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图文精选创建于:2013-12-30
痴 山
官员雷语层出不穷,雷州市长更上层楼。《广东雷州政府输官司拒赔钱 官员:不能盲目信法院》报道,央视新闻频道12月26日《调查·政府欠债360万,15年为何难还》:雷州市政府拖欠承包方工程款360万元15年未还。2006年,广东高院判决其2013年3月还款,并签署了协议。但直到今天,不但钱不见踪影,甚至连原告垫付的诉讼费都没有还。面对记者的质问,雷州市副市长陈汉枢称:“不能盲目相信法院。”
“不能盲目相信法院”,乍听起来,还挺清醒理智;略一思忖,实在荒谬绝伦!在《广东雷州政府输官司拒赔钱官员:不能盲目信法院》新闻中,雷州政府,作为民事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实与原告具有平等的民事地位,享有和承担对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对人民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亦负有依法履行的义务!!!理由在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代表着司权尊严与公信力,政府作为一方民事主体,即使不同意;可以依法申请再审,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但在人民法院重新做出判决裁定之前,应当无条件地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民事义务。假如政府作为一方民事主体,都带头不履行生效判决,带头践踏法律尊严,亵渎法律权威,可让广大群众如何相信法院哪?
读《广东雷州政府输官司拒赔钱 官员:不能盲目信法院》,恰读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读到《老赖黑名单已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首批三万名“老赖”信息网上可查》等新闻。
依此背景而论,雷州人民政府,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民事生效判决,市长还振振有词“不能盲目相信法院”。就其特殊性而言,一方面源于雷州政府蔑视法律权威、践踏法律尊严;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人民法院执行的疲软无力。
退一步思考,连人民政府的副市长都坚持“不能盲目相信法院”,哪国家汗牛充栋的立法,岂不皆成一纸空文?国家法治建设依法治国方略,岂不得统统付诸东流?试问,雷州陈副市长如此大放獗词,真想雷死人吗?你就不怕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了你吗?难不成当下这人大对政府官员的罢免权,也形同虚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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