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祺
解放初的苏州,还是很少可以看到汽车的,全市仅有两条公共汽车线路。当时的马路交叉口,仅在市中心区域有警察站在街心中央,用红白两色间隔的木棍指挥交通。
1954年10月17日,苏州市政府率先在察院场、饮马桥、横马路(阊门石路)三处叉口装置了交通指挥灯,代替往日的手势指挥。年后,方始在鸭蛋桥、醋坊桥、泰让桥陆续装置了红绿灯。
那时候,行驶中的汽车如果要拐弯,是没有转向灯可以开启的。于驾驶舱内驾驶员的右侧上方垂下一根扁铁,支着一个头绿身红的短箭状的标志物。正常行驶时,箭头朝上;倒车时,把箭头拨向朝下即可。汽车若要拐弯,则用手去拨转短箭头,指向所要去的方向。警察见状,会根据当时的路面情况给出通过与否的手势。短箭内装小电珠,夜间开启后,红杠绿箭头倒也十分醒目,可以让路人明确判断汽车的走向。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苏州市里汽车还是非常少见的交通工具。难得有汽车开到城东,竟然有顽皮出格的小孩不知汽车为何物,公然站在马路中央,对着疾驶而来的汽车玻璃窗扔石子,或者砸向驾驶员。好在那时候的汽车速度都不快,一般也就三四十码,所幸没有发生过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
此事在城东屡屡发生,其结果当然是由派出所人员告诫孩子的父母对其小孩严加管教,一般倒也不会要求家长给予经济赔偿。
1964年,笔者的单位来了位新的党委书记。他来苏履新时,把自己在北京的坐驾,一辆上世纪三十年代出品的银灰色雪弗兰甲壳虫小轿车也带到了苏州。
据单位老驾驶员说,那车到苏州时仍旧挂着北京车牌(01起头)。刚到苏州时,行驶在苏州的马路上,交警见了,以为是北京来的官员。该车所到之处几乎全是绿灯,畅通无阻。
由于该银灰色的雪弗兰小车经常在苏州的马路上出现,一段时间以后,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后由公安人员尾随此车来我单位,才查清了真实情况。
一场误会过后,交警部门让此车改挂江苏牌照(当时一省汽车都以统一号码为起头,江苏列为29)。
从此以后,我单位那辆三十年代出品的雪弗兰甲壳虫轿车再无一路绿灯的“特殊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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