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开公司容易,但注销公司却很难。针对“注销难”,早在2018年,税务总局就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推出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还推出“承诺制”容缺办理,大大简化注销资料和流程。
其实,注销公司之所以难,难就难在税务注销。特别是被吊销执照很久的公司,法人和股东不仅要补税,还要承担高额罚款,长时间不处理,滞纳金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
这是在149号文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从多个方面加大力度简化企业税务注销。新规从7月1日开始施行。
01
扩大即办范围
这条主要涉及到了4种不同的情况,请自行对号入座。
1、没办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可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2、办理过涉税事宜,且领用过发票的纳税人:根据现有规定,可享受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3、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且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可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4、依法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02
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
1、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首先要解除非正常状态,再补办纳税申报手续。
如果在非正常状态下一直是零申报的企业,税务机关会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经纳税人确认后,再进行批量处理。
2、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不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03
减少证件、资料报送
对于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不用再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4、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温馨提示:
公司注销后,这东西还能高价转让!那就是——商标!
公司被注销后,以公司名义申请下来的商标有两种处理办法:
1、商标转让
2、商标转移
但是注意啦!公司注销后,商标转让、转移有效期仅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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