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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德文:农村的“乱”,不是真乱

改革开放40年以来,国家现代化进程发展如此稳定、顺利,被称为“中国奇迹”,农村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以说,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国家修路村村通,每年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很多,教育也实现公办。图" alt="500" />

从具体国情出发,中国是一个城乡二元结构的巨型国家,但我们的城乡二元结构不是字面意思——城乡之间并非完全割裂。

那么,我国城乡之间的互动关系经历了怎样的发展阶段?

如何平衡城乡资源?

文丨吕德文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辑丨蒲海燕 瞭望智库

本文为瞭望智库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在文前注明来源瞭望智库(zhczyj)及作者信息

1
 


     城市与农村的良性互动    

 

 

简单说,改革开放40年来,城乡关系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在上世纪80年代,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总体上没有主次之分。

当时,城市释放的大量生产力往农村转移,农村改革欣欣向荣,农民增收快,社会活力足。例如,当时乡镇企业得以快速发展,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市的国有企业改革,使得大量知识技术甚至是市场往农村转移。

80年代的城乡关系里,农村在表面上是“抽血者”,但城市的生产力等资源往农村疏解,农村由此获利。

上世纪90年代则进入另一个阶段。

在90年代,乡镇企业整体走向衰落,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大量兴起,民工潮开始出现,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往城市转移,促进了城市的发展。

回顾90年代的农村,农业中存在剩余劳动力,城市的发展疏解了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但农村往城市输出劳动力的过程中,并没有走向衰败,因为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反哺了农村。所以,整体上90年代的农村仍然获益。

上世纪90年代末到2005年左右,城市整体上开始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急剧加快。

从2000年以后的数据观察,我们的城市化率平均每年上升一个多百分点,按13亿人口的基数来看,1%的转移也是很大的规模。在转移的过程中,农村不仅带入了劳动力,还给城市带来了很多机会和财富,比如在城市买房的农村人开始多了起来,刺激了房地产市场发展。

与此同时,由于农村活力渐衰,大量资源聚集到城市,城乡关系再次发生变化。

2006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当年1月1日,国家宣布免除农业税。

14年后的今天,我们回头去看,农业税的免除标志着一个战略上的重要转移——城乡之间真正开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直到今天,每年的涉农资金依旧在不断地、巨量地增加。

可以说,
 一直以来,城乡资源的流动都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一方面,农村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城市集中;另一方面,国家的财政资源不断向农村输入。城乡关系表面上是农村逐渐走向衰败,城市不断走向兴旺发达,但这只是发展的一个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城市化的速度特别快,城市化增长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为了不让农村真正走向衰败,国家做了很多工作,很多资源反哺农村,包括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了大量资金。

总体上,城乡互动密集,这个过程中追求平衡性和城乡均等化发展,各方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不断努力着。

2
 


     如何平衡城乡资源?    

 

 

平衡城乡资源,是我国跟其他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不太一样的地方。

在我国的决策过程中,不希望出现城市兴旺而农村衰败的景象。国家之所以提出乡村振兴,是希望农村和城市一样有活力。

随着脱贫攻坚基本方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深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农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图" alt="500" />

城市一直都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它是所有经济、资本的聚集区。我们整个经济发展要有活力、有速度、有质量,都要依靠它的拉动。

但是,农村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无疑也起到很大作用。乡村蓄水池的作用是非常明确的。

然而,从决策层面出发,我们希望它不仅是蓄水池,还希望它充满活力。如果国家只是把农村当作稳定器和蓄水池,那么稳住农村就行,不需要投入那么多资金。现在很多地方把工作重心都放在农村,就是因为国家希望农村不只是蓄水池,还有更高层次的作用。

我认为,整体来讲,城乡关系的变化非常明显。贺雪峰教授概括得非常准确:如果非要说之前我们的城乡关系是剥削性的二元结构,那么今天它已经转变了性质,变成了保护性的城乡二元结构。

之前,国家主要从农村汲取资源,也就是向农民索取资源。

国家征收农业税的同时,并不承担农村的公共服务,农村的水利、教育、公路等基础设施都依靠农村自己统筹、自己管理。

这在当时是合理的。因为当时国家财力有限,国家做不到全面保障基础设施,所以大部分农村在给国家缴税同时,公益事业还是依靠自己。

2005年以后变化很明显。

首先,不收税了。

其次,大半部分乡村公共事业已经依靠国家财政。

国家修路村村通,每年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很多,教育也实现公办。以前,乡村学校是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两级自己办的学校,现在的乡村学校,是指国家的公办学校建在乡村。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改变。

我认为,城乡二元结构不是打不打破的问题。城乡二元结构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农村和城市的生活形态就是不一样的,这很难打破,也没有必要打破。无论是从社会生活角度还是生产角度来说,城市与乡村都是客观存在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经济体制也不同。比如说,城市的土地是国有的,农村的大部分土地是集体所有,这个结构是客观存在的,怎么打破?从主观意志出发去打破,是不符合规律的。

我认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这种说法有问题。它理所当然地认为城市占了农村的便宜,两者之间是不平衡的。即便按照这个思路去想,不打破它城乡相对平衡的关系也可以存在,所以这个结构没必要打破。

举例来说,假如我们真正实现了保护性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完全有可能比城市变得更好。这仍是城乡二元结构,但农村有其存在的价值,因为从战略层面上来说它是稳定器和蓄水池。

中国有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大部分中国人都有乡愁,之所以如此:

第一,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型的国家,这里出现了巨量的人口流动。大部分人都有城市生活的经验,所以人们待在城市的时候想念农村。

