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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去“读”诗!哈佛教授的 6 堂诗歌公开课

《别去读诗》作者是哈佛终身教授斯蒂芬妮·伯特,曾在TED演讲《我们为什么需要诗歌》,被《纽约时报》评为当代最有影响力的诗歌评论家之一,这本书中,她通过感觉、角色、形式、难度、智慧、共同体六个角度,解读不同时代的诗歌,譬如诺奖得主格丽克,莎士比亚、华兹华斯等人的诗。
《别去读诗》这个书名听起来像是读诗可能导致某种危险,比如荷尔德林的疯狂,策兰的黑暗,实际是个迷人的歧义,不是劝读者别读诗,而是别去“读”诗,她对什么是“诗”作出了新定义,在作者的观念里:
诗歌就像音乐片段,是直觉和本能的产物。

从定义上来说,诗歌与音乐存在一些共同点,但它们的工作原理、起源、目的都存在很大的不同。读者出于五花八门的原因喜欢五花八门的诗歌,就像不同的听众喜欢不同流派的音乐、各种类型的艺术家和不同风格的歌曲一样。同一位听众会出于不同的原因,在生命中的不同阶段,甚至在同一天中的不同时间段,喜欢听不同类型的歌曲。

所以,不要读诗。不要把诗歌理解为某种单一的事物,而要将其视为一套用词语创造事物的工具,正如音乐是用声音创造事物的工具一样,要尝试去读各种类型的诗,寻找不同的读诗理由,通过不同的诗歌获取不同的体会方式。

斯蒂芬妮·伯特用地铁比喻诗歌,正如地铁可以把乘客带往目的地,诗歌也可以将读者带往感情的不可言说处,但是每一行诗只会去某些特定的地方,而你想搭乘什么线路,取决于你想去哪儿。


我之所以提笔写这本书,是因为有些书、有些教师会告诉读者和学生——诗歌是某种单一的事物,而这种做法让我感到沮丧。有时读者和学生会尝试着喜欢上诗歌,而他们有时也会因为某位代表诗人、某个阅读理由或某种诗歌风格,觉得诗歌这种东西不对他们的胃口。这就像草草听过贝多芬或肯德里克·拉马尔,然后就得出自己不喜欢音乐的结论,其实世界上有多种音乐类型、多种欣赏音乐的方式,如果你寻找、倾听、问对了人,没准儿就会找到适合自己的。

斯蒂芬妮·伯特在本书中分析过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格丽克的诗。

《给简 · 迈尔斯》

看看花朵是怎样衰败,泥巴

包起种子。

数月,数年,风的钝刀。

这是春天!我们要去赴死了!

现在,阿普丽尔举起了她的花匾,

这颗心

扩张,试图接纳它的敌手。


斯蒂芬妮·伯特是这样解读:

格丽克把她对春天的焦虑变成了《给简·迈尔斯》。格丽克在结束这首关于春天的诗时,与其说带着谦逊,不如说带着一场体育比赛开始时,两支队伍都想获胜的平衡。万象更新的自然,会击败对于格丽克来说渴望确定性和持久性的心灵吗?
格丽克笔下的风不仅是一把刀子,还是一把苍白无力的刀子,它无趣、永不停歇、令人痛苦,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切断它所切的东西。“钝刀”一词是个很好的例子,它表明在抒情诗中,对于描述用词的选择能够增强想要表达的感觉。

斯蒂芬妮·伯特把这首诗安排在第一章——感觉,借以解释如何构架起一首抒情诗。抒情诗通常把情感放在首位,对抒情诗追根溯源,有助于理解人类是如何将不可言说的、最深沉的情感诉诸词语。把一首诗当抒情诗来读,就是要感受它所表达的东西,感受诗中想象的主人公的感受。

格丽克《村居生活》

另一首是格丽克诗集《村居生活》里的一个片段,出现在第六章——智慧,主要讲诗歌对我们人生的引导,即我们能从诗歌中学到什么。格丽克几乎在整个诗歌生涯中一直在写智慧诗歌,通过她创造的虚构人物对我们进行劝诫,她和她的读者能够在诗中艰难地学习到一些东西。

《村居生活》 节选

在我看来,你留下来会更好;

这样梦就不会伤害你。

黄昏时分,你坐在窗边。不管你住在哪里,

你都可以看到田野、河流和

你无法强加给自己的现实——

对我来说,这是安全的。太阳升起;薄雾

消散,显现

巨大的山体。即使在夏天,

你也可以看到山顶,那么洁白。


 对此,斯蒂芬妮·伯特这样解释:

