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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雍正害得曹雪芹“家亡人散”吗?

是雍正害得曹雪芹“家亡人散”吗?

吴营洲

周汝昌在《红楼十二层》中认为:“是雍正害得雪芹家亡人散,无衣无食,流落荒村,贫困一生。”[1]

在此,首先更正一下周汝昌这句话的小“错误”:一、说曹雪芹“无衣无食”是与史实不符的,虽然有朋友说曹雪芹曾经“举家食粥酒常赊”“卖画归来付酒家”,但他毕竟有粥喝有酒吃,并不是“无衣无食”;二、曹雪芹“流落荒村”的时间,充其量也不过是他生命里最后的那十年,即便那些日子他真的很穷很苦,恐也不能因此而说他是“贫困一生”,因为在此之前,无论怎样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也不属于“贫下中农”。

好了,言归正传。周汝昌说“雍正害得雪芹家亡人散”,我真的感到雍正很冤枉。请问周先生:雍正究竟是什么时候害得曹雪芹“家亡人散”了?

我们知道,周汝昌认为“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也就是说,雍正即位时,曹雪芹尚未出生,而雍正驾崩时,曹雪芹才刚十一岁。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连个“家”都还没“成”,哪里谈得上“家亡人散”?

也许,周汝昌指的是曹頫的家,可是,曹家的被抄与败落,主要是因为曹頫的“原不成器”,并不能全怪雍正。雍正执政时,常以“忠、廉、勤”三字来要求臣下。并以此为标准起用了一批勇于任事、不避艰险、不畏权贵的官员,诸如:鄂尔泰、李卫、田文镜等。若是由这“忠、廉、勤”三个字来衡量曹頫的话,除了一个“忠”字还马马虎虎外,其它的曹頫恐怕就不着边了。像这样一个人,能让他在织造任上“工作”五六年,就雍正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而言,已算是格外宽容或开恩了!

况且,曹頫的家,和曹雪芹的家并不是一码事。曹雪芹年幼时,他和曹頫自然是一家,但是,曹雪芹成人后,尤其是曹雪芹成家之后,和曹頫当是两个家了。而从周汝昌这段文字看,他指的显然是“曹雪芹的家”。

我们知道,曹雪芹“流落荒村”的时间,也就是曹雪芹移居西山的时间,当是在乾隆十七年(1752年)前后,而此时,雍正已故去十七八年了;也就是说,此时曹雪芹的家无论如何(日子过得好也罢,歹也罢),都和雍正没有任何关系了。称“雍正害得雪芹家亡人散……”,雍正恐怕感到自己比窦娥还冤。

附文:《红楼梦》的问世

公元1735年,雍正皇帝突然宾天了。彼时,朝野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然而无人能究其实相。

其实,人们对实相也未必感兴趣,感兴趣的是这位阴毒残暴的当今皇上总算死了。在一些深宅大院,有谁正悄悄地掩了门,捻暗了灯,与三五挚友围几而坐,频频地举着手中酒杯。我想,其中自然会有曹雪芹。

这一年,曹雪芹刚刚二十岁,却已历尽了人世沧桑,看遍了白云苍狗。他的祖辈父辈,均是康熙大帝的亲信重臣,享受过烈火烹煎、鲜花着锦的日子,然而雍正继位后,曹家便异兆发了悲音,到雍正五年,他家的世职被革,财产被抄,一家老少全被遣回了北京;呼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历时百年的家业,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起初,年幼的曹雪芹未必明白,为什么喜荣华正好,偏偏恨无常又到;为什么当年是笏满床,而今却陋室空堂。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在京畿,他渐渐看清了乱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各色人物,渐渐体悟到了兴衰际遇、悲欢离合的尘世人生,势必也会渐渐地萌生出一种将自己的感受和认知用笔墨记录下来的念头。

只是在雍正年间,文字狱如火如荼,曹雪芹身为获罪之家的成员,纵然有万千感慨,也不得不三缄其口的。

恰在这时,雍正死了。由于清王朝有着特殊的建储制度,乾隆便顺利地接过了国玺。

乾隆执政后,一改乃父之暴戾,力主开明新政,首先在思想文化领域,逐步营造出了一个宽松、宽容的氛围。乾隆本人也一再强调:“从前的避忌之习,一概扫除。”并批准刑部的建议,凡举报别人诗文悖逆讥讪,查无实迹者,一律以诬告反坐治罪。一时间,天晴日朗,政通人和,百姓乐业,盛世景象无处不在。多少年后,乾隆本人都不无自豪地说:“朕御极以来,从未以语言文字罪人。”事实确实如此。此间,以思想文字入罪的案子,几乎没有,直到乾隆十六年(1751年)。

