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施工单位可以不套定额,直接填写一个综合单价吗?
因为清单计价的初衷就是自主报价,自负盈亏,只是清单计价在国内运行15年来,做为清单计价的推广者(官方)是外行当道,做为清单计价的使用方(甲乙方)又被咨询方长期玩弄,咨询方、审计方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制造了一系列子虚乌有的理论,如审减不审增等,一步一步将西方非常成熟的清单计价带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做为造价行业的祖师,有必要站出来统一全行业的思想,不能再让工程造价成为一盘上不了墙的散沙,以至于工程造价人员制造一个综合单价还要看甲方脸色,听别人教诲。
话说回来,做为投标方给你自主报价的权利,你又能报出有多少含金量的综合单价?不套定额可以,至少要知道成本,不知道人、材、机单价可以,至少要知道人、材、机含量,这些你们又了解多少,抛开工程预算定额,又不了解直接费成本,你的报价谁敢使用?
报价时为了方便、快捷直接写一个综合单价可以,但是到结算时,所有的工序没有单独的价格体现,出现变更、洽商需要重组一个新的综合单价,又要尊重组价原则时,突然发现这个组价原则无据可寻,找不到依据,最后这个项目又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处去讲理,成为狗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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