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湖南临湘暴雨如注,城区低洼地段积水严重,一辆接送幼儿的小车不小心陷入南太路一水坑里,随时有倾倒的可能。正在这一路段执勤的白云镇女交警李珊迅速赶到出事校车附近,并用双手奋力顶住校车,车内包括9名幼儿在内的13人得以安全转移。网友们用“临湘最美女交警”来称呼这位舍己救人的女交警。(07月10日《红网》)
但有人对此也啮之以鼻,认为这是交警应该做的,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而已,根本没有报道宣传的价值。
笔者想试问,假如就在校车即将侧翻的那一刻,李珊假装没有看见,或者在车身倒下后再大声呼救,事后有人会指责她玩忽职守吗?
生活中会开车的人比比皆是,但会用手推车的人可是凤毛麟角吧,更别说一个女人在暴雨中用手托起本身就重一两千斤,外加十多个孩子的面包车。车身随时可能轰然倒下,车上的孩子随时可能被淹水中,作为常识,任何人都应该知道,李珊此时面临着什么样的危险。笔者认为,在那一刻,女警李珊身上暴发出的,不只是责任二字,还有就是无疆的大爱,无与伦比的勇气的光辉。这种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舍已救人的高尚品质,不正是我们大力提倡的吗?
何况,一个社会要正常高速运转,离不开每一个人坚守自己的岗位,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殊不知,“做”和“做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校车即将侧翻的那一刻,不伸手,没有人指责李珊没有做份内的事;伸手了,顶住了,那就是真正“做好”了自己份内的事。这种力量,美哉壮哉,感天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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