第二,因为我们还有农村,有寄托,大部分人还回得去家乡。这就是乡愁的来源。

大部分中国人没有宗教信仰,我们也不是宗教国家。无论是乡愁、家乡观念,还是对祖先的崇拜、对父母和家庭的感情,在我们中国人精神生活里,它都是价值层面上的重要支撑。

大部分人没有去分析它,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个支撑点跟农村和乡村价值有很大的关系。

我认为,不该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一旦打破它,把乡村建设得像城市一样,虽然看上去很现代化,但可能会因此失去乡村存在的价值。乡镇都和城市一样了,就没必要待在乡村了。

至少现在看来,在年轻一代中,乡愁还是存在的。所以,从现实层面上来说,乡村还是特别重要的,没有必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3
 


     集体所有制经济走向虚化    

 

 

从河南调研回来,我发现那个地方很有意思。

它的集体经济保留得比较完整。在村民小组的范围内,可以调整土地。例如,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或者五年一小调十年一大调。意思就是,三年之内随着人口的增减,可以把人口减少家庭的地调给人口增加家庭,集体所有制非常平衡。这在当地是有共识的。

农村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无疑也起到很大作用。图" alt="500" />

但是,就我的经验来看,这样的村庄很少了,估计不足10%。大部分地方都觉得不调整土地是理所当然,尤其是前两年推行土地确权之后。土地确权和集体所有制没有关系,但土地确权后,集体所有制就没有办法体现出来了。农民认为既然土地是我耕种、我使用、我可以转包,国家的粮食补贴也到我家庭,那么这个地就是我的,所以集体所有制无法体现。

但是,在工业化水平比较高的村庄是有集体经济的,比如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

这里的集体经济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较早经历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农村的土地增值了,土地增值使得这些村庄较早地把农用地变成了建设用地。

它们的城市化开始得早,那时的集体所有制保留得比较完好,所以即使农用地变成建设用地,也依然保留集体经济。

在集体经济保留完好的背景下,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农村把地用来盖房或租给别人做工厂,农民没有地了,所以农村土地的附加值自然地变成集体经济的收入,每家分红,大家也自然不用调地了。

这种集体所有制经济还比较多,以物业的形式存在,但只存在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城郊村。

总而言之,与工业化、城市化有关的那些农村,因为有客观需要,所以集体经济得以保持下来。多数农村集体所有制是虚化的。

比如说,现在基本上不存在乡镇企业这个说法了。

上世纪90年代末,我们推行乡镇企业改革,基本都私有化了,所以现在基本没有乡镇企业这一经济形态。

而且,现在经济的组织形态也不太一样。以前,乡镇企业是乡镇自己经营。但是,现在不存在这种集体所有制经济形态了。可能在一些乡镇还有一些企业保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成分,比如以物业的形式入股,或是占股当地企业,可以分红,但乡镇不介入生产和经营,真正能够直接经营的很少。

例如华西村,它确实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成分,看上去是集体经济。但是,它的企业经营方式完全是现代的股权制,所以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镇企业。

4
 


     乡村“乱”,也不“乱”    

 

 

我觉得说“乱”不太好,不准确。

不是因为它有负面的意思,而是乡村本来就是一个法律、政策进入比较困难的地方。涉及到农村的法律很多,除了我们熟悉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外,还有很多涉及农业、环境的法律。这些法律都与农村有关,但基本都没有用过。

比如,青蛙是保护动物,抓青蛙数量达到某一限度就是违法行为。但是,农民认为抓青蛙来吃是没问题的,但严格来讲这是违法。

还有养殖污染,如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大部分养殖都是违法行为。

所以非要说“乱”的话,这是很常见的乱。

再比如,我在河南一个村里看到了脱衣舞。当地办红白事的时候喜欢凑热闹搞演出,本意是大家为了面子而竞争,在村里热闹热闹竞人气。但是,一般的歌舞、传统戏剧没人愿意看,就演变成刺激的脱衣舞。这样的事在村庄里盛行。村民认为这是不违法的。这就是灰色地带,就是“乱”的那一部分。

但是,在乡村这是常态。这些现象并没有真正挑战基层社会秩序。乡村乱象是外人认为的。站在当地人的角度来看,乡村秩序还是比较明显的。

我认为,河南的农村比较规范、有秩序,因为其社会结构比较完整。河南的农村,家族之间相互打交道,长期不断地竞争、磨合,使得村庄内部存在较强规范,村规民约比较强。但其中家族之间、个人之间都有竞争。这就像盖房子,你先盖的这么高,我后面盖的一定要高你一点,再后面的会更高。所以在村里面看到最老的房子都是一层的高度,越新的房子越高,这就是竞争,我要压倒你。

这实际上是大部分农村的常态,它并没有失控。

乡村之“乱”的背后,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是贫困。随着脱贫攻坚基本方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深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农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加上近年来农村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在外人认为的乡村“乱”的色彩正逐渐淡化。

现在,农村贫困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讲:

首先,我国是全世界反贫困战略最成功的国家。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甚至再往前推,我们的反贫困成绩都是全球公认的。我们做的很多事情,包括扶贫开发、西部大开发,都跟反贫困有关。现在,我不认为贫困还是农村最关键的问题。

更大的问题在于,能不能给农民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

首先要投入资金的地方是农村公共建设。无论是在文化上还是经济上,要给农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因为住在农村的贫困人口往往只能待在农村,无法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让这些人能够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才是关键。

能够脱贫的人,市场力量就可以解决。有劳动能力的可以去打工,一个家庭里没有大病的情况下只要有一个人打工,按现在的评估标准基本都能脱贫,不需要政府扶贫。

所以,
 扶贫的关键点还是产业发展。地方经济的发展很重要,我们国家的反贫困和经济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我们认同最大的人权就是吃饭问题,是因为这就是发展问题。在西方人看来这个观点莫名其妙,但对中国来讲是非常正确的。

要解决发展的问题,因为发展才是最好的反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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