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善书者多寿,心定故也。人能定其心,何事不可为。
墓志是中国古代丧葬制度持续发展的产物,有固定的形制和专门的文体,主要记述死者姓名、卒年和生平事迹。墓志滥觞于秦汉之际,发展于魏晋,完善于北魏,兴盛于唐,延续至明清,经历了由砖造墓志到石刻墓志,由碑形墓志到方形墓志的发展历程。
墓志始于秦汉,发现最早的有秦劳役墓瓦志和东汉刑徒砖志。秦汉之时,墓志少见亦全无系统。三国时期,魏王曹操提倡俭朴、薄葬,禁止树碑为个人立传,一般的士大夫阶层遂将死者的生平及歌颂文辞镌刻于一较小的石面上,此石置棺内随葬,后经出土,称为墓志。有的文辞用韵语结尾的称'铭',也称'墓志铭'。墓志的书法往往能体现当时的书法水平,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古代碑帖鉴赏》费声骞。
墓志是坟墓内或坟墓上的碑文,分'志'和'铭',一般为记述死者生平或悼念性的文字。埋葬死者时,刻在石上,埋于坟前。一般由志和铭两部分组成。志多用散文撰写,叙述死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略;铭则用韵文概括全篇,赞扬死者的功业成就,表示悼念和安慰。但也有只有志或只有铭的。可以是自己生前写的(偶尔),也可以是别人写的(大多)。主要是对死者一生的评价。
墓志铭在写作上的要求是叙事概要,语言温和,文字简约。撰写墓志铭,有两大特点不可忽视,一是概括性,二是独创性。墓志铭因受墓碑空间的限制,篇幅不能冗长,再说简洁明了的文字,也便于读者阅读与记忆.因此,不论用什么文章样式来撰写墓志铭,均要求作者有很强的概括力。汉朝大将韩信的墓联为:'生死一知已;存亡两妇人。'寥寥十个字,高度概括出韩信一生的重大经历。(节选自《应用写作》月刊1996年第6期《墓志铭写作摭谈》)
佛教僧尼的墓志,多称塔铭(幢),或嵌于塔上,或置于塔内。由于其文体、内容、埋设目的与墓志相近,金石家也将其列入墓志一类。叶昌炽撰《语石》卷四塔铭条云:“释氏之葬,起塔而系以铭,犹世法之有墓志也。然不尽埋于土中,或建碑、或树幢。”名称有塔铭、卵塔记、幢记、实行录等。宋辽金元塔铭,多呈六角或八角形,除铭文外,间刻有咒文或经文、佛像等。如《金大安山龙泉峪西石堂尼院第二代山主(善)超师塔铭》塔身高76厘米,身为八棱幢,棱宽16厘米。铭文28行,满行17字。正书。余为梵文七俱胝佛母心大尊那真言。从现有材料看,塔铭的出现,始于北朝,隋朝不多见,最盛之期亦在唐代,其次为金元。目前出版的《隋代墓志汇编》《唐代墓志汇编》《新中国出土墓志》等书均有塔铭收录。如《新中国出土墓志·北京》[壹],收有佛教僧尼塔铭16件,最早为辽天庆十年(112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最晚为民国三十年(1941年)秋,堪称洋洋大观。 哀册专用于皇帝﹑皇后、太子墓葬,其死后,于遣葬之日举行“遣奠”,命文臣撰文,赞颂其功德,并将此祭文刻于册上,平置在陵内柩前。多书于玉石木竹之上,由于其文体、内容、埋设目的也与墓志相近,研究者亦将其列入墓志一类。考古发现的唐代哀册,字口多有描金,材质均为汉白玉,长条形,长度不超过30厘米,宽度约3厘米,厚度除皇帝的较厚外,一般为1厘米。两侧面的上下端各有一穿孔,以便联缀。五代前蜀永陵出土皇帝《王建哀册》和南唐二陵中的南唐烈祖《李弁哀册》,皆作玉石册的形状,字亦填金。辽庆陵出土的圣宗、兴宗、道宗三代帝、后的哀册,则作石墓志状,分册盖、册石,盝顶盒式。均体大厚重,汉白玉质,正方形,边长130厘米左右,厚约30厘米,每石重约1.5吨,刻契丹文及汉文。其中道宗《宣懿皇后哀册》(汉文和契丹文书写)是国家一级甲等文物。明定陵的哀册为木质板状,用丝绳编缀成册。均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艺术价值。 (作者为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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