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电视里的广告说:央视二套征集2009年3.15晚会的新闻线索,觉得现在的一些事儿挺有意思的,怎么,记者们也有了“减负”的高招?新闻不用自己去发现、去采访、去调查、去挖掘,在编辑室里坐等旁人提供线索就搞定了吗?也许是我错怪了媒体与记者,很显然,他们是为“3.15晚会”能够成功地举办在劳神费心,是对本职工作的一种安排,准确地说是在策划一台高水平的晚会,为亿万观众提供一道内容丰富的视觉大餐。
别多管闲事了,还是看看本系统的“12315”工作吧。“3.15”,一年一度,至今已走过了20几个春秋。尤其是近些年来,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活动似乎有了一定模式或程序:央视的(有些地方台也搞)一台晚会,各地的一场宣传咨询;曝光几起制假售劣的典型案例,散发一摞一摞的相关资料;领导视察,走马观花,记者拍照,登屏上报;时辰一到,鸣金收兵,搜集数据,总结汇报。至于到底能为消费者带来多少实惠,办多少实事,只有消费者心里最清楚。有人这样评价过3月5号的“学雷锋活动”,说雷锋是“三月来,四月走”,依我看“3.15”活动也差不多这样。只要一进入三月,广大消费者就像刚从冬眠状态下醒来,维权意识比任何时间段都强。可活动一过,那根曾经受过伤的神经又渐渐地麻木了。而作为“3.15”活动主体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包括设置在该机关内的消费者协会)来说,在“3.15”活动前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因为与消费维权有关的举报和投诉铺天盖地,席卷而来,使得工作量急剧攀升,有关工作人员忙得捉襟见肘,焦头烂额。而实际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说实话,“3.15”活动之所以走入重形式、轻内容和只顾突击、不抓长效的怪圈,与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有着很大关系。现在针对一项工作往往只限于在材料上PK浮夸的数字和所谓的经验,很少从实际出发,做细致的调查研究。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满足于“文件战术”的运用,即:逐级上下一般粗地传达文件;原搬照抄地转发文件;闭门造车地起草文件。就连分局长一级的也都很少亲临一线,坐镇指挥了。这样一来,战壕里的士兵们自然就“枪口抬高二寸”了。
多么希望一年365天,天天都是“3.15”。要达到如此境界绝非易事。这需要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多方的共同努力(经营者守法依法、消费者懂法用法、管理者执法护法);需要强大的道德规范及诚信体系的有力支撑;当然也需要“晚会”、“纪念日”、“宣传咨询”等活动的映衬与配合啦!呵呵~~ (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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