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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救了一条人命,拨云见日原来是惊天冤案 | 旧案系列015

一、大雨瓢泼阻断行刑,院长开恩刀下留人


且说山西省南部,涑水河边,有个闻喜县,乃是个历史悠久、人杰地灵之地,仅裴氏一门就出过宰相59人。1950年镇反运动开始,闻喜县的运动也搞得轰轰烈烈,一连枪毙了几批汉奸土匪流氓头子,人民拍手称快。1951420日一大早,阴云密布之下,县政府大门边墙壁上又出现一张枪毙犯人的布告 。被枪决的犯人叫陈中昌,闻喜县南宋村人,属于小股土匪头子,犯有抢劫、杀人、越狱、武装抵抗归队四项大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布告存于档案,兹抄录于下:

 

布 告

  闻刑字第14号

  事由:枪决惯匪头子陈中昌

  匪首陈中昌,一贯贩卖毒品,倒卖银洋,四九年主谋组织一股土匪,充当股匪队长,领导股匪十一名,持枪在闻喜各地先后抢劫行商及农民财物十次,共计骡子四头、驴一头、冀洋一千六百元、人民币七百万元、料面二两一钱,在本城北门外抢劫中,打死行商一人。同年六月,该股匪内孔宪文等被扣后,该犯并意图在公安局背后挖洞越狱,营救匪徒。七月间扩军时,该犯系逃亡战士,抵抗不归队,组织逃亡战士十二人,携带武器,集体抵抗,并预谋杀害干部。似此罪大恶极之匪首,破坏社会治安之罪行,依据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处该犯死刑,呈请上级批准在案,定于本月二十日午时,验明正身,执行枪决,以维护社会治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此布

  计开:惯匪陈中昌,男,年二十八岁,本县一区南宋村人。

 

                                     县长 白桂林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日

 

其实这布告昨天晚上便贴了出来,只是天黑,见到的人少;天一亮,便被人围了起来,大家纷纷仰着脖子去看,不一会消息便传遍全城,轰动全县。

 

原来,这杀人布告一连出过几次,要杀的总都是些大名鼎鼎的大汉奸,大土匪,大反革命之类,这回要杀的陈中昌却一反既往,乃是共产党有名的民兵英雄。陈中昌的英雄事迹尽人皆知,他曾任闻喜县一区武委会主任、区干队副队长、情报组副组长、石雷爆炸组组长。1946年国民党中央军胡宗南部进攻晋南解放区,占领了闻喜全境,大兵压境之下,闻喜县三千余民兵,坚持战斗到最后的只剩下13个人,人称“十三两黄金”,陈中昌便是这13位民兵的排长,所以后来被授予“人民功臣”的称号,发过奖旗的。

 

这位人民功臣又为何一下子变作惯匪头子了呢?大家难免议论纷纷,说啥话的都有。

 

宣判大会的会场就设在县政府旁边的一个广场上。原定中午12点行刑,会议要在上午10点钟前召开,各乡镇的群众需在9点前后入场。谁知还不到9点,天公不作美,阴沉沉的天空却突然下起雨来,把先来的人一下子都打散了,纷纷到别处躲雨。却有一个戴着草帽的老汉,冒雨赶着一辆驴车来了,就在广场边停住车,手里仍执着鞭杆,靠在车辕上,任凭大雨淋着,没有知觉一般,不再动弹。原来是陈中昌的父亲陈明道,赶来为儿子收尸来了。那牛车上放着一卷苇席,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干啥用的。

 

过了一会,雨小了一点,人们正期望着大会能及时召开,谁知只片刻功夫,天边又用来大片黑云,天便越发黑暗,那雨不但又下了起来,而且越来越大,满耳是哗哗的水声,广场上也积起一洼一洼的雨水。这雨一直下到下午两点多,还不见停,也不见小。赶车的老汉终于卸下车,牵着驴走了。他把牛牵到一户亲戚家寄放,又打听清了,宣判大会已经改在明天了,便急急忙忙到街上请人写了状词,赶着末班火车到了运城。