格丽克2010年的诗集《乡村生活》(A Village Life)与她早期的大部分诗歌有所不同。她建构了一个似乎在意大利的自成一体的虚构空间,远离任何文化中心,因野心充满敌意,其中的人物在书中穿梭,求婚、结婚、衰老、死亡。其中一个人物很早就建议另一个人物,不要追求野心,不要离开他们的村庄。

我们是否应该把这些话理解为类似佛教的宁静、不执与知足,在那里你(至多)可以从远处看到顶峰。这是格丽克自己的座右铭吗?抑或诗中描绘的是一种我们可以拒绝也应该拒绝的顺从?

斯蒂芬妮·伯特以敏锐的直觉、深刻的见地揭开诗歌的神秘面纱,又旁征博引,如一位经验丰富的热情向导,指引我们打开诗歌的莫测之门。

斯蒂芬妮·伯特   Stephanie Mitchell/Harvard file photo

《别去读诗》前言

在人类创造的所有艺术形式中,诗歌可以说是最容易被分享和获得的了。它们不需要现场表演或在舞台上由它们的创作者亲自大声朗诵(尽管有用);它们不需要乐器和播放设备。有些诗被人背诵下来,大多数诗歌可以集结成册、出版、手抄或通过电子邮件与人共享,多数诗歌不需要花费太长的阅读时间。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不读诗?为什么一些人喜欢的诗歌,却让另一些人感到困惑甚至讨厌呢?五百年前的诗与当下作者写的诗是一样的吗?它们对我们产生影响的方式一样吗?所有类型的诗歌,呈现方式是一样的吗?总是如此吗?为什么那些被贴上同一“诗歌”标签的不同事物之间,如此迥然不同呢?

这本书试图为这些问题提供答案。本书不仅列出读诗的方式、理由,还将说明如何将过去的诗人,从萨福、李白到华兹华斯,与现在的诗人联系起来。本书源于这样一种观念——这种观念我在一段时间后才意识到,它并不明显、不够普遍,也没有被学院广泛认可——即诗歌就像音乐片段:从定义上来说,诗歌与音乐存在一些共同点,但它们的工作原理、起源、目的都存在很大的不同。读者出于五花八门的原因喜欢五花八门的诗歌,就像不同的听众喜欢不同流派的音乐、各种类型的艺术家和不同风格的歌曲一样。同一位听众(例如您)会出于不同的原因,在生命中的不同阶段,甚至在同一天中的不同时间段,喜欢听不同类型的歌曲。

在某种程度上,我写这本书,是因为我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起,就开始讲授如何欣赏诗歌、思考人们喜欢诗歌的原因。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在为杂志撰写关于古诗和新诗的文章及书评,现在也有几百篇了。不过,这本书并不是书评集,而是书评的替代物;当我浏览每年在邮件中收到的数百本诗集,翻看自己特地购买的几十本诗集,或更频繁地浏览Twitter(推特)、Facebook(脸书)、印刷鲜亮的季刊或全新的电子期刊时,我总会发现一首自己非常喜欢的诗——这首诗可能出自一位我从未听说过的作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书就是要介绍那些我一直在找寻(但不一定都合你的胃口)的诗。

不仅对我来说是这样。你也可以想想“诗”(poetry)这个词意味着什么,想想一系列被称为“诗歌”(poems)的东西能够发挥怎样的效用。

两名新加坡少年浏览社交网站时,发现前一天有位塔斯马尼亚的同龄人,分享了八行写于四百年前的英国诗歌,讲述了超越时空的友谊。

漫画《X战警》中的超级英雄,在女儿的葬礼上大声朗读珀西·比希·雪莱的诗句;这位超级英雄的同伴——一名教师,重读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的诗歌让自己放松下来。

“欧仕派”除臭剂的电视广告里使用了几十个押头韵的、与古英语史诗《贝奥武夫》诗句风格近似的句子,这种恶搞在网上很有人气。

一位拉比在葬礼上读了犹太礼拜仪式专用的现代英文版《圣经·诗篇》的第二十三篇。五个时区之外,一位牧师为会众读了1607年詹姆斯国王钦定版《圣经》中的同一篇章,其中一位精通英语和希伯来语的会众,思考着两者之间的差异。

