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点断章取义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将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其中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是整体质量最高为55公斤,最高时速每小时25公里,强制安装脚踏板功能的。而电动摩托车并没有质量及速度限制要求的,但必须考证、等级挂牌及购买保险,车辆属性为机动车。所以很多人把电动自行车与所有电动车混淆了,电动车并不是限制每小时最高25公里的速度。
正常来讲速度越高,危险性肯定是越高的,这个不容置疑的,所以为什么多数城市道路机动车每小时限速60公里,高速公路每小时最高120公里了,车辆行驶速度越快,刹车距离就越远,同时撞击力度就越大,这就是为什么一只小鸟可以把飞机撞个大窟窿,大家可以了解一下速度与质量的关系,行驶速度越高越容易失控产生危险,速度降低了相对安全性会提高的。
看问题我认为应该要全面,不能抓住一个点而无限放大,目前有部分电动车违章问题非常严重,闯红灯逆行等,这个大家应该都是有目共睹的,所以目前是怎么解决这部分安全意识差,不顾自己个人安微,道路上横冲直撞的骑电动的人,这部分人不仅会跟机动车发生碰撞,也肯定会跟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所以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只要不遵守交通规则危害的就是大家。
交通违章现象应该说都是人的问题,是人的素质低及安全意识差造成的,这不是车辆的问题,怎么惩罚这些人是应该我们考虑的,不能任由其道路野蛮行驶了。新国标将电动车进行细分,对速度没有要求的可以选择电动自行车,如果对于速度有要求,同时续航里程有要求完全可以选择电动摩托车,前提是要考证、挂牌及买保险了。通过法律法规的培训对于经常违章的人应该可以提高安全意识,同时也建议电动车就应该像汽车一样管理,每年12份,违章就扣分罚款,扣除了就不能骑车上路了,因为这些人危害到别人的出行安全了,也必须降低他们的出行速度了,购买的保险的赔付可以赔偿给伤者。电动摩托车属性为机动车了,这样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要承担法律责任了,所以有些人也不会肆无忌惮的违章行驶了。
建议电动车考证上牌可以免费或收取少许费用,同时给予超标电动车足够过度淘汰时间,毕竟电动车属于私有财产,任何人也不允许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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