 

  陈明道到运城时天已大黑,好在他来过运城几次,便摸黑直奔山西省法院运城分院。好在那时的干部,不论官大官小,都住在机关,二十四小时都可以算是办公时间。陈明道没头苍蝇般乱撞,找见分院一位工作人员,名叫车奉九,车奉九没有推诿,带着他见了秦院长。

陈明道进了秦院长办公室,跪下就磕头,叫道:“秦院长,冤枉啊!”

 

秦院长吃了一惊,忙扶起来人,请他坐下,问道:“你是谁?哪里来?慢慢说!”

 

陈明道回答:“我是闻喜人,儿子叫陈中昌,被判了死刑,本来今天就要枪毙的,布告都贴出来了。苍天有眼,下起了大雨,宣判会改在了明天。我喊冤来了!”

 

  便流着泪大致叙说了儿子的冤情,最后递上准备好的呈词。那呈词还是早年间的格式语气,和那县政府的布告都存于档案,现照录于下:

 

呈 词

 

为冤抑不明、请求宽刑、调查底蕴事:窃民子陈中昌,为抢劫一案,谨将其案内显明者陈述于后:案中所谓抢劫骡子四头,均经分途调查证明,并无抢劫之事,呈送闻喜县司法局在案。我家有驴一头,更有底细手续,决非抢劫所得。其他嫌疑,自有乡民对质,不难水落石出。

 

知子莫若父。民子自胡宗南反攻之后,日日在家务农,所谓纠结逃亡战士抢劫之事,未免子虚乌有。民子在一九四八年夏天向新绛县贸易公司买过烟土十两,粘有“在顽区销售”字样,至闻喜被政府扣留,后经贸易公司证明,确属合法营销行为,旋即释放。民并不惜子死,只求调查清楚,毕竟罪归谁有,使民明了一下,亦不枉父子一场。案情重大,人命关天。急呈

 

分院领导核 恩准 早日调查,不胜期待之至。

 

  具呈人: 闻喜县一区南宋村 陈明道

 

秦院长既是院长,对陈中昌一案当然早有了解,听陈明道一番申诉,觉得这案子确有蹊跷之处。当下查了一下,是分院4月14日发出的刑字第214号指令,批准对陈中昌执行死刑,经他亲手审批的。既已批准,如何又能收回成命?好个秦院长,在人命关天之下,马上拿起电话,向行署专员解玉田汇报,请求暂缓行刑;解玉田马上同意。秦院长便立即电令闻喜县司法科,对陈中昌一案暂缓执行,待查清后处理。

 

因为这道命令,陈中昌暂时免了死刑,但是不是冤案,能不能平反,还有一番激烈斗争。这是后话不提。

 

二、 误打误撞抢匪落网,错数错算九人进监


  说到陈中昌惯匪头子一案的起因,实在叫你跌破眼镜,笑掉大牙。


  这案子是在两年前,也就是1949年夏天发生的。


1949年春天,闻喜县解放已经快两年了,但社会治安状况一直欠佳,有小股土匪出没于城乡之间,抢劫行人财物。51日,竟在县城北门道发现一具被杀的无名尸体。公安局费了好大的力气,仍然没有破案。


7月下旬的一天,公安局长郭勇鋭带了几名干警从乡下办案回机关,路过县城东大街,无意间发现街边一座饭店里,有几个人客人在饭店里喝酒,猜拳的声音很是刺耳。郭勇鋭好奇:这个时候,老百姓都为吃饭发愁,还有谁在大吃二喝呢?就进饭店去看。见一张桌子边一圈坐了六个汉子,年龄都在二三十岁,那饭桌上的大鱼大肉摆的满满当当,十分丰盛。再看那六个人,也都带着匪气,不像是正派百姓。郭勇鋭当机立断,下令把六人都抓起来,押进公安局。不料竟让他猜对了,一审,果然是伙土匪,刚在庄尔头村边公路上抢了人,正拿抢来的钱吃喝。为首的抢匪叫孔宪文,其次是王和水、陈根友、陈麦东、陈喜堂等。又经过几次审讯,六个人又招认了另外一次抢劫。口供与群众报案相符,按说就可以结案了。谁知因为一点小小差错,遂又大动干戈,牵扯出一大批人来。