一名研究生统计威廉·巴特勒·叶芝在其全部诗作中使用“血”(blood)、“爱”(love)和“月亮”(moon)的次数。另一位大声读着叶芝的诗,向未来的妻子求婚。还有一名研究生正在比较千年前可以唱的诗中性爱和奉献题材的英语译本与印度南部泰卢固语译本的区别。

一位英语教授正在课上讲鲍勃·迪伦。隔着三扇门,另一位教授正在讲说唱艺术家、歌手安吉尔·海兹(Angel Haze)。在校区另一端的音乐系,另一位教授研究着洛伦佐·达·彭特(Lorenzo Da Ponte)为莫扎特《女人皆如此》(Così fan tutte)所填的词。

一位有求知欲的饱学之士在三页没有字面意义的散文中,赏析着同义词和反义词的使用方式,比照着小写字母的升序和降序形式。

一位行政助理利用午餐时间抄写了托马斯·格雷(_x005f_x001f_omas Gray)在乡村教堂小院里创作的《墓园挽歌》(Elegy Wr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另一位开会时,在纸巾上写下玛丽安·摩尔(Marianne Moore)诗作《诗》(Poetry)中的第一行:“我,也不喜欢它。”

在波特兰的一家夜总会,两百人在观看一个人在台上讲述他们从原生家庭中逃离的那些可怕细节,以及他们已经找到的新生活。一个月后,这场演出就在YouTube上的一个频道播出,粉丝们将其抄写下来;有些人开始自发背诵。第二年,表演者将他的讲述以诗的形式出版,还附带了CD。

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James Weldon Johnson)被誉为“黑人国歌”的名作《高声歌唱》(Lift Ev’ry Voice and Sing),在今年的全校大会上被演唱了九百九十八次。

中学生们为埃德加·李·马斯特斯(Edgar Lee Masters)的《匙河集》(Spoon River Anthology)编排了舞台朗读,每一首短诗的朗读者,都扮演一名诗中所写的、在美国中西部小镇上死去的居民。

一名正在学习汉语的学生,创作了李白在异乡遥望月亮时所写绝句的英文版。八十年前,一名被关押在旧金山湾天使岛的中国移民,在牢房的墙壁上写下了同样的诗;他的同伴在别的牢房里写下了别的中国古诗,有时还会写下他们自己创作的新诗。

以细致入微的诗文描写而闻名的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在最后一稿维拉内体诗(villanelle)中改动了标点符号,称其为《一门艺术》(One Art),讲述了她差点失去所爱的故事。

古埃及人(名字不详)写下几行诗句,把爱比作鹅、玫瑰、火焰、鸽子。

我们可以说这些人正在读、写、听“poetry”,但是我们借由“poetry”这个词想表达什么意思呢?早在大约两百年前,这个词的意思是“想象的文学”,指散文或韵文中那些虚构的、不真实的创作。现在它指的是韵文、类似韵文的散文,或那些(有时)让我们感觉优雅、动人、崇高和超越的事物:运动员射击、政治家演讲和舞蹈表演都具有纯粹的诗意,这意味着我们会欣赏它们的美和技巧,但也会思考它们是否有什么实际的用途。至少可以追溯到两百年前,备受关注且颇具争议的文章《诗歌重要吗?》(Can Poetry Matter?)和《诗歌的四个时代:金银铜铁》(e Four Ages of Poetry)则争辩诗歌正在衰落,或已经衰落很久了——因为喜欢莎士比亚、狄金森、荷马或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人越来越少了。另外一些文章通过调查表明诗歌正在回归,或从不曾远离我们:毕竟,看看现在有多少人在写诗!

同样,再看看那些在大学内外形成的社团,从喜欢《奥德赛》新译的孩子们的课堂,到城市中心极具自我意识的前卫派,再到激活传统语言及其诗歌形式的移民群体——他们围绕着特定的诗歌和特定的诗歌阅读方式聚合在一起。这些读者和作家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出于同样的原因读同一首诗。他们也不是都在读同一类的诗,他们未必对“什么是诗”有同样的定义,对好诗的定义就更不相同了。

然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和我们中的一些人——还有我们中的许多人,不仅仅是我们这些诗歌读者,也包括我们美国人(因为我是个美国人),我们这些英语读者或其他所有文本的读者——陷入了一种关于什么可以算作诗,以及如何读诗、欣赏诗的神话之中。这一神话告诉我们,基于一个重大的理由,诗歌是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东西。也许诗歌会带我们了解其他人、其他文化,也许它能让我们更真实,让我们对自己敞开心扉。也许它能让我们在国家和团体中聚拢;也许它曾经这样做,但现在不是了,因此诗人还是变换一下写作方式比较好。

