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一些腐败干部悄然落马,却似乎成为见怪不怪的“正常事”。此时,其他人都只在安安心心地按照程序“停该停职的、撤该撤职的、免该免职的”,也许99%的人都认为这是腐败者“自食其果”,也正是99%的人都回避了民主推荐的责任、民主测评的责任、年度考核的责任、票决提拔的责任、干部监督的责任……如果这些责任都化为零,那么,预防腐败将很难落实到位。
回头看看,那些干部腐败前由哪些会议推荐、测评和选举,哪些人投了“赞成票”、划了“优秀圈”、出了“廉政函”。这些无记名的“责任区”导致“责任”无从查起,难以追究。实质上,正是这些空白的“责任区”成就了东窗事发前的质变过程,值得深刻反思。
注重“反腐败”的力度,更要注重“防腐败”的程度。诚然,腐败从产生到爆发前的过程已经是国家和人民利益不断受损的过程,待腐败发生之时,或许很多利益已难以挽回,这足以说明防腐败、重监督的重要性,这就要求高度重视那些空白的“责任区”。
重视空白的“责任区”要做到三点:一是选拔上不可“形式”,谨防先“点名”后推荐,测评、廉评“走过场”;二是监督上不可“慵政”,落实监督机制,更注重道德品行、生活作风的监督,深入周边群众了解干部的行为举止;三是追究上不可“遗漏”,强化“荐、测、选、监”的责任意识,落实责任最重要,缺失责任最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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