  是何一点小小差错?说来可笑又可气。原来一位承审的警察犯昏,明明六名罪犯均已到案,他扳着指头算来算去,却只算出五个来,也就是说还有一个没归案。这怎么行呢?汇报上去,局长郭勇鋭吃惊道:“原来还有一个劫匪在流窜呀!怪不得最近社会上还有劫案!”就指示干警们对到案的五个劫匪穷追猛打,不但要把那个没有落网的匪徒供出来,还要深挖细找,挖出更多土匪。


  于是一轮新的审讯开始,审问对象依旧是六人,却似乎仍旧只算作五个。六个犯人异口同声再无同伙,也再无其他抢劫事实。警察们怎肯相信?于是便拿出惯用的手法,开始使用刑罚。


  根据1952年山西省司法改革检查组调查结果,闻喜县公安局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审讯中使用的刑罚有十多种:前铐两副,背铐三副,背铐加钢丝,脚镣两副,棍打,绳吊,火柱烫,开水泼,老虎凳,钢钳夹,假枪毙,站砖,跪砖,举砖,雪地冻,太阳晒,顶水罐等,俨然国民党拷打共产党的刑讯室。刑讯下的口供往往相互矛盾,无法结案,就将同案犯移至同一监房,诱使犯人串供,甚至采用同案犯陪审的恶劣手段。局长郭勇鋭曾亲自召开犯人大会,给不招供的四名犯人戴上脚镣手铐,给所谓坦白好的犯人给予伙食优待。


  所谓伙食优待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国家拨给犯人每人每月45斤小米和三块三毛菜金,看守所却将这些钱粮克扣掉,用来修建机关门楼、装修办公室、补助办案费用。犯人的口粮菜金则向犯人家属索要。有的犯人家庭困难,或者根本无亲属可言,便拿不出那份钱粮,每日只能喝四两米的米汤。有的虽然出足了,但看守所总还是要尽量再克扣出一点来。犯人们便都给饿的半死不活,先后饿死犯人七名。所谓伙食优待,便是能多吃到点食物,那怕是一个窝头,也是好大的恩典。


  孔宪文一伙不傻,都不想给自己多揽罪,也不愿诬陷好人,然而却由不得他们了。孔宪文被戴上背銬,52天不卸,吃饭屙屎都成问题,实在熬不住了,只好叫说啥就说啥,把原先的两次抢劫增加到19次,而且每次都有许多熟人朋友参加。孔宪文招了,其他五人自然也都依样画了葫芦。而这许多新供认的同案犯里,首犯便是陈中昌。


  原来,孔宪文和陈中昌都曾是闻喜县一区的民兵,后来一齐收编到闻喜县独立营,陈中昌是排长,孔宪文是班长。1947年,两个人又一起从县独立营请假回家,再未归队,当时的说法就叫“脱离了革命队伍”。公安局许多人和陈中昌相熟,知道孔、陈二人的关系,抓住孔宪文,自然就怀疑上了陈中昌,稍一引导,垂死挣扎的孔宪文便把陈中昌咬了出来。既然咬出了陈中昌,陈中昌的朋友、战友也就一个个躺着中枪,即有:南宋村聂子安、张吉有、王世元、续水珍、郭全水、聂引管,夏县沙流村(与南宋村交界)的闫立有、李管录,连同陈中昌,共是九个人。


