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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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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读了3本写作相关的书,分别是莉萨克龙的《写作脑科学-如何打动人心的故事》(钟达锋译),毕飞宇的《小说课》,莫言的《讲故事的人》。

3本的风格有很大区别,第一本书看的最慢,断断续续看了半个月,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看的很累。记得最清楚的是,首先故事要打动人心,要合乎逻辑,故事情节很重要,比我们想像的重要。我们的大脑本能的倾向于从故事中认识这个世界。

毕飞宇的《小说课》看的最快,3天时间,总共花费时间4个多小时。书中看他讲一些短篇小说,就像听一个牛逼的中文老师给你分析文章一样,他让我学习到我正常看小说会忽略的细节,或者完全没在意的内容,听他一解读,瞬间觉得:原来如此,原来作者有这样的意思!

不过他自己也说,作家写作和小说解读是两回事,小说家写作的时候常凭借着直觉去写,直觉是小说家神奇的才华,是最重要的才华,说是天分也不为过。但解读是另一回事,是分析作者为何这么写,言外之意是什么,他的好是好在哪里。

我看完后评价这本书:从作家的角度解读小说,趣味十足,也能学习到作家的着眼点,关注的焦点。仿佛在走一段夜路,有人拿着火把牵引着你,带你穿过不见五指的黑夜。

当然,我们无法在一本书看完后就立马获得超能力,毕竟火把在作家手上。

他教我们如何分析,如何去看,算是照亮了前行的路。

至于接下来怎么走,要多读多看。

莫言的《讲故事的人》是一本演讲集,记录了他多年在不同场合的演讲记录。我花了一周时间看完。

莫言像一个“话痨”,坦率真实且不厌其烦的介绍自己写作的缘由,写作方法的尝试,每本小说产生的原因,素材的来源,化用的人物等等。

高密东北乡是他的小说里构建的王国,像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他坦诚受到他们的影响,却并不是模仿他们。

和我印象中区别很大的是,莫言的诺贝尔文学奖的评语并不是“魔幻现实主义”,实际上应该叫“幻觉(梦幻)现实主义”更合适,因为如果同是“魔幻现实主义”,他就不会获得这个奖。我们都知道“魔幻现实主义”是拉丁美洲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一批作家的写作风格,而且马尔克斯也是凭此写法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说起马尔克斯,我最近也刚读完他的《百年孤独》,花了10年时间,10年前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当时想着要好好拜读一下,后来看了100多页就一放10年,最近花了一段时间,每天看一点,终于看完。

我到现在没有写读后感,是因为我不知道怎么下手,这本书他不是一本故事情节丰富的小说,他里面人名的重复,甚至人性的重复,让我边看还得边记,避免记错,即便如此,看到最后,我还是搞混乱了。我准备抽空去梳理下小说中的人物关系。

我个人的感受是,这本书写出了拉丁美洲被殖民的一段悲惨命运,像被掩埋在尘埃里的历史。里面的女性人物尤其是乌尔苏拉这个人,极有生命力。他是不是在讴歌女性,我不太好说,但里面的女性人物不少带着人物弧光,而男人在里面,在这个家族里面,要么战争,要么孤独至死,像是宿命一般。乌尔苏拉到最后,不知道是第五代还是第六代的人都死了,她还在。作者的笔调看起来又非常冷峻,像是上帝在看着人间,让人想起《老子》中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我一直以为莫言很早就读过马尔克斯和福克纳的书,受他们影响甚深,读完《讲故事的人》才知,实际上莫言2008年才看完《百年孤独》,而《喧哗与骚动》他一直没看完。

没看完不代表没受影响,莫言坦率的说,他翻了几页,觉得原来小说还可以这么写,一下子拓展了他的思路,一下子过往的经历,身边的人物都成了可以写的素材。他尝试过很多种写作方式,比如《檀香刑》主要用了戏剧的方式,像章回体小说致敬;《生死疲劳》借用了佛家的六道轮回;早期的《天堂蒜薹之歌》主要是新闻事件的影响;《红高粱》里面有个人名都用的真实的人名,只不过事件他做了再加工;《丰乳肥臀》是写母亲的;《蛙》写的是计划生育相关的,用的是书信体;《酒国》则是看到别人的回忆录,夹杂了作者自己在里面的通信,真实与虚构合成一体,似真似假。

