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燃气的房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不得使用燃气。安装燃气设施、管道的房间内严禁住人,严禁液化气钢瓶与其他火源同室布置。
二、灶具和钢瓶必须使用耐油橡胶软管连接,钢瓶与灶具需保持1m以上的距离,胶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胶管两端要用管卡锁紧,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发现胶管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需及时更换。燃气胶管的使用期限为18个月。
三、点燃灶具要遵守“火等气”原则,使用时要先点火后开旋塞。若一次未点燃,要等气味散尽后才能再次点火。
四、使用燃气时,厨房内须有专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燃气泄露。若产生红色火焰则呈为不完全燃烧状态,应及时打开窗户或者排气扇。
五、外出和晚间入睡前,牢记关闭钢瓶角阀。长期不用燃具,一定要关闭角阀。
六、要经常检查钢瓶、灶具等是否漏气,可将肥皂水涂抹钢瓶的角阀、减压阀和胶管等处检查,如果涂抹冒出气泡,应及时更换或请专业人员检修。
七、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未经检验钢瓶的不得充装使用。严禁擅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严禁擅自拆修钢瓶瓶阀、减压阀。钢瓶严禁卧倒、倒立、敲击和碰撞,不得在日光下曝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