这期间,曹雪芹当为二十三十六岁。可以想象,他的《红楼梦》就是在这段时间构思并完成初稿的;换句话说,若没有这十多年比较宽松的政治局面,我们今天很可能就见不到这部巨著了。因为从目前看,《红楼梦》早在1754年(乾隆甲戍),脂研斋就已抄阅再评过了,那么,脂研斋的初评本,乃至曹雪芹的手稿本,肯定是在此年份之前。

乾隆十六年(1751年)夏天,社会上出现了一份假托工部尚书孙嘉淦名义的奏稿。这份奏稿长达万言,直斥乾隆失德,有“五不可解、十大过”。乾隆帝恼怒了,下令追查,结果发现此奏稿早已传遍了全国各地,连街上的脚夫都知道了。于是他便一改继位以来的宽容政策,采取了比雍正更为严酷的手段,大兴文字之狱。(在此后的三十二年间,文字狱多达一百三十起。)

一时间,万马齐喑,人人自危,像曹雪芹这样的“黑五类”,更是惊恐不安。大概此后不久,曹雪芹为了避祸,为了完成他的夙愿,不得不离开京城,去了西山。

而今我每每捧读《红楼梦》,总是想起乾隆十六年的这桩文字狱,以及由这桩文字狱所带来的后果,总是不由得悚然心惊。我想,如果乾隆爷一上台就是文网广织,那么这部书很可能就会胎死腹中了。

附文:《红楼梦》的写作完成

我认识的一位长者,在闲谈时他曾经对我说过这样一番话:《红楼梦》的写作完成,是要有一些条件的。一、作者是个天才,有着极高的文学天赋。二、作者熟知中国文化。《红楼梦》之所以出现,是中国文化积累沉淀的结果。三、作者生活坎坷,摔过几个跟头,对社会对人生对命运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四、家庭的兴衰沉浮,给作者提供了一个故事框架。五、作者具备再生活的环境。譬如说自家虽然败落了,但他依旧有机会出入一些大的府第,看某些人钟鸣鼎食地过日子。而且,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新近,我又读到傅光明先生的一篇文章(《“大师”要诀与当下“范进”》),似乎也阐述了类似的道理。傅光明说:“从吴敬梓与曹雪芹的生平,以及他们所生活的地理人文环境来看,有其相似的地方。倒可以从中归结出成为文学大师须具备的五大要素,觉得挺好玩,聊备一格。第一,要有天赋的文学才华。这自不待言,没有这一条,后边的四要素根本就没有意义。一个作家关键是语言,语言都不过关,还谈什么写作。第二,得高考落榜。中了举,一帆风顺志得意满,作品中当然不会有失落的读书人那种对世态人情的愤世嫉俗。亦即“八股中举者”很难成为大师。第三,得家道中落。若没有从小康人家堕入困顿的经历,便难深刻体会世态炎凉。第四,还得有时间不能太短的江南生活,最好是在南京,可以感受六朝故都的熏染。第五,性情上得有股我行我素的魏晋风骨。没有这股疯癫劲,写出东西也会钙流失。”

我曾经问过一位朋友,傅光明总结的这五条,有几条与你相符?朋友听了,嘿然无语。

其实,就我辈而言,似不该侈谈“文章千古事”的,似也不该侈谈作家或作品之类字眼的,但是据我所知,能够成为一个作家,委实不是件易事。记不清是张洁还是谁了,曾经这样感慨过:作家这一称谓,的确给她带来了许多荣光,但是,如果有来生,如果能让她重新选择自己的人生之路,她是绝对不会选择当作家的。当作家太苦了。这种苦,还不是那些耐得住耐不住寂寞的苦,而是,在从事写作之前的种种坎坷的人生际遇。她一再表示,宁可不当作家,也不去吃那份苦。她只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过柴米油盐的日子,享受一份生之为人的种种乐趣。

可是我想说,如果张洁或别的什么人,当她在吃了许多苦之后,并不把自己所经过的所感悟到的写出来,那她吃过的苦不是白吃了吗?那她受过的罪不白受了吗?



[1] 周汝昌:《红楼十二层》,书海出版社,2005年1月,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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