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现任闵行区梅陇镇陇西村支部书记,全国劳模,市劳模,市先进个人区人大代表(这些光环的背后是否光明)?据我所知这些莫须有的光环至今有90%的村民全然不知! 被举报人许惠兴及其女儿许毓垠名下4套高档商品房 房产(一) :望族苑: 一套 130点41平米 价值:300万左右 地址: 上海漕溪路251号3号1104 此房的获取方式比较特别为:划拨 获取年份为2002年 房产(2):位于闵行区浦江镇江航路60弄43号501 房产(3):钦洲路118号(梓树苑) 房产(4):沪闵路7580弄111支弄702(南方城) (二)以下为许惠兴名下的“房多多” (1) 南方新村 9号 两套301,302 其中302已转让 现价值 150万(每套) 地 址: 古美西路(已经区纪委核实) (2) 南方城 1套已转让给人民滑稽剧团: 潘前卫 价值: 200 万以上 地址: 沪闵路7580弄111支弄 (3)望族新城 19号 1301. 1302面积各为135点22平米 地下车库为88,89号 价值: 600万 左右 地址 古美路675弄19号 (4) 莲花公寓 一套 已转让 以上10处房产总价值超过2000万人民币! 被举报人连任村支书达25年之久,就以2009年的24万年终收入为标准,24万X25年=600万,那么被举报人及其女儿名下价值2000万的房产与被举报人的总收入还有1400万的缺口,,那么这1400万是从哪里来的? 二 职务犯罪 (1)锦隆别墅 地址:沪闵路7948弄(锦江乐圆旁边) 两套别墅(26)(27)号当时产权属陇西村村委会集体所有,于2005年许惠兴以每套80万的价值转让给个人,(现今市场价为每套580万),由此可见此出让价远远低于当时实际市场价,使大量集体资产流失。 (2)1993年由梅陇镇梅苑房产公司开发的南方新村,当时陇西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不收取土地补偿费,以房产商30%的利润用房产交换,陇西村将所得房产安置被动迁村民后多余7套房产,这7套房产产权属于陇西村村委会集体所有,但如今已不知去向。 (3)陇西村在近些年来在闵行区(原)曹行镇双柏路以反征地方式所取得163亩土地使用权,村集体在这地块上投资建造了大量的厂房与经营性仓库作为租赁。许惠兴将其中2万多平方米的经营性仓库,在没有任何评估机构的评估情况下,以低于市场价几倍的价格转让给闵行区前任区长王X泉之子,使陇西村全体村民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这2万多平方的仓库出让前虽经村委委员集体表决并作了会议记录,但是村委员们的表决和会议记录等都是形式化表面化走过程,其一贯的个人主义官僚主义霸道思想是有目共睹的,其长期以来不光霸占的是村民集体利益,甚至还霸占……)。 (4)1997年陇西村用同样的方式在松江区新桥镇征得60亩土地,当时以每亩10万的价格获取使用权,后在2005年以14万的价格转让给邻村私营企业,任何人可以想象,这60亩地在时隔8年后虽然是赚了240万的差价。但值得注意的是此地块同样没进行任何评估,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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