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罗双红)着装要庄重大方、素雅整洁、朴实得体、合乎身份,不得过于炫耀、过于裸露、过于透视、过于短小、过于紧身,我市机关工作人员要注意了,上班着装一定要合乎规范。近日,市文明办发出通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的着装。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交流的日益广泛,天水城市形象建设越来越重要。但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着装比较随意,有的甚至着奇装异服、浓妆艳抹,形象礼仪与本身职业身份及机关形象还不相适应。为切实维护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文明素养,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及机关效能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的有关要求,现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规范着装事宜通知如下:
通知要求,整洁、美观、得体是着装的基本礼仪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着装要符合常规的审美标准,一般以庄重大方、素雅整洁、朴实得体、合乎身份为原则。出席正式、隆重、严肃场合应着正装。着装不得过于炫耀、过于裸露、过于透视、过于短小、过于紧身。要保持服饰整洁、无过多褶皱,不穿无袖装,不穿拖鞋。女同志不穿超短裙,男同志不穿短裤。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不佩戴过于张扬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纹身。在办公和公务场所,要保持良好的形体,做到举止文明、姿态端庄。女同志发型、发色适宜,化妆要素、淡、雅,不涂彩色指甲油;男同志不染彩色头发、不留长发、不理光头、不蓄胡须。国家统一配发制式服装的单位,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要求着装。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将机关工作人员着装问题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工作人员形象礼仪、文化修养等方面的培养,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塑造机关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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