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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提案答复

推进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是符合中央要求、顺应群众期盼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自2018年9月启动这项工作以来,在省推进办领导下,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省政策指导、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切实健全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深入指导督查、抓好组织推进。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9年省定年度10万户改善任务和9691户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同步建成了一批“建设品质高、公共服务好、产业发展优、环境条件佳、文化特色足、群众满意度高”的新型社区,农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工作成效得到了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拥护。

一、合理制定政策,提升改善意愿

(一)系统制定政策。一年多来,省级层面以省委省政府、省推进办名义围绕苏北农房改善“钱、地、人、建、产、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系统指导苏北地区加快推进苏北农房改善工作。特别是严格要求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前后政策衔接和避免引发社会矛盾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农房改善安置补偿标准,做到县域范围内安置补偿政策相对平衡统一。指导各地充分考虑改善农户家庭人员构成、经济条件、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合理确定房型面积,满足农民群众的不同需求;积极引导农民选择适合的户型和面积,避免盲目攀比、脱离实际,超出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尽量让老百姓“少贴钱、不贴钱”。督促各地坚持“先建后拆”原则,确因用地需要在村庄原址拆除新建的,应科学确定过渡安置区域、合理确定过渡安置费用、严格控制过渡安置时限,妥善安排农民群众生产生活。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多次工作推进会、现场推进会,印发了30期《工作简报》,组织江苏卫视、新华日报、我苏网等省内主流媒体对苏北农房改善进行密集宣传报道,向农民群众讲解政策内容、宣传典型案例。与此同时,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苏北农房改善工作的意义和政策,让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指导各地认真借鉴宿迁市“五个一、三个讲清楚”的做法,主动送政策上门、送图纸上门、送协议书上门,并通过典型示范项目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房改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尊重农民意愿。明确要求各地按照乡村振兴和“四化同步”的要求,优化苏北地区城乡空间布局,引导农民遵循城镇化规律进城入镇,促进小城镇多元特色化建设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改造,不搞“一刀切”。工作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大包大揽、不代农民决策,是否实施改善以及居住去向、建设或安置方式、房屋形式和户型面积等应由农民自主选择。指导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计划,细化实施步骤。

(四)保障合法权益。严格负面清单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坚决杜绝“赶农民上楼”“逼农民进城”等情形,依法、足额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不发生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履行征地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全面落实征地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保证被征地农民签字确认等现场资料真实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于新建项目,科学确定选址、规模和建设时序,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社会治理,让老百姓能够“住得好、稳得住、能致富”,切实避免农房“空关”和村庄二次“空心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省政策指导、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强化蹲点指导、第三方技术巡查、对口跟踪指导“三位一体”的工作指导机制和暗访督查机制,严格督查各地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强化就业服务,解决后顾之忧

(一)突出就业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牵引,坚持农业农村发展总方针,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在苏北农房改善区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拓展农业农村就业空间。指导各地大力培育观光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更多适合新型农村社区农民就业的岗位。落实降低社保费率、企业稳岗返还等系列政策措施,有效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密集举办春风行动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高效供需对接平台。制定《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为农房改善农户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二)提升就业能力。督促各地落实《关于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农民工为重点,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取87.7亿失业保险基金专项用于支持职业培训,有效落实苏北农房改善区的登记失业农村劳动力免费培训和在岗农民工补贴培训政策。推行《公共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服务规范》,加快建设网络职业培训平台,开发在线培训APP,集成全省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学习资源,为苏北集中居住区农民提供可及、便利的培训服务。

(三)扶持自主创业。将城乡创业扶持引导补贴享受人群扩大到苏北农房改善区的返乡农民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落实一次性创业、创业场地租金、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基地运营等补贴,确保国家和省的各项创业政策落实到位,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整合政府与社会创业创新资源,在“创响江苏”公众号为苏北农房改善农民创业提供创业政策宣传、创业活动推送、创业信息发布、项目载体推荐等服务,并通过各类创业创新大赛选树农民工创业典型,充分激发创业热情。

(四)优化就业服务。大力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提供多样化的办事渠道,方便集中居住区农民求职。积极落实“十三五”时期基层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在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人社基层平台,打通人社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集中居住区镇村基层平台实现硬件建设、业务经办、信息应用、服务保障“四统一”。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将有培训需求的苏北返乡创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培训范围,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性别、不同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充分发挥辐射作用;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城乡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支持新建、扩建或共建返乡创业载体,为苏北农房改善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人员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充分构建创业格局。