也许诗歌会向我们展示神圣、庄严、古怪与未知。也许这是一门难度很大的艺术,而诗人值得因其纯正的技术得到赞许,就像特技飞行员在半空中完成了翻转一样(也许这是一种言辞的战斗,诗人就像战斗机飞行员那样争夺空中控制权)。也许诗歌会让我们感到内心温暖,或者维持我们生活的幻象;也许它会引发革命,或(引用W. H.奥登的话来说就是)“祛魅与解毒”。也许我们需要在学校里学习诗歌——毕竟,诗歌是门古老而复杂的艺术,有专门的研究学者。也许只有在学校外,我们才能了解诗歌的真相,因为它是直觉和本能的产物,正如拉丁文谚语所说,“诗人是天生的,不是后天造就的”(没有人知道是谁编了这句谚语)。也许诗歌只是一个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的谜团。也许几首诗会变成你手中的钥匙,通过阅读,你会了解诗歌的一切。

如果有人告诉你他们知道如何读诗,或者诗到底是什么、诗有什么好处或你为什么要读诗,通常来说,他们已经错了。“poetry”这个词有许多相互重叠的意思,大部分指诗歌作品。作品很多,写作方式很多,读诗的理由也很多,如果你想找到、喜欢、热爱并且写出更多的诗,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它们区分开。人们读诗的理由各式各样,你的理由,可能你的叔叔、你最好的朋友、你的女儿或你的导师并不认同。

我之所以提笔写这本书,是因为有些书、有些教师会告诉读者和学生——诗歌是某种单一的事物,而这种做法让我感到沮丧。有时读者和学生会尝试着喜欢上诗歌,而他们有时也会因为某位代表诗人(如罗伯特·弗罗斯特)、某个阅读理由(通过诗歌洞悉宗教之神玄)或某种诗歌风格(现代自由诗),觉得诗歌这种东西不对他们的胃口。这就像草草听过贝多芬或肯德里克·拉马尔,然后就得出自己不喜欢音乐的结论,其实世界上有多种音乐类型、多种欣赏音乐的方式,如果你寻找、倾听、问对了人,没准儿就会找到适合自己的。

所以,不要读诗。不要把诗歌理解为某种单一的事物,而要将其视为一套用词语创造事物的工具,正如音乐是用声音创造事物的工具(节拍、韵律、和声、结构形式、乐器)一样,要尝试去读各种类型的诗,寻找不同的读诗理由,通过不同的诗歌获取不同的体会方式。如此说来,如果没有更好的比喻的话,诗歌就像纽约的地铁(尽管修缮得稍微好了点)。系统始终运转,它可以带你到达纽约的任何一个地方,但不是每趟列车每时每刻都在运行,每趟列车都有自己特定的目的地。同样,诗行可以带你到达许多情感地带,到达历史上的许多地方和当今世界的许多地方,但是每一行诗只会去某些特定的地方,而你想搭乘什么线路,取决于你想去哪儿。

那么,试着将这本书想象为一张纽约那样的大城市的部分地铁系统图。它的目的不是向你展示这套系统的全部历史,也不是讲解所有列车如何运转,而是要使你知道去想去的地方该搭乘哪辆列车,了解这套系统能带你到达的地方,以及该如何乘坐。(这本书主要关注的是英语诗歌,因为我自己用英语写作;还有一些能够带你通往其他语言的分支线路,这些语言又有着各自相应的系统。)一开始,诗歌系统可能会让你觉得有点迷糊,但你去的地方越多,就越容易理解。它也比其他艺术或其他交通工具(如电影、歌剧或私家车)便宜。在你尚未熟悉的时候,诗歌系统会令你生畏,而且也并非适合所有人(纽约这座城市也并不适合所有人),可一旦你知道如何跟随它的指引,深入其中,就会发现它有许多值得称赞的地方。


 赠 书 

  • 斯蒂芬妮·伯特用地铁比喻诗歌,正如地铁可以把乘客带往目的地,诗歌也可以将读者带往感情的不可言说处。

  • 那么在你看来,拿什么来比喻诗歌最为恰当?

  • 请在评论区留言,我们将抽取 位读者,送出以下这本书

  • 截止时间10月31日 23:59

别去读诗
[美]斯蒂芬妮·伯特 著
袁永苹 译
未读·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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