  一下子抓住这么多土匪,当然是公安局为社会治安做出的一大贡献,局长郭勇鋭向县委汇报过,很受称赞。1949年922日,夜深人静时,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将陈中昌等九人一并抓获,关进监狱。这九个人正所谓“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岂肯认罪,个个叫屈不已。于是,公安局从局长到股长、看守所所长、审判员齐上阵,分步骤有理有节展开了一场会战,决心攻克这个土匪堡垒。怎么攻?先从打反手耳光开始,然后是一连多日戴背铐、背銬加钢丝。九条汉子仍不招认,便再升一级,雪地冻、火柱烫,从早到晚车轮战。如此从秋到冬,九位汉子终于熬不住了,乖乖地一一招供。那时犯人的供词不叫供词,叫反省书。十多份反省书放在一起一看,不免信口雌黄,矛盾重重。怎么办?老办法,互换监房,相互通气。又命所有人的反省书由孔宪文一支笔来写。孔宪文积极表现,不敢怠慢,无奈抢案太多,还有杀人、越狱、武装抵抗归队等情节,每次犯罪又都是团伙性质,谁指挥,谁参加,谁在前,谁在后,作案过程,分赃情况,真个是千头万绪,比写一部长篇小说还复杂,孔宪文一支笔又如何能顾得过来!也只好先抓大头,粗线条上尽力一致。最后难免仍旧漏洞百出,却总比原先风马牛不相及的情形好多了。


1950年年末,陈中昌股匪抢劫案终于了结。此时闻喜还没有检察院,也没有法院,由县政府所属司法科代行法院职责。公安局遂将案子起诉到司法科。司法科接手,要进行复审,一般都是例行公事,差不多就是虚应故事。审判员大致翻翻案卷,发现矛盾太多,要统一起来还不知道要审问多少回,如果犯人翻供,就更要大费周章,便想了个法子:在复审之前,索性把陈中昌及孔宪文十多人关押到一个大监房,好让他们相互交流,统一口供。

 

谁知这么一关,反而生出许多事端。一伙人先是相互埋怨,这个说:“你小子平白无故诬赖老子干啥?老子那点亏待你啦?”


  那个回答:“我咬你是实,你有种,别承认呀!”


“就算你吃不住家伙,咋能又抢劫又杀人又劫狱!就不能说轻一点,少咬几个?”


“那由得了我吗?我愿意吗?给你栽赃,不也是给我栽赃吗?”


  孔宪文也叫屈道:“我几个人只抢过两回,可是打得受不了,就一口气招了十九回。人家他们又嫌多,给减成了八回。”


  陈中昌说:“都别抱怨了吧,再冤枉,有我冤枉吗?我这分明是死罪,不也认啦?我做鬼杀人抢劫了吗?”


  一下子都沉默起来。沉默过后,便相互体谅起来。第二天早上,便相约翻供。

  司法局发现自己弄巧成拙,犯人们纷纷翻供,倒也不急,上刑就是。恰在此时,县长白桂林陪同专署司法人员来到监狱检查,白桂林给犯人讲话,强调要实事求是,不许使用刑罚。本是官样文章,聂子安等四个人当真起来,就大着胆子,找专署人员提出了申诉。县长一走,审判员李平章马上召开犯人大会,大声问道:“刚才,谁找专署同志谈话来?”


  聂子安四人看看蒙混不过去,只好承认。


  李平章大怒道:“你胆大!你勇敢!你骨头硬!你竟敢推翻口供!”立即当众给四人戴上了脚镣。


  大家看看翻供的结果不过如此,知道硬顶下去,不过是将受过的刑罚从头再受一遍,最后还得认罪,那是何苦?于是一下子又都死了心。


  然而司法科却又有了新想法。面对这人数众多且时刻想翻案的股匪,审判人员很是挠头。挠头什么?工作量太大了!人多案多,情节纷杂混乱,口供不一,要把这案子办整齐,得费多少力气,耗费多少时间?就这么一群土匪,值得费这么大劲吗?再说,既然是惯匪,岂有老实坦白的道理!就算坦白,也岂有说实话之理!也岂有不翻供之理!所以实在不值得再认真审理一遍,就算公安局的案卷有点出入,出入也不会太大的……如此这般一考量,便形成决议,也不管原先口供是不是属实,是不是相互矛盾,也不管犯人们是否翻供,判决就是!