莫言在里面提过很多次,小说要“盯着人写”,化用了沈从文教汪曾祺的“贴着人写”。他说虚构的东西要描述细节,细节描写的越多,就越真实。他说在《爆炸》这部小说里光打一巴掌,他就写了1800字,着实是震惊到我了。他还有部小说《四十一炮》,描写四十一炮,写了1万多字。

和同时代的先锋作家,比如余华、马原等作家相比,他还是有些区别的,像马原一直在尝试小说写作方式的探索,叙述的探索,故事不是很重要;早期余华的作品其实也是叙述和写作方式的尝试,像《细雨中呼喊》《河边的错误》等小说,确实你看不到什么故事,里面连人物名字几乎都没,但余华的文字很有魅力,你只要看了,就想着一直看下去,不知不觉看完,虽然他并没讲什么故事。他最早的一部短篇小说《18岁出门远行》,5000多字,都没有完整的故事,但看完后,又觉得充满了荒诞和真实感。

莫言的小说却一直是重视故事的,虽写作方式做了很多种尝试,但他和先锋小说又有很大的区别。

莫言的小说我很早之前看过一部《红高粱》,其他的一本没看过。几年前看《蛙》没有看下去,实话说我觉得他的语言很密很“啰嗦”,接下来我会去看下。

莫言的演讲非常的谦虚直率,常自嘲甚至自黑,他自谦是个讲故事的人,实际上他是有天分的人,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能听说书人讲完故事后,复述给家人听,并常在里面添油加醋,改编故事情节。

他从小耳濡目染的环境,饥饿困顿的生活,对他来说既是痛苦的回忆,又是深埋在地底的宝藏,就像是待发掘的矿。直到他去了解放军艺术学院,他目睹了巨大的图书馆,发现原来世上有这么多书,他原本以为世上的书他都读完了。再加上80年代的思想解放,外来的小说、艺术一下子像海浪一样涌了进来,他如饥似渴的学习,发现原来身边有那么多可以写的素材,有那么可以调用的记忆。在这之前他还常陷入写什么,怎么写的问题。他一下子觉得小说像一群狗追着他,一本(篇)还未写完,新的就已经追着他让他快写,你说气不气人?

总结一下他的写作思路:

1、书写自己熟悉的,学会用大量的比喻,并充分调动想象力。

2、盯着人写。

3、描述细节,细节越多越真实。

4、学会在多个艺术领域获取灵感、能量,比如书法、音乐、绘画、建筑、电影等等。他说自己年轻的时候就常看塞尚、梵高、高更的画册。

艺术的领域精神是相通的,他会激发你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这在毕飞宇的《小说课》中也有提及,里面提到毕加索特别喜欢看爱因斯坦的物理书,啥也看不懂,不过让他明白了别的东西。

读读不懂的书不愚蠢,回避读不懂得书才愚蠢。”看到这句话,我好像找到我有时也喜欢自虐的理由了,我有时也会尝试读看不懂的小说,看看不懂的电影,我想的是挑战自己的大脑,有时也不免自大,觉得自己能看懂,一看就瞬间打脸,我高估了自己。不过被难度冲击了大脑,也能产生另外的快感,这种快感把我陷入一种深刻的思考中,一种意义的寻找中。虽然看起来也没啥意义,但偶尔挑战一下自己,才知道自己知道的多么少,不明白的事情又何其多。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好像并没提到如何写小说。实际上我也在寻找如何写小说的方法,三本书无一例外的都提到要多写多练多阅读。

引用下书中的一些话:

杰克伦敦说:你不能坐等灵感上门,你必须拿着笔去追它。

海明威说:每天都要写作。

毕飞宇说:结构永远是具体的,它离不开具体的作品。学习小说的结构一定要结合具体的作品,读多了,写多了,你就会结构了。你一不读,二不写,你让毕老师给你讲“小说结构的技法”,那个是没有的,我也不会讲。

莫言说:需要广泛的阅读,从他们那里偷,从他们那里学,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变成自己的东西;或者把几个人的思想通过自己的头脑,加工、整理、提高成你自己的东西,然后灌注到小说人物形象里去。

看完这几本书,我有个简单的想法:小说是个手艺活,需要多看多练。

看了这几本书,立马就会写小说了吗?我觉得并不会,但至少可以让我们了解一些作家写作的思路和想法,因为每个人的经历不同,生活环境不同,写的东西肯定也不一样。

我现在觉得好像还差个窗户纸待捅破,捅破的前提我觉得应该是得先大量的阅读。

对写小说有兴趣的人,希望能带给你点滴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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