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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计算刑期、什么是量刑起点、基准刑、宣告刑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规范性,使人民法院的判决更加透明,努力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简称量刑指导意见),确定了量刑方法,对故意伤害犯罪、强奸犯罪、抢劫犯罪、诈骗犯罪、毒品犯罪等15种犯罪确定了量刑起点及基准刑调节方式进行了规定。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对一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应分三个步骤,一是确定起点刑,二是确定基准量,三是确定宣告刑。何为起点刑?是指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的,即某种犯罪的最低刑期,何为基准刑?是指根据犯罪的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犯罪情节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的刑罚量,何为宣告刑?指依量刑情节对基准刑予以一定幅度内的调节而给犯罪嫌疑人判处的刑期。
 这里笔者根据自己办案的实际,分别以诈骗犯罪和运输毒品犯罪举例说明:
一、诈骗犯罪:2010年11月中旬某日,被告王某伙同刘某、马某、李某(均已判刑)经预谋后,在于洪区白山路附近,在一烟洒店内使用金属材质的纪念牌冒充金砖变卖,诈骗被害人现金11000元,赃款已退赔。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犯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到案后能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立功,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罚金1000元。
该案虽判处缓刑,但其量刑程序确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充分体现了量刑的规范性及透明性,现具体分析一下其量刑的方式:
1、确定量刑起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实施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犯罪的起点数额是3000元,3万至10万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本案诈骗数额11000元,依《量刑指导意见》规定“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3个月拘役至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王某的起点刑为6个月。
2、确定基准刑
湖南省《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这样,被告人王某的基准刑为:6个月+(11000-3000)/1200个月=13.5个月。
3、确定宣告刑
对王某有以下从轻处罚的情节,即根据该情节可调节基准刑,根据《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未成年犯罪可以减少10%-50%,对王某确定减少基准刑的30%;对从犯减少基准的20%-50%,考虑王某参与了诈骗犯罪行为,对其减少基准刑的20%;全部退赔,减少基准刑30%;对于一般立功减少基准刑的5%,对当庭认罪减少基准的2%。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先用未成年犯罪、从犯对王某基准刑进行调节,调节的结果是:13.5个月×(1-30%)×(1-20%)=7.56个月,在此基础上用立功、认罪、退赃的情节进行基准刑再调节,调节结果为:7.56个月×(1-30%-5%-2%)=4.75个月 
法官和合议庭有10%的自由裁量权,最后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的处罚。

二、运输毒品犯罪:李某是一名出租汽车司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答应为一姓“张”老板运送毒品,姓“张”老板派人将毒品从昆明运到沈阳,再由李某开车到沈阳接这批毒品然后运往其他地方,李某为防止自己开车寂寞,拉上好友贺某去机场接货,并在途中告诉贺某是去干什么,并许诺若贺某陪他“完成任务”,给贺某500元,告知贺某将毒品运到地方时,由贺某将毒品交给接货人。贺某为500元报酬,不顾风险地与李某一起运输毒品,当二人在接货地点交货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75克。对二人如何量刑也是分三个步骤进行的:
一、确定量刑起点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15年有期徒刑。根据该规定,对李某、贺某起点刑应为15年。
二、确定基准刑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数、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本案涉案毒品海洛因净重75克,超过量刑起点的数额海洛因25克,但尚不够适用无期徒刑。故对李某、贺某的基准刑可确定为15年有期徒刑。
三、确定宣告刑
本案应考虑以下量刑情节:被告人李某在这起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贺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对于从犯,根据《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从犯的情节应当优先适用于调节基准刑,之后再用其他情节进行调节,据此,对李某、贺某的基准刑调节的步骤是:
1、李某无其他明显影响量刑的情节,故李某宣告刑应为15年;
2、贺某是除从犯外,无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其拟宣告刑为:180个月×(1-30%)=126个月,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可以在10%的幅度内进行调整,最终对贺某判处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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