三、提供产业支撑,增加农民收入

围绕提升农房改善项目产业支撑能力、促进搬迁农户更好就业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指导性政策安排,加强督查指导,促进改善农户增收致富。一是注重同步规划。明确要求各地坚持产业发展与住房改善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启动,确保农民生产、生活协调发展。二是突出产业效益。指导各地适应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带来的各种变化,调整产业发展方向,聚力发展1-2个有影响力的高效规模农业、特色高效农业,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集中居住区的农民提供农业致富新途径。三是拓宽产业范围。指导各地在发展壮大种养产业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传统手工业、工业企业和乡村商贸、旅游等多元产业,为农民群众在家门口附近挖掘更多的就业创业渠道。四是做好就业服务。指导各地加强住房改善区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将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免费培训对象;重点在住房改善区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一系列贯穿全年的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活动;打造一批新型农民创业载体,帮助住房改善地区农民提高创业成功率。2019年,省级安排产业富民资金3.06亿元,实施90个产业富民项目,重点支持苏北五市12个帮扶县发展配套乡村产业;组织全省25家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与苏北地区31个县(市)及涉农区对接,探索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机制,推动农业科技入户入社入企;苏北地区共承担227万亩高标准农田、25.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占全省比例分别为68.8%、61.7%;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对苏北地区分层、分类开展农民培训;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9.41万人,扶持农民自主创业9.1万人,带动就业34.2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产业富民工作重点向农房改善区倾斜,突出项目带动、突出精准扶贫,2020年安排苏北农业产业富民专项资金3.6亿元。指导苏北地区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苏北地区乡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全省重点打造的8大千亿元级优势产业向规划建设的农房改善区倾斜布局,力争苏北地区每县培育发展3个以上的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支持苏北五市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建设30个省级主题创意农园,培育推介20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

四、保证资金来源,确保投入可持续

为指导苏北地区用足用好土地指标交易政策,省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增减挂钩带空间规模交易和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并平衡好两项指标交易地区和规模。2018年以来,苏北地区通过土地两项指标交易筹集资金323.08亿元,其中2018年171.26亿元、2019年151.82亿元。交易资金全部足额及时返还到苏北指标输出各地,为各地农房改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2019年,丰县省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703亩、6.66亿元,交易金额在徐州市7个涉农县(市、区)中与睢宁县并列第一位。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优化完善涉及农房改善工作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指标等交易指标管理方式,依据市场供需情况,积极开展省内指标交易。指导各地对交易资金单独核算,确保全额用于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及相关领域。

五、因地制宜安置,符合农民习惯

对于集中安置的项目,主要可以分为小城镇集中安置项目和新型农村社区项目两种类型,为确保建成后的社区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省推进办专门研究制定了《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项目考核验收标准》,明确了新型农村社区和城镇社区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和建设要求,并根据项目的类型、规模细化了必配设施和选配设施。从各地实际实施情况看,各地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改善方式,2019年开工750个项目,其中城镇项目235个、乡村项目525个;2020年计划启动项目453个,其中城镇项目149个、乡村项目304个。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农房改善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配置到位。

六、保护传统村落,传承历史文化

指导各地在推进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中,准确把握苏北各地乡村的差异性,挖掘本乡本土的历史、地理、文化特色,延续小城镇、乡村与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关系,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体现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留住乡愁记忆。严格负面清单管理,明确要求强化传统文化保护,不得破坏历史文化镇村和传统村落,不得擅自调整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特色村,并将之作为项目考核验收的一票否决项。在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设计方案时要求,积极借鉴传统乡村营建智慧,吸取传统建筑元素和文化符号,用好乡土材料,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在实施农房改善时,强化历史文化镇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七、强化设计引领,打造宜居农房

为提高农房设计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苏北五市农房设计方案汇编》《农房建设设计师手册》《农房建设咨询与建造单位手册》《江苏省美丽宜居村庄规划建设指南》等系列技术指引和图集,免费提供给苏北五市及其下辖的34个涉农县(市、区)。研发上线“农房建设服务网”,在提供农房设计图集、优秀乡村建设案例介绍、相关政策文件解读等成果信息共享的同时,免费提供农房建设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编制印发了《苏北地区农房设计指引(2019年版)》,从村庄设计、建筑设计、建筑结构与构造、建筑设备、基础设施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农房设计、完善设施配套,提升农房建设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农房改善项目建设全过程,在进一步提升农房设计建造上精准发力,设计方面,重点关注农房、院落、公共空间、绿化景观、设施配套等彰显乡村特色的关键载体设计和地域特色风貌塑造,指导各地优选高水平设计团队,建立健全村庄设计方案审核把关机制,县级确保农房改善项目设计方案审核全覆盖,设区市加强对示范和重点项目的指导把关;建造方面,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建造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既有效落实设计意图,又确保建造质量。

本文来源:江苏省住建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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