影响疾病发生或诱发的因素。如生活居处潮湿阴暗或空气秽浊,易感寒湿或秽浊之邪;夏月炎热季节,在野外操作,容易中暑;冬月严寒,在野外工作,容易受风寒或冻伤;渔民水上作业,易感阴湿之气而发病;矿工在石粉迷雾中劳动,易为尘毒伤肺而成肺痨等等。

此外,不良的生活习惯,生活无规律,作息无常,以及个人和环境卫生不佳等,都会影响人体的正气而使人体易患疾病。

(2) 社会环境与发病:疾病的发生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先进的社会组织、社会福利,公共卫生条件较好,能有效地减少疾病的发生。落后的社会组织、福利及卫生条件较差,增加了发病机会。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发展, 环境污染包括噪声污染、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及土壤污染等成了严重威胁人 健康的新的致病因素,从而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疾病,如嗓音病、水俣病、放 射病等。

社会生活方式或行为不良,如酗酒、吸毒、赌博、自杀与自残、性变态等也会影响健康而发病。

2. 内环境与发病

人体的内环境是生命存在的依据,它由脏腑经络、形体官窍等组织结构和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及其功能活动共同构成。

人体通过阴阳五行调节、 经络调节、气机升降出人调节等调节机制,保持了内环境的相对稳定。在正常情况下,人体通过内环境的自我调节来适应变化着的外环境,使机体内外环境的阴阳平衡,从而维持内环境相对的动态平衡或稳态。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人体内环境有时会失去正常的调节控制能力,不能很好地适应外环境,从而导致内环境阴阳气血失衡。影响内环境的因素有体质、精神状态和遗传因 素等。

(1) 体质因素:个体的体质特征,往往决定其对某些外邪的易感性及某些疾病的易患倾向。体质是影响发病的重要因素,感受外邪后,发病与否及发病的证候类型也往往取决于体质。

不同体质的人所易感受的致病因素或好发疾病各不相同,而某一特殊体质的人,往往表现为对某种致病因素的易感性或好发某种疾病。

如肥人多痰湿,善病中风;瘦人多火,易得劳嗽;

老年人肾气虚衰,故多病痰饮咳喘等。

不同体质的人,对相同的致病因素或疾病的耐受性也有所不同。

一般地说,体质强壮者对邪气耐受性较好,不易发病;

体质虚弱者 对邪气耐受性较差,容易发病。

也就是说,要使体质强壮者发病,邪气必须较盛,而体质虚弱者只要感受轻微之邪就可发病。强壮者发病多实,虚弱者发病易虚。

“有人于此,并行而立,其年之长少等也,衣之厚薄均也,卒然遇烈风暴雨,或病,或不病,或皆病,或皆不病。”(《灵枢·论勇》)

具体说来,不同体质类型的人所能耐受的邪气各不相同。例如,体质的偏阴或偏阳,可影响机体对寒热的耐受性。阳偏盛者,其耐寒性高,感受一般寒邪不发病,或稍有不适即可自愈,而遇热邪却易病,甚至直犯阳明。

阴虚者稍遇热邪即病,热邪甚则有热中厥阴,出现逆传心包或肢厥风动之变。阴偏盛或阳衰者,其耐热性较高,而 感受寒邪却易发病,甚至直中三阴。

外邪侵,其致病性质随体质而化。外邪侵人体后,究竟发为何种性质的病证,并不完全取决于邪气的性质,而往往与体质类型有关。人的体质有阴阳之偏,外邪侵后,邪气致病因人而化,病证的性质和表现也随之发生变化。“人感受邪气虽一,因其形脏不同,或从寒化,或从热化,或从虚化,或从实化, 故多端不齐也。”(《医宗金鉴·伤寒心法要诀》)

病情从体质而变化谓之从化,感受外邪之后,由于体质的特殊性,病理性质往往发生不同的变化。如同为感受风邪气,阳热体质者多从阳化热,而阴寒体质则易于从阴化寒。故曰:“盖以人之形有厚薄,气有盛衰,脏有寒热,所受之邪,每从其人之脏气而化,故生病各异也。是以或从虚化,或从实化,或从 寒化,或从热化……物盛从化,理固然也。“(《医宗金鉴·订正伤寒论注》)

总之,体质的特殊性,不仅决定对某些病邪或疾病的易感性,而且也决定疾病的发展过程。

(2)精神因素:人的精神状态对正气的盛衰有很大的影响。精神状态受情志因素影响,情志畅,精神愉快,气机畅通,气血调和,脏腑功能协调,则正气旺盛,邪气难以侵;若情志不畅,精神异常,气机逆乱,阴阳气血失调,脏腑功能异常,则正气减弱而易于发病。

精神情志因素不仅关系到疾病的发生与否,而且与疾病发展过程有密切关系。精神情志状态不同,其发病的缓急、病变的证候类型也不尽一致。大怒、大喜、大悲、大惊等剧烈的情志波动,易于引起急性发病。如,五志过极,心火暴盛,阳气郁,心神昏冒,则突然倒仆;神虚胆怯之人,有所惊骇,则心神慌乱,气血失主,而骤然昏闷等。

若所愿不遂,抑郁不已,久悲失志等持续过久,可影响脏腑气血的生理功能而促发疾病,且起病缓慢。一般来说,兴奋性的精神状态多致实证,抑郁性的精神状态易致虚证。   

但是,因体质有强弱,故兼夹错杂之证亦常发生。如长期处于紧张的精神 状态下,可使阴精损耗,以致肝阳偏亢,心火偏旺,出现头痛、眩晕、心悸、失眠等病证。

总之,七情为人之常性,但不良的精神情志,不仅能削强人的正气,使之易于感受邪气而发病,而且又是内伤疾病的重要因素,通过影响脏腑的生理功能而发病。所谓'动之则先自脏郁而发,外形于肢体。”(《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最终形成'因郁致病”,“因病致郁”,“郁一病一郁”的恶性循环。

(3) 遗传因素:中医学把遗传因素看成是胎传因素之一,遗传因素与先天 禀赋有关。

 遗传因素从两个方面影响疾病的发生。

一是由遗传因素而影响体质类型,不同体质类型在后天对外邪的易感性和耐受性不同,因此疾病的发生情况也有差异。二是在人类遗传过程中,亲代所发生的某些疾病也相应地遗传给子代。由遗传因素导致的疾病,称之为“遗传病”。遗传病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它是从父母接受到致病基因引起的,在胎儿时期就已形成,或处于潜在状态。遗传疾病是终生的,除非经特殊治疗或死亡,患者将痛苦一生。遗传疾病是以垂直方式一代传给一代,疾病常常以一定的比例出现于同一家庭的成员中。

中医学认为,遗传病是由先天禀赋不足所致,其病机为肾的精气阴阳亏虚。肾为先天之本,肾阴肾阳为人体阴阳的根本,肾虚必然导致人体气血阴阳不充,影响脏腑的正常生理活动,从而出现相应的病理变化。

综上所述,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关系到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因素,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内外环境通过影响正气和邪气的盛衰而影响人体的发病。体质、精神状以及遗传因素等影响着正气的强弱,若先天禀赋不足,体质虚弱,情志不畅,则正气减弱,抗病力衰退,邪气则易 于人侵而发病。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第七章 发病(试题与答案)
《中医基础理论》_第一节 发病机理_中医世家
三、中医内科疾病发病学要点
体质与发病的关系
基本病机及发病机理7
国医周水金讲《中医基础理论》第二十四讲(文字讲稿)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