1950年4月26日,闻喜县司法局作出判决,判决陈中昌死刑,其他人判半年至八年有期徒刑不等,其中孔宪文八年,聂子安、王世元七年,续水珍、陈焕堂五年。52日判决送达,陈中昌不服,并且翻供。李平章破天荒对案卷中的抢劫事实拣出一件好落实的抢案,亲自做了一番实地调查。本想落实罪状,令陈中昌服罪,却发现所谓的发案地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抢劫事件。李平章回机关,恍然大悟道:“这些家伙,有意歪曲作案地点,叫老子白跑一回!”便不再调查了,仍维持原案不变。遂将案件呈交上去,经县委书记李楠、县长白桂林、公安局长郭勇鋭、司法科长方向明签名盖章,核准了,报运城分院批准。分院报省院,经历一年时间,遂于1951414日批准对陈中昌执行死刑。总算侥天之幸,大雨打搅,又碰上秦院长头脑清楚,及时制止,死刑没有执行,陈中昌留下了一条命。


三、知错不纠再判死刑,有法必依个个严惩

  

且说陈中昌的死刑因大雨阻挠未能执行,闻喜县司法科旋即接到运城分院电令,不但要对陈中昌死刑暂停执行,还要求对案子进行复查,很是吃惊,上下一片沉默。科长方向明不敢怠慢,次日便亲自到运城面见秦院长请示,才知道分院刀下留人的缘故。方向明当下想:这枪毙人从来是保密的,虽然要贴布告,但都是在宣判后才贴,陈中昌的宣判会没开成,陈道明如何能得到消息,赶来运城喊冤?回到机关便查问这事。原来,漏子出在县政府通信员小马身上。这小马在4月19日晚上拿到布告,办公室吩咐次日上午贴出去,小马不知规矩,想,这布告反正要贴出去的,何在乎迟早?早点完成任务岂不更好?便在当晚把布告贴了出去,好腾下时间,次日上午专看杀人。陈明道正是从布告上早早得到了消息,一大早便赶来收尸,等到下午不见大会召开,才急急忙忙赶到运城喊冤。


  方向明抱怨一回,却也无可奈何,只得把陈中昌的案卷拿过来细细看了一遍。这一看不打紧,登时出了一身冷汗。案卷确实漏洞太多,矛盾重重,吃不住检查的,便派另一个审判员李鸿泰对此案进行调查。李鸿泰看看案卷,为难道:“这么多事情,我一个人查到哪年哪月?”


  方向明道:“全部查不现实,你先就抢劫罪查两桩,查过再说。”


  李鸿泰就调查了两起抢劫牲口的案情。案卷上有时间有地点,都明明白白,可是到那两个村子问来问去,根本就找不到丢牲口的主儿。没办法,回来交差。方向明怀疑李鸿泰有倾向,就又派另一个审判员刘立志去查,却不是去一桩桩落实案情,是叫刘立志押着陈中昌到太原去对口供。方向明的想法,是先将口供统一起来,再说。


  陈中昌一案十多人,既然判决了,都已经执行,只有陈中昌一人没枪毙成,还关押在闻喜监狱,其他犯人都已递解到太原劳改去了。刘立志领命,押着陈中昌到太原,分头审讯。这刘立志本是个秀才,耍笔杆子是高手,审犯人就外行。一连审了多日,同案犯们有的矢口否认任何罪行,有的虽然认罪,但口供仍旧矛盾百出,而且认了翻,翻了认,认认翻翻,翻翻认认,没完没了。刘立志看看理不出个头绪,情知是个冤案,只得又押着陈中昌回来复命。


  至此,明眼人都能明白这案子是怎么回事,司法科长方向明如果不是傻子,也该明白,这是冤案一桩;就算心里含糊,也该认认真真一件一件做个调查,弄个水落石出才是。然而方向明却把案子撂在一旁,再不过问。他是怎么想的,外人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很明白,如果翻案,那结果会很严重,不但要得罪人,怕是不免要受处分的。他哪里能料到,这是他最后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错过这个机会,那就对不起了,等着他的就是身败名裂了。


1951年81日,闻喜县司法科第二次判处陈中昌死刑,照例经县委书记李楠、县长白桂林、公安局长郭勇鋭、司法科长方向明签名盖章核准上报。这时死刑判决权收归省法院。同年1016日,山西省高级法院(51)法刑特五字第3877号令,核准陈中昌无期徒刑。期间不论省法院还是地区分院,都没有做过任何侦讯。


1952年月,三反运动开始。当年6月,华北地区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司法改革运动,旨在整顿各地司法队伍的良莠不齐的状态,建立健全司法制度。为配合运动开展,山西省委对各地下派了司法检查组,对建国以来的案件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检查。


  检查组来到闻喜,对司法科的案卷进行审阅,陈中昌一案立即引起了注意。因为仅从案卷看,没有旁证,没有物证,有的只是案犯的口供,而口供又矛盾百出,前言不搭后语。便在闻喜县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对案卷所列多条罪状逐一进行了核实。


  首先调查陈中昌杀人一事。根据判词,陈中昌曾带领一伙抢匪杀害了一个叫王树林的行商。再看供词,都承认抢劫杀害王树林一事,但时间地点不一,抢劫的财物或这或那,或多或少,有说是八个人参加,又说是六个人,有说在县城北门道,又说在县城外的七里店。经调查,王树林确有其人,是河南人,至今仍在西安经商,何曾死过。


  检查组又跑了小郭店、泊头、南宋、宋店、晋庄、夏县胡张等十多个村子,一件件落实抢劫案件,结果这些村子要么根本就没发生过抢案,要么虽然发生过,却都是多年前的事了,与陈中昌案卷上的抢劫牛头不对马嘴。既无抢案,所谓赃物也就纯属子虚乌有。


  又到南宋村调查陈中昌武装抵抗归队一事。1947年7月,南宋村有十多名独立营战士逃跑回来,不再归队。不久,县里派人到南宋村,试图劝说这些人归队。这些人闻讯,就都跑到地里,躲藏了起来,躲了三天,县里的干部走了,才又回家。武装抵抗之说纯属捕风捉影。这些人虽然是革命逃兵,应该受到批评教育,但不至于糊涂到武装抵抗政府的地步。


  至于陈中昌组织越狱一事,一样仅有相互矛盾的口供,并无任何人证物证。还有贩毒一事,属于投机倒把,但也确实是把解放区的烟土贩卖到国统区,并不犯法。


  只有孔宪文四人有两次抢劫属实,但属于轻罪重判。


  检查组顺蔓摸瓜,查出了闻喜县司法科及公安局、看守所严刑逼供、克扣囚粮、奸污女犯等严重违法乱纪的问题。从1948年6月至1952年底,错捕错判案件1643人。监狱长李某,因奸污女犯十一名,被逮捕法办,最后被判处死刑。司法科审判员李某被判刑十五年,科长方向明被判刑七年,郭勇鋭已经调任垣曲县任县委书记,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长白桂林被山西日报在头版点名批评。其他许多相关司法人员也受到严肃的党纪政纪处理,恕不一一列举了。监狱长李某被判死刑后,县里上下熟人朋友甚多,为之惋惜,极力设法活动,希望能免一死,却终是白忙一场。问题可谓大矣,然惩罚